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末的黄昏带着些许的凉意,行道树的叶子也开始慢慢的凋落,秋天好像要来了······
周暮雨最爱三样东西:春末夏初的田野,初秋时有夕阳的黄昏,秋日下午棉花糖似的云朵;最厌恶三样东西:夏日的暴雨,冬季的寒风,还有男人。男人在她的眼里都是些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当然也有例外,她在有这个想法时很自觉地将自己的爸爸跟弟弟排除在外了,这可能就是亲人跟外人的区别。
人们都说站得高看得远,但是周暮雨却觉得高处不胜寒,她的脑海中蹦出这五个字的时候正身处一场别开生面甚至近似豪华的婚礼现场,新娘自然是她认识的人,可新郎却不了解,只是听同事说是个富二代,追了新娘两年终成眷属,她一面听着司仪在台上侃侃而谈,一面看着台上充满笑颜的新郎脑海中不停的思索,怎么觉得如此熟悉呢?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为什么死活想不起来呢?正在这时她突然觉得好像有道目光死死的盯着她,她慢慢地转过头迎上了那道目光;清亮的眼眸,俊朗的外表,白色的衬衫一尘不染,浅蓝色的领带在他所在的那一桌显得格外亮眼,名贵的西装随意的搭在座椅后,看似懒散却不失庄重的坐在座位上,全身上下透着一种王者般的贵气;无疑这个正盯着她看的男子是迷人的,可是她告诉自己这个迷人的男子很危险,观察完后她不动声色的转头再次看向台上的一对新人,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台上的一对新人互换了戒指,司仪就开始讲话了;
“大家说要吻多长时间,30秒怎么样?”
“30秒哪里够啊!一分钟还差不多。”台下的人开始起哄,台上的新人还挺顺从,真的吻了一分钟,可还是没分开,司仪调笑说:
“看来还没够,那再来一分钟。”
台下的人都开始笑了,当然也包括周暮雨,这样的场合无聊又有趣,可是终究是不适合她,此时无聊的她正把玩着小拇指上的尾戒,这是她大学时买的银戒指,虽然不贵但是戴了好些年,也早就习惯了手上有这件唯一的饰品,记得刚上班的时候有同事对她说,这么年轻就有单身主义观念的人不是被情伤得厉害就是心理年龄太大,她或许就是后者,因为她一次恋爱都没谈过,可光看别人谈就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她的经验告诉她:女人要靠自己闯天下,要成为至高无上的女皇才不会让自己受伤。
她正失神,突然坐在她旁边的荣清推了她一下,她茫然的转头看她,
“还失神呢?走走走,咱俩快上去吧!”
“不是,上去干什么呀?”她有些慌了,边拽着荣清边问道,
“大姐,没看见婚礼进行到哪了吗?新娘都快抛花了,我可告诉你啊,那花金贵着呢!厄瓜多尔玫瑰啊!没看见那些有孩子的女人都窜上去了吗!”
“再金贵的花,它的花期也是有限的,开不了多久的。”
“那花可是玫瑰界的爱马仕啊!”
“我对玫瑰花不怎么了解。”她摆出一副很无奈的表情,
“你真不去啊?”
周暮雨摇了摇头笑着说:“你快去吧!不然就真抢不到了!”
“你呀你,你说我该怎么说你好。”
“没话可说的话,就不要说了。快上去吧!等你抢到了送我一支,我拿回去好好研究一下。”
她看着荣清急急忙忙的跑到了最前面眼巴巴地望着背对她的新娘,这种场景让周暮雨无声的笑了笑,随后不再去看那边,拿起桌上的酒杯轻轻的晃着里面成色还不错的红酒,忽的一抬眼,她又对上了来自那男子的目光,他似乎总是在看她,不知是无心还是有意,被他这样盯着周暮雨只是觉得心慌,她只求这个无聊的宴会快点结束,这样她就可以很快的回到自己的小窝好好的休息一下,这时荣清耷拉着脑袋回来了,看着空空如也的手周暮雨就知道她什么也没抢到,其实也正常,那么多的人去抢寥寥无几的玫瑰就像考国家公务员一样没有能力跟机遇什么都办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