返回四十一、天春阁(1 / 1)老青啤酒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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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脚下有一条崎岖的山路。山路并不长,坑坑洼洼,看起来也不过就是一条普普通通的山野小路而已。

然而这条看似普通的山野小路却有着一个并不普通的名字,将军路。

这条路在岭南一带妇孺皆知。

相传西汉时期,武帝出兵十万意欲征服南越国,越国虽小,却丝毫不显羸弱之色。君王身先士卒,倾全国之力,率领九千多名将士抗击武帝的十万大军,在岭南山下与武帝大军展开了一番血战,最终南越国的九千多名将士无一生还,全部战死沙场,南越国也由此覆亡。后世百姓为了纪念越国勇士,便将岭南脚下这条曾经衔接南越国与中原之地的金戈铁血之路,起名将军路。

几百年过去了,昔日坦途无比的大道已变成了一条山野小路,但它的荣耀仍在,它的威名仍在。甚至人们都将靠近将军路的岭南脚下视为一块多善多福的风水宝地,建起了一座喧哗热闹的小镇。

天春阁便坐落在这座岭南脚下的小镇上。

作为名满江湖的第一红尘之地,天春阁的名声早已超过了洛阳的绣春馆。每天每夜每时每刻,都有数不清的达官贵族江湖豪侠从不远千里不辞辛劳不惜一切的中原各地风尘仆仆的赶来,为的就是与枕边美人一夜的风流与乐活。

当然,每次来的人,也总是能够乘兴而来,尽兴而归,财尽而归。

绝不让每一位客人失望,这是天春阁的的阁律,也是春十八的信仰。

妓女与杀手,是人类最为古老的两种职业。

就这一点而言,不得不承认,作为天春阁的阁主,春十八显然已深谙此道。他通过自己铁一般的阁律与信仰,将一个个娇靥甜美颤声柔气美人儿们打造成一支春色娘子军,令来客无不由衷的举起双手双脚连连称赞,一脸满足心甘情愿双手奉上自己的银子。

而盈歌现在要带丁逸来找的,便是天春阁的阁主,春十八。

江湖人人都知道,天春阁乃是武林第一乐活地,但却极少人知道,天春阁同时也是武林中颇为神秘的天机阁。只要是江湖之事,无论巨细,只要你有足够多的银子,便可以从春十八口中得到一个满意的答案。

所幸盈歌便是那极少数人之中的一个,他所知道的事情,似乎总是要比这个江湖上绝大多数人知道的多那么一点点。

所以关于春十八这另外一层神秘的身份,盈歌很早就知道。

但如果想要向春十八打听消息,你需要带上足够多的银子。

足够多。

因为春十八的价码一向不便宜。

也正因为如此,很多武林中人都并不喜欢春十八,但不喜欢归不喜欢,却从未有人想要要动他。

毕竟在这个世界上,总是需要存在这样一些人们既不喜欢可却又离不开的人。

春十八就是这样的人。

“他真的知道这江湖上所发生的一切么?”丁逸说道。

“据我所知,至少到目前为止,他所说的都是真的。没有人知道,春十八究竟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但他的确做到了。”盈歌说道。

“你说他价码并不便宜,有多不便宜?”丁逸问盈歌。

“一万两银子。”盈歌回答道。

“每一次要一万两银子?这和做强盗有什么区别?”丁逸忍不住叫了起来。

“你大概误会我的意思了。”盈歌说道,“我说的是一句话一万两银子。”

看来这春十八铁定无疑就是一个专门吃黑心钱的强盗了。

“如果不给银子呢?”丁逸看着盈歌怔了半响说道。

“不给银子,他自然就不会说的了。”盈歌说道。

“可我们上哪去找这么多的银子呢?”丁逸说道。

“别担心,到了天春阁,银子自然就来了。”盈歌笑了笑。

于是,盈歌带着丁逸从数百里之外的漠北,来到了岭南之地。

天春阁只是一座三层小红楼,并不算大,但却足够的精美,精致,精巧,精奢。

要做小而美的精品,这也是春十八一贯的信仰。

所以当丁逸和盈歌站在天春阁门前,他们看到了小红楼门前排起了长长的队伍。队伍里里面既有五十多岁的苍发老翁,也有年方十八的黄毛小儿,既有鲜衣华服的世家公子,也有蓬头垢面的落拓浪子。但无论老弱贵贱,每个人的脸上都红光满面,洋溢着急不可耐的亢奋和期待,大家都在长长的梗着脖子,眼巴巴的望着小红楼的那扇小红门。

“我们现在该怎么办?”丁逸看着眼前长长的队列,不禁皱了皱眉眉头,此刻他只想尽快见到春十八,问清楚有关那只水晶渡鸦的秘密,然后尽快离开这种地方。

这是盈歌的极乐世界,但却不是丁逸该来的地方。

盈歌笑了笑,没有说话,只是抬头望着前方。

丁逸顺着盈歌的眼光看去,他看到了一个风情万种的女人穿着一身大红绣衣,正风情万种的从小红楼里走了出来,然后接着风情万种的朝着盈歌走来。她看起来大约三十有余,在青楼这一行当里,这个年纪委实不算小了。可这个女人却是丝毫不显老,不仅不显老,甚至与那些个年轻的勾栏女子相比,反而多出几分丰满,多出几分媚然,多出几分销魂,多出几分与众不同的味道。

当女人向盈歌走来的时候,队列中的男人们顿时骚动起来,他们发出了浪叫声,赞叹声,眼神变得炽热而狂浪。

女人显然早已习惯了眼前的场景,她娴熟的朝着这些男人们抛去了娇颤颤的媚眼。

“看到了没,老弟,这就是真正的女人的魅力。”盈歌嘻嘻一笑。

女人走到盈歌的面前停了下来,她伸出温软莹润的玉手轻轻的拉住了盈歌那乌黑粗糙的手掌,队列中的男人们忍不住又发出了一阵带着羡慕和嫉恨的呻吟声。

如果眼光可以杀人,盈歌此刻想必已经被男人们杀死了一百次。

盈歌满脸放光,豪气冲天,他冲着队列之中的男人们频频挥手致意。

“真想弄死你这臭小子。”队列中一个面黄肌瘦的男子冲着盈歌狠狠啐了一口唾沫,双拳紧握,怒视着他,眼中冒出了妒火。

盈歌瞟了那男子一眼,发出了一声得意的长笑,揽着女人的腰肢一晃而过。

“死鬼,你怎么这么长时间都不来看我?”女人娇嗔着轻轻的捶了一下盈歌的胸口。

“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盈歌向来是漂无所定,四海为家,哪里有漂亮女人,哪里自然就会有我盈歌的身影。”盈歌说道。

“死鬼。”女人轻啐了盈歌一口,接着又是媚然一笑。

丁逸皱着眉,忍不住把头扭向一边,他快受不了了。

“这位是丁逸丁公子,他是我的朋友,这次我们来是为了见见你们的阁主。”盈歌伸手用力拍了拍丁逸的肩头。

“这么说来,这次你不是来专程找我的?”女人扫了丁逸一眼,松开盈歌的手,脸上闪过几分不悦。

“这并不矛盾。我来见你们阁主,自然是要来找你的。”盈歌笑了笑,轻轻拉起她的手,温柔的说道,“因为我没钱。可春十八的规矩你自然是知道的,所以我必然是要来找你的。”

“笑话,别人找我银凤凰,都要带着大把的银子,可如今你来找我,却反而要我付你银子?凭什么?”银凤凰瞟了盈歌一眼,莹声道。

银凤凰,原来她的名字叫银凤凰,可起了这样高贵的一个名字,为何却偏偏要落在鸡窝里呢,丁逸心中不禁一声叹息。

“当然是凭我盈歌的本事。”盈歌捏着银凤凰的手,凑近她耳边,微笑着轻声说道,“真本事。”

到了天春阁,银子自然就来了,丁逸想起盈歌说过的话,可他没想到这银子竟然是盈歌以这样一种方式换来的。倘若是旁人,丁逸绝不会让他这么做的,可这是盈歌,一个天生带着桃花运,离开女人无法活的男人。

所以就有由着他去好了,这对盈歌显然并非是什么屈辱之事,而是天大的享受。

银凤凰拉着盈歌的手便要离去,盈歌笑了笑,柔声道,“稍等片刻。”

盈歌转身拉着丁逸走到一边,指了指小红楼不远处一间低矮灰色的小木屋,低声说道,“今晚你就住在那里,这里鱼龙混杂,什么样的人都可能有,所以你还是要小心为上。”

“哪你呢?”丁逸说道,“你和那位银凤凰今晚住在哪里?”

“隔壁。”盈歌指了指紧挨着那间小木屋的一幢精致小红屋。

“太近了,我不住。”丁逸摇摇头。

“忍忍,老弟,就一晚上的功夫而已,等我拿到银子,明天见到春十八,问清水晶渡鸦一事,我们就离开这里,绝不耽搁。”盈歌说道。

“反正我是不会住你隔壁的。”丁逸说道。

盈歌无奈的笑了笑,伸手从怀里掏出一支红色的旗花,“拿着它,万一遇到什么不测,点燃这只旗花火箭,我便会赶来。”

“用不着。”丁逸皱皱眉头,转身离去。

“老弟,你究竟什么时候才能开窍呢?”盈歌看着丁逸离去的背影,苦笑着摇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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