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身影出现在小丑的背后。
那人正是维克多。
此时的他握着一把步枪,面色阴沉,就像是哥谭上方的阴霾。
挥散不去。
和几年前的颓废气息完全不同。
就像是一把锋利的匕首,一名冷血的刽子手,一枚散发着死亡气息的炸弹。
那是一个人被逼到极致时,所展现的疯狂。
小丑似乎感受到背后有人,连忙转身。
迎接他的是步枪子弹。
维克多扣动了扳机,子弹如瀑布般倾泄在小丑的头部,颈部,腹部,腿部......
可怕的是,他都像是提前布置好一样,子弹精准地击中了各个部位的要害。
而且旁边的安娜身上也没有中弹的迹象。
“......不可思议的枪技,简直比从战场回来的老兵还要精准......”
灵安瞪大了眼睛,当然,这也使他打消了“出去”的念头。
蝙蝠侠看着地上这摊混杂着紫色与绿色的烂肉,自然是愤怒无比。
首先,他的准则就是尽量不杀人,即使对方罪该万死,而维克多的行为无疑是对他职业生涯的一种挑战。
其次,小丑就算再怎么罪恶滔天,也是他这几年来遇到的唯一一个,与自己性格相似的“朋友”。
但很快,他便被维克多打倒在地。
对方那瘦弱的身躯仿佛有着无穷的力量,而自己挥出的每一拳,要么都无法打中,要么就被反过来利用。
“面前这人的格斗技在我之上!”这是他昏迷前第二个想法。
而在他的意识完全陷入黑暗前,蝙蝠侠却按下了藏于手心的一块按钮。
“格斗技不过是辅助,我最强的能力......”
“是科技啊!”
护腿突然打开,两根钢刺从中冲出,刺入了维克多的腿部。
然而......毫无作用。
“我明明在上面装了神经毒素,为什么......”蝙蝠侠喃喃地说道,目光呆泄,手中用来刺激神经的药剂被维克多一脚踩碎。
接着便是子弹糊脸......
“还有两分钟......”维克多踢开脚边血肉模糊的尸体,看了下手表,皱起眉头。
“果然就算连蝙蝠侠一起杀了也毫无作用吗?”他捂着脑袋,似乎很痛苦。
“再一次的......失败了啊。”
再一次?他经历了什么,会让一个正常人变成这样?
但很快,他就明白了。
维克多望着不远处的高楼,将枪口对准自己。
“一会见。”
“哥谭。”
扣动扳机,子弹穿透太阳穴,沾满血液的弹头落在地上。
维克多放开手中的步枪,倒在地上。
在确认周围没有人之后,灵安连忙跑上前去。
“这家伙已经死透了。”结果如同所想的一样。
那么问题来了,他为什么要来处理这件事,在处理完后还要自杀......
就在此时,一道震耳欲聋的爆炸声从身后的高楼上传来。
灵安忽然像是想起了什么,拿出那张纸,看向了第四条死讯......
“2006年,11月17号,早上9点37分。
维克多肯特于哥谭市外区,克莱斯大桥上被炸弹炸死。“
既然之前记载的确实存在,那这条为什么不行?
灵安有些呆滞地望着爆炸中的哥谭市。
炸弹数量只有一千?不见得。
说不定小丑自己都记不清有多少,只是随便瞎掰个数。
但毋庸置疑的是——哥谭即将毁灭。
无人能够幸免......
......
“滴答滴答......”
清脆的钟声回荡在耳边。
如果仔细倾听,会发现掩藏在这钟声之下的,是无数密密麻麻的,令人疯狂的齿轮搅动声。
“!”灵安猛地睁开双眼。
映入眼帘的是熟悉的街道。
他眨了眨眼睛,甚至出手揍了自己一拳。
疼痛感告诉她,先前的这一切都并非是虚妄。
哥谭没有爆炸,他现在正好端端地站在街道上。
而背后则是自己的公寓。
“梦?”他不禁想到。
但很快,兜里传来的异样感便打消了他的怀疑。
灵安拿出那张纸......
上面正记载着维克多日记的内容。
不知怎的,或许是潜意识的影响,他看向了手表——
现在正好是九点整。
“......”
灵安发誓,虽然他在哥谭经历了各种稀奇古怪的事情......但这种的还是第一次。
气氛变得诡异起来。
街道上的每个行人都仿佛在窥视着他。
天空阴沉的可怕,那份压抑感在此时就像是绞绳一样,勒住了他的颈部
令人窒息......
而且身体比起之前似乎轻松了些,看样子。
他是真的回到了半个小时前。
没有大喊大叫,更没有精神崩溃。
灵安只是稍微震惊了下,神情便迅速恢复正常。
他向来不是容易激动的人,不管遇到什么离奇的事,冷静思考总是最好的选择。
首先,如果接受了“死亡后意识会回到半个小时前”这种设定,整件事情似乎也没那么神秘。
至于为什么只有意识,通过身体的变化大致就能推测出来。
日记上记载的八条死讯应该是真的,这更让灵安确定了“会返回的只有意识。”
那么,这些文字又是谁写的?为什么它会随着意识保存下来?
灵安舔了舔干燥的嘴唇,开始思考。
死讯应该在他“重生”前就有人写好了,这么说来,一定是有人在这之前就经历了不止一次的“重生”。
那人的身份很明显,是维克多无疑了。
而自己应该是因为接触了什么或者满足了某些条件才进行重生。
而自己和维克多唯一的接触,就只有那本日记了......
维克多,日记,死讯,自由缔造,复制,死亡......
重生。
他忽然激动地抓住手中的纸张。
这很可能就是他重生的关键。
而维克多应该是和他一样有着“超能力”的人。
这份能力经过两年的研究,他总算是了解了一些。
首先,获得者非常少,他找遍了整个哥谭也没找出几个满足条件的。
其次,要使用这股能力必须持有“附着物”,也就是能力的来源,在灵安的设想里,这种能力并非是他们自身的,而是某种能量附着在物体上然后自己碰巧能使用而已。
最后,“附着物”可以随时被召唤到使用者的身边,但只能是双眼所能看见的两米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