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9章 王总很欣慰(1 / 1)是只小野猫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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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胖子的作品,画风非常的简单Q版,甚至可以说是有些粗糙。

再看看这胖子电脑屏幕里面正在画着的:是一个Q版的,拿着破铁剑的男生,一头红发,穿着淡蓝色的布衣,这件布衣还破破烂烂的,像极了古代刁民的样子,就是那种在刑场上扔菜叶子的那种刁民。

这难道就是游戏主角人物的造型吗?

王多宇很欣慰。

这样的角色,有人会玩才怪!

要知道,现在的传奇类端游,游戏开发商都是想尽办法,把游戏角色设计的狂跩酷炫吊炸天,什么金光闪闪的铠甲,神兵利器,倚天屠龙,兵器的造型都是往酷炫了设计,甚至衣服还要加上发光的翅膀...

目的就是让玩家有代入感,让玩家感觉爽,让玩家找回作为一个真男人的自信。

而这个《幻想西游》的角色,竟然这么Q版,造型还这么破烂,这谁会玩?这谁受得了?

像这种Q版游戏,能吸引到的玩家群体,顶多就是小学生,而小学生是最没有消费能力的...

再加上这款游戏,还是时间收费游戏,小学生哪付得起钱?

这就形成了一个完美的亏钱闭环。

游戏吸引到了小学生,小学生没钱玩,游戏没有收入,结局最终倒闭....

王多宇心中不禁感慨,对庄谦肃然起敬。

你这亏钱亏得简直就是完美啊!捡到你真是捡到宝了!

另外,听到庄谦说这个胖子在农业大学上学,学的还是兽医专业。

这一听就不像是专业画美术的人。

看来是自己想多了,什么左眼跳财右眼跳灾,都是迷信,要相信科学。

庄谦的学历不高,对于游戏未来的方向性也是错的,他眼光很差,找来的人也很业余,没有任何理由能赚到钱。

王多宇心中松了口气,神色也愉悦了许多,笑着拍了拍胖子的肩膀,问道:“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老板,我叫丁石。”胖子也憨态可掬的笑了下。

“你画的很好,再接再厉。”王多宇转而对庄谦说道:“对了,小谦,小丁也算是不可多得的人才,在报酬方面一定不要吝啬啊,我们飞黄网络一定不能亏待了人才。”

王多宇生怕庄谦为了给自己省钱而去压价,特意嘱咐一句。

“没事王总,谦哥给的价钱很合理。”还没等庄谦说话,小丁很实在的笑着回了一句。

王多宇点了点头:“那你们继续忙,我就不打扰了,有什么事再找我。”

“好嘞王总。”小丁乐呵道。

这种被甲方爸爸这么认可的感觉让小丁的心里很开心,他很庆幸自己没有遇到那种要改版99次,最后还是选第1版的那种甲方。

尤其是谦哥,竟然从来没有要求让他改稿,甚至刚才有好几次是自己觉得不行,非要改的。

“这公司真好,等我毕业了我也要来这家公司。”小丁在心里想着。

这家公司虽然没有明确的口号,企业文化这些东西,但是却实实在在的让小丁感受到了一种很和谐的气氛,说不上来,就是感觉很舒服,让人想进来,不进来就非常难受。

想到这里,小丁的画画速度就越来越快,越来越卖力,他想要把自己脑子里的想法全部都释放出来,献给这款他喜欢的《幻想西游》。

庄谦在一旁看着小丁画画的速度飞快,不禁有些感慨,这货真的是高产似母猪啊,自己还真是找对人了,虽然小丁只是一个人,但是他的产量不亚于一个工作室...

与此同时,在这间办公室里,还有另一个高产似母猪的人....

林峰的键盘一直霹雳啪嗒的响着,全神贯注...

《斗破苍天》已经写了5万字了,《梦回大秦》也写了将近3万字...

要知道,这才仅仅两天时间。

要是一个普通作家,一天时间也就更新4000字,高产大神也最多一天写个1万字出头。

能像林峰这样高产的,除非是学过时间管理学的。

林峰的黑眼圈也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黑...

不知道的人,肯定会以为他去做了什么多人运动了。

但是只有他自己知道,其实自己一直是在码字...

但是即使林峰像现在这样跟母猪一样的高产,一天写了足足3万字,也依然不够读者看的。

他用“天蚕三少有只猫叫腻”这个作家名帮庄谦写的《斗破苍天》在网文圈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这本《斗破苍天》已经成了各路作家学习借鉴的必读小说。

由于作家们的推荐,这本书也已经被很多读者看到,大家都纷纷入了坑,不看还好,一看就沉迷到不可自拔...

可以说,这本书,章章都是爽点,看完一章还想下一章。

那种“我还想要”的想法伴随着每一章的结尾,直到读者发现,嗯?竟然看完了?还没更新?

这种马上就要达到巅峰,却又戛然而止的感觉,让人很不舒服。

于是,读者们就愤怒了。

“竟然在我最想要的时候不给我?”

“这作者就是个断章狗,兄弟们,给作者寄刀片!”

不单单是《斗破苍天》。

因为得到了庄谦的指点,林峰把自己的《梦回大秦》的开头也重新魔改了一遍后重新发布了。

本来他自己的这本书,存在感弱到连一个差评都没人愿意给。

但是现在却也得到了不少读者的好评,也有不少在催更的。

《梦回大秦》里面甚至也有不少的读者说要给林峰寄刀片的。

林峰看到这些评论,心里别提有多乐,要知道,有读者给自己寄刀片,对于作者来说,那是至高无上的殊荣,说明自己的书好看啊。

其实别说是读者催更了,就连林峰他自己都很想看到自己这本书的后续内容,就像是...自己爱上了自己...有些陶醉...

毕竟这本《梦回大秦》,脑洞非常奇特,讲的是一个年轻人,穿越回到秦朝,见证秦始皇诞生的故事...

这是一本“穿越流”的小说,林峰第一次听说“穿越流”这个词,还是从庄谦口中得知的。

当时庄谦给林峰讲这个故事的时候,林峰都有些惊诧,原来小说还能这么写?原来主角还可以穿来穿去?

如今主流小说的故事,基本上都是硬玄幻,硬武侠,硬现代...主角是哪个年代的,就是哪个年代的...

还真没有说从哪里穿越到哪里的...

自己的这本“穿越流”小说,甚至夸张点说,算是开创了一个新的流派...

这个“穿越流”,给他最直观的体验就是代入感更强了。

不过,一开始的时候,林峰还怕怕的,也不知道这种流派的小说到底能不能受到欢迎,但是现在从读者们的反应上来看,应该算是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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