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林县陈宅,夜。
陈天苦闷地喝掉杯中酒,看了眼一旁低着头毫无眼色的玉娘,没好气地吼了一声:“看什么?倒酒啊!”
玉娘偷偷地撇了撇嘴,但面上仍带着小心翼翼地讨好。她乖巧地站起身给陈天斟酒,心里却把他来来回回骂了好几遍。前几天他被衙门摘了师爷的职务,心里不爽就回来拿她们出气,茹茹姐和莲妹妹都被他给打得下来床了,要不是她一直说着好话陪着小心,她的下场估计也跟她们差不多。
说来,也不知道为什么,自从莫雨薇被他们赶出去后,陈天过了没俩月竟就性情大变了。一开始还只是在床上折磨她们,后来只要他一个不痛快就开揍,几个小姐妹身上都是旧伤刚好又添新伤。
有好多次她都想干脆一跑了之,却又因为舍不得这家里的富贵生活而作罢。早知如此,她们还不如不搞那些小动作呢,至少有莫雨薇在的时候,陈天还没变得这么变态。
其实她们哪里知道,没了莫家这个后盾后,陈天在衙门里的日子越来越难过了。本来就是花钱买来的职务,早有人看不过眼了,还贪墨了不少钱财,不出事才怪呢!只不过之前没人告发而已,现在有人开了这个头,后续便一发不可收拾了,从同僚的密告开始,再到苦主来衙门喊冤,短短三日内,陈天便被摘掉了职务,顺带还交了一大笔的罚金。
这笔罚金几乎占了陈天所有家产的三分之二,其中还包括了莫雨薇来不及带走的嫁妆。其余的三分之一,除了一栋宅子外,现银已所剩无几。这段时间,宅里的大部分下人都陆续被遣散完了,只留下一个做饭的婆子和一个守门的门房而已。
最近他已经在盘算着卖宅子了。等把这间大宅子卖掉,再去买个小一点的院子,生活也不是过不下去,只是……
陈天看了眼颇有姿色的玉娘,如果再把后院这三个小妾给卖了……
对于卖掉这三人,他是一点心虚和不舍都没有。若非她们使计赶走了莫雨薇,他能丢了师爷的职位吗?能为了几个钱就遣散下人,卖掉宅子吗?都是一群贱人,一个个的不是看不起他,就是给他没事找事,要不是看这玉娘是三个人里头长得最好的,他非现在就狠狠地揍她一顿不可。
低着头尽量降低自己存在感的玉娘忽然打了个冷颤,只是还没等她想明白呢,她就和茹茹姐、莲妹妹一起被卖进了飘香院。
飘香院是东林县最大的一家妓院,听说里头的妈妈手段极为狠辣,一旦进去了就别想再出来。逃?不可能的,各个门日夜都有人看守着;自赎身?太难了!人均千两,得接多少个客才能攒到那么大笔银两?倒是还有一个法子,那就是找个贵人为自己赎身,但像她们这样的残花败柳,又不是生得国色天香,要想找到一个愿意花上千两为她们赎身的人,谈何容易?
玉娘几乎都死心了,却没想到在来飘香院的第二天,就碰到了一个能为自己赎身的机会。
*
莫雨薇赶到东林县城的时候,已是二十多天后了。莫珩在城门口接了她回家,第二天一家人就去了衙门外击鼓鸣冤。
莫雨薇的这一举动吸引了很多路人的注意,在认出她的身份后,更是一传十,十传百,等到东林县的知县下令升堂时,衙门口已然聚焦了一大批看热闹的民众,男女老少都有,打头的正是莫家三口。
东林知县姓陈,是一位四十出头的中年男子,仪容严肃,相貌凛然。只见他用力拍了一下惊堂木,堂下瞬间就从喧哗转为了肃静,可见这知县在东林县的威望还是不小的。
“堂下所跪何人?何故击鼓鸣冤?”
“禀大人,民女莫家莫雨薇,欲告民女之夫陈天。一告他伙同小妾一起污陷民女与人私奔,实则被他偷偷卖到了人牙子那里;二告他强占民女嫁妆,将民女娘家作为嫁妆所赠的宅子给卖掉了。请大人为民女伸冤啊!”
陈知县抚了抚长须,问道:“可有人证物证?”
“有!民女家人费了一番功夫,终于找到了当时买下民女的人牙子,她可以证明当时是陈宅的管家将昏迷的民女给偷偷送去她那的。还有陈天的三个小妾,她们也能为民女做证。”
“来人啊,传陈天及证人上堂!”
随着一个个证人的出场,堂外观审的民众们都愤怒了。宠妾灭妻,污陷妻子与人有染,将妻子卖给人牙子……这还是人吗?这就是畜生!
众人的愤怒将一旁跪着的陈天都给吓瘫到了地上。他怎么都没想到,莫雨薇竟然还能活着回来!那三个贱人更是可恶,居然敢反咬他一口,明明就是她们陷害莫雨薇在先。
“是,我承认我不是人,我对不起雨薇,可当时也是因为这三个贱人先找了个男人过来陷害雨薇,才害我误会了她,不然我能这么狠心卖掉她吗?”
听到陈天的话,莫雨薇冷哼了一声。这个畜生,还好意思为自己辩解,就算那件事不是他做的,可其余的桩桩件件却罄竹难书。
她也不欲再与他多纠缠,反正人证物证俱在,他被判刑是判定了。至于那三个小妾,虽为她做了证,那些做过的坏事却也是无法抵消的,自有本朝律法来惩罚她们。
莫雨薇的心里毫无波动,甚至连一个眼神都吝于给,因为他们不配!
她谢过陈知县,转身看到一直等着她的爹娘和小弟时,一脸轻松的笑了起来。只是笑着笑着,却有眼泪流了下来。不过这是幸福的泪,有重生的释然,也有新生的喜悦。
过去的莫雨薇已经死了,此后的她,什么都是全新的。而她会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带着小夏天,和家人们一起好好的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