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一十四章 黯然销魂饭(1 / 1)郎骑野猪来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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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方说最想吃的是叉烧饭的一瞬间,江晓阳就想到了电影《食神》中的黯然销魂饭。

《食神》里,黯然销魂饭其实是两碗饭。

一碗是主角史蒂芬周被人识破自己是被包装出来的假食神,然后摔下神坛时,吃到的一碗叉烧饭。

那时候的他因为破产,兜里一毛钱都没有,落魄流落于街头想要讹诈路边摊的杂碎面老板娘搞点钱花花。

结果没想到这个路边面摊的龅牙女老板火鸡其实是这条街的老大,他因为吃霸王餐骗钱被人围殴了一顿。

被人揍完的史蒂芬周像条败犬一样蜷缩在垃圾桶旁边,龅牙女老板火鸡收摊后不计前嫌救济了他一碗叉烧饭。

那只是一碗简简单单的叉烧荷包蛋盖饭,最多也就值二十几港币的街头小店,但那时候的他走投无路,饥肠辘辘,跌到了人生的最低谷,那一碗雪中送炭的叉烧饭成了斯蒂芬周最念念不完的味道。

第二碗是史蒂芬周从少林寺出师后,习得了十八铜人的上乘少林功夫,又从少林寺后厨的中华厨艺学院学会了中华美食的绝学,宗师风范,光芒万丈。

他在打食神翻身赛时,因为被人暗算再次陷入困境中的时候,突然想起了那碗叉烧饭。

想到了火鸡做给他吃的那碗叉烧饭的味道,想到了为了救他而死的火鸡,不由黯然神伤。

黯然神伤化作销魂之意,最后他做出了那碗让严苛的评审薛家燕小姐忍不住直呼销魂的那碗叉烧饭。

“叉烧的肉汁镇在纤维里面,好似江河汇聚,而且里面的肉筋被内力打碎,入口极之松化,再配合用火云掌煎成的溏心荷包蛋,哇!这叉烧太棒了!尘世间没有形容词可以形容它了!”

薛小姐吃完躺在地上一边流泪一边哀叹道:“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要让我吃到这么好吃的一碗叉烧饭,如果以后吃不到怎么办啊?”

这碗黯然销魂饭就是江晓阳所知道的最好吃的叉烧饭了。

而他使用了【中华厨艺学院进修卡】进入了食神世界,所以这道黯然销魂饭他也是会做的。

他先准备好叉烧饭要用到的饭。

在砂锅中刷上一层油,再放入精心挑选的籼米煮制。

等待米饭煮好之前,准备好叉烧。

叉烧,在粤菜中是一种既极其的寻常于极其特别的烤肉。

一般选用猪肉来烤制。

而梅花肉就是极好的叉烧食材。

据说每只猪身上的梅花肉只有五六斤,也就二十多厘米长,一刀切下来,横切面瘦肉能达到九成之多,期间又有数条细细的肥肉丝纵横交错,所以吃的时候特别嫩而且香,更是一点也不油腻,其肉质鲜美可口,久煮不老。

江晓阳拿出请异世界的菜市场买回来的号称有大学文凭的神猪的梅花肉,用生抽、腐乳、糖、五香、蒜蓉、蚝油等调料调成叉烧汁,均匀地涂抹在猪肉上腌制。

然后用内力拍打猪肉,将猪肉的肉筋拍断,让叉烧汁完美的渗入肉中。

再运转内力,使用了少林基础武学中的火云掌来烤制猪肉。

当然,因为厨房是开放式的,外面的食客能够看到厨房里面的情况。

为了不吓坏食客,他现在手上涂抹了一层油,又拿了个打火机来点燃手上的油,做出火焰的从手上冒起的奇景。

实际上是掩饰他用内力催生的火云掌,食客们果然没有怀疑,为他这手宛若魔术般的表演喝彩。

江晓阳左手掌心的火焰舔舐着烤肉的表面,他一边靠,一边给叉烧的表面再刷上一层蜂蜜和麦芽糖调制的密汁。

看到叉烧烤的差不多了,利用少林内功往砂锅中渡入内力,水分瞬间收干,再迅速铺上广式腊肉和香肠。

蒸饭的热气迅速熏出腊味的香气和风味,隔几分钟后再次揭开锅盖,,腊肉和香肠变了半透明状,然后打上一枚鸡蛋,在鸡蛋表面即将凝固的时候,放上准备好的青菜,摆上叉烧,趁热将由生抽、老抽、鱼露、芝麻油、盐、白糖,再加凉水调成的调味汁浇在饭上。

黯然销魂饭,大功告成!

江晓阳端着这碗叉烧饭,摆在汤哲瀚面前说道:“您的叉烧饭,请慢用。”

汤哲翰点头应了一声,他感觉这碗叉烧饭看起来很普通的样子,随手拿起筷子在饭上面搅了一下,糖心荷包蛋表面的蛋膜破开,金黄色的蛋液浇在反伤,配合着腊肠,腊肉,叉烧个各种香辛料混合在一起的浓郁香味。

汤哲翰忍不住吞了口口水,用勺子舀起带着焦糖色叉烧片的米饭,轻轻吹了口气,放入空中,一嚼,哐当,没有沾上一粒米的白瓷勺子落在桌面上,两行泪从汤哲翰的眼角滑落下来。

时间回到十年前的,粤省,深夜的街道。

汤哲翰红着眼眶在扫视着这条街上的每一个角落,还是没有找到他遗失掉的钱包。

那个钱包里面装着他暑假打了一个暑假工赚的钱,这笔钱是他下学期的学费,他本来想着利用暑假的时间赚上学费,再一边上学,一边兼职赚生活费。

这样就不用家里寄钱了。

他老爹重病,老娘在水泥厂抗水泥艰难地支撑着这个家。

可是在拿到暑假工的工资后,他那装着自己劳动所得的钱包丢了。

他找了一个晚上,反反复复,把从打工的小餐馆到学校的那条路的每一个角落都检查了一遍,可是还是没有找到。

“今天,太晚了啊,明天我们一起去警察局问一下吧。”一个女孩子的声音从旁边传过来。

汤哲翰这才回过神来,这个圆脸的女孩子陪他找了一个晚上了。

“小汤,你肚子饿不饿?”圆脸姑娘拍着他的肩膀问。

“我不饿……”说着他的肚子却不争气的叫了起来,面上生出几分窘迫的神色。

“还说不饿,哈哈哈。”圆脸姑娘指着他笑着说。

有的女孩子的笑声如银铃般悦耳,有的女孩子的嗓音甜的似饮了一别蜜糖,有的磁性迷人,有的优雅高贵,但是圆脸姑娘的笑声和这些都不搭边,她笑起来就和她那张圆脸一样普普通通,但是听了很让人安心。

他的心情好像也好了几分,想到人家姑娘陪他找了一晚上的钱包,请别人吃个饭这件事一点也不过分,可是,可是他的兜里一毛钱也没有了。

“走吧,我想吃叉烧饭。”圆脸姑娘说。

她说着往前走,汤哲翰垂头丧气地跟在后面,他想着等会儿如果要付钱的话,他只能把学生证压在那了。

圆脸姑娘几天前就预支了工资全寄回家了,她哥哥要结婚了,她妈妈让她寄钱回家,她很听话的寄了,全部工资都寄了回去。

她在餐馆打工,吃住都是包了的,所以不至于饿死或者露宿街头,不过估计她身上也就剩下一些应急的钱了。

让一个姑娘用她应急的钱来请自己吃饭,汤哲翰觉得自己的脸皮没有这么厚。

但他们那天晚上确实吃上了叉烧饭,没花一分钱。

圆脸姑娘从她打工的餐馆旁边的花盆里摸出一枚钥匙,两人偷偷溜入餐馆,圆脸姑娘做了一盆的叉烧饭,两人一起分着吃完了。

“我们这算不算偷东西?”汤哲翰忍着要流泪的冲动,转移话题说。

“什么叫偷?这个吸血鬼老板因为我提前预支了几天的工资少给了我不少钱,我只是拿回本来就属于我的钱好吧。”圆脸姑娘气鼓鼓地说。

他们是偷偷流进店里的,没敢开大灯,就开了一盏小灯,在那昏暗的灯光下,看着圆脸姑娘圆圆的脸,他十八年以来第一次心动。

从那天起,他们的关系越来越亲密,顺理成章就在一起了。

后来,分手了,他提出来的。

分手那天,圆脸姑娘在后面大声问他是不是因为他是大学生,她只是一个餐馆的打工妹,觉得两人在一起,他很丢脸才和她分手的。

他什么也没说就离开了,他拼命的学习,努力大动了教授,以本科生的身份进入了教授的项目组,赚的钱比一般的上班族都要多。

他再也没有去过之前打工的了个餐馆,甚至那天街他都下意识地远离。

大多数情况下汤哲翰都是一个理性的人,只是某一段时间,因为一碗叉烧饭和一个圆脸的姑娘变得感性了几分,感性暂时压过了理性,可是只是暂时,理性回归,他放弃了那段感情。

他的理性来自于作为一个穷人的自卑,为了供他上学,他的妈妈在水泥厂和一群男人扛水泥袋。

水泥厂是不愿意要女工的,但是水泥厂的工资又比较高,所以他的妈妈要拼命比那些男人扛更多的水泥袋才能留下来。

这种情况下,他觉得他去同女孩子谈恋爱让他觉得自己不是人。

他觉得自己没有资格谈恋爱,所以选择了放手。

时间回到十年以后,汤哲翰放下手里的筷子,向江晓阳道谢后就离开了,他突然想看看曾经吃过叉烧饭的那家店是否还在,突然想见见那个圆脸的姑娘。

只是见她一眼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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