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五十九章 马拉戈壁(1 / 1)油炸面皮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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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荏茬,自从上次与李泰的打赌之后已经过了一年。

在这期间,李泰不知怎么劝说的李世民答应了让李靖收薛仁贵为弟子。

而且从那之后,李泰就再也没有挑衅过李乾,这让他感觉十分无趣。

这期间长安城里的将门子弟们也大多有了去处,整个长安城变得死气沉沉。

所幸八月份的时候自己母后又怀孕了,这回肚子里不是别人,正是那个坐山观虎斗,最后收渔翁之利的李治。

号称最被低估的皇帝唐高宗,这老弟在位期间先后灭西突厥、灭百济、灭高句丽。时期唐朝版图为最大,东起朝鲜半岛,西临咸海维持了三十二年。

只是不是老弟不够优秀,实在是他的女人太过耀眼。

说实话,一开始李乾有想过直接一包打胎药把这个潜在威胁直接给消灭在萌芽中。

只是来来回回的的思量过后,他还是放弃了。

一来风险太大,二来就自己这种杀个鸡都要请求原谅的人,现场突然要杀个婴儿,还是自己的亲弟弟,自己下不去手。

算了,还是听天由命吧。

随着长孙的肚子一天比一天的大,无聊枯燥的日子就这样一天接一天的过去了。

“哎,好无聊啊,这满世界居然没有一个能听懂我说话的人。”

再次翻了一个身,李乾无奈的感叹道。

“陛下有旨,诏太子承乾去甘露殿有事吩咐。”

刚刚说完就听到门外有太监的传话声,李乾打了个哈欠,大声问道,

“又怎么了?找我什么事?”

门外传旨太监对于李乾的问题并没有做出回答,只是催促道,

“奴婢不知,只是还请太子殿下快一点,陛下正在等你呢。”

“好了,知道了。你先去告知父皇,我随后就到。”

打发走了传旨太监,李乾这才磨磨蹭蹭的开始收拾。

……

甘露殿中,李世民再次放下程咬金和牛进达二人的密奏,食指无意识的敲击着桌面。

程知节虽然粗陋,但一向忠心耿耿,言必有物,不会胡说八道。牛进达更是忠直之士,这样的人从来不会夸大其词。

如果这二人所言是真的,那么自己派太子替自己走一遭又有何妨。

说到太子最近倒是很少发疯了,又恢复到了以前的乖巧听话的样子。看来李纲老先生倒是教育的好啊。

“陛下,太子殿下说他稍后就到。”

门外传旨太监的声音,将李世民惊醒。

“哼,这逆子居然又让朕等他。”

李世民冷哼一声。

如此又过了一会儿,就在李世民要派人再次催促的时候,李乾终于姗姗来迟。

“父皇恕罪,儿臣刚才内急,出了个恭,这才来迟了。”

李乾一进来,就对便宜老子告饶。其实刚才只是他磨蹭的时间有些长了,才不是什么出恭呢。

他又不是金坷垃做的,哪来的那么多屎要拉。

“你,算了,说正事。”

李世民不想与他白费口舌,直接开门见山。

“你替父皇我去陇右一趟,宣读一道圣旨。并顺便查看查看,事情是否属实。”

李乾有些懵逼,什么鬼?怎么突然要自己去陇右?

“父皇,何故突然让儿臣去陇佑啊?”

他可不想去什么陇佑,这个时候,一没高铁,二没飞机,本来车马就慢。

而且对于自己来说,床以外的地方都是远方,他可不想出去。

这个世界有两种人,一种是整天在外面跑的,他们认为整天待在家里的是傻逼。

还有一种人整天只想宅在家里的人,他们认为整天在外面跑的人都是傻逼。

前者认为世界那么美好,不去看一看,那岂不是浪费人生?

后者认为人生那么短暂,待在家里吃饭睡觉打豆豆他不香嘛?非要跑出去受罪?

很显然,李乾属于后者。

他的人生信条就是,能坐着,绝不站着,能躺着,绝不站着。怎么舒服,怎么来。

别跟我比懒,我连太子都懒得当。

所以,你这突然让他去陇佑,那还不如杀了他。

陇佑那是什么地方,那地方只适合马拉着人在戈壁滩上跑,简称马拉戈壁。

这他妈马拉戈壁能去吗?你以为老子是戈壁的泰山啊啊啊啊啊?

“让你去,你就去,哪里来的这么多废话?再敢啰嗦,我让你一辈子住在陇佑。”

很好,很强大,这很符合老北鼻的范。

“咳咳,儿臣遵旨。”

为了自己不会一辈子在戈壁滩上当套马的汉子,李乾只能捏着鼻子认了。

“好了,你下去准备一下,一会儿就与你长孙舅父一起出发吧。”

李世民摆了摆手,他发现自己就不能跟这个太子和颜悦色,因为他总喜欢蹬鼻子上脸,讨价还价。

“是,儿臣告退。”

很快,李乾出了甘露殿,回到自己东宫。

“林姐姐,林姐姐,快点出来收拾一下,我们准备出去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李乾与林苏儿的关系也有所进展,这一切皆赖于李乾的死皮赖脸。

现在两人偶尔也说笑一句,林苏儿也不再像以前一样跟个冷面杀手一样。

“你又要去哪?”

林苏儿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了李乾身后,幽幽的说道。

李乾被她吓了一跳,回过头来正见林苏儿一身黑衣打扮,怀中依旧抱着她那把从来没有出过鞘的长剑。

“这回可是父皇有旨,我可是奉旨出京,要去陇佑。你收拾收拾,跟我一起去吧。”

将李二的旨意给林苏儿说了一遍,又吩咐她准备准备。

毕竟现在这个年月,出门在外不随身带个强力保镖怎么办。

万一再遇到打劫的土匪怎么办?

要是只劫财还好,自己给他就是。这要是运气差点,遇到什么有特殊癖好的劫匪,菊花不保那可就惨了。

毕竟像自己这种英俊潇洒,卓尔不群,细皮嫩肉的小鲜肉可是十分惹人垂涎的。

走在人群里,就像夜晚的萤火虫一样,让人想忽视都难。

或许这就是颜值太高所带来的附加烦恼吧,还真是让人讨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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