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44章 这算哪门子案子?(1 / 1)一穗灯花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这还差不多。”凤比翼满意地笑了笑,将金牌令箭收回怀中,“胡大人,本县主的时间很宝贵,没有多余的能用在阐明这些子虚乌有的事情上,不知道胡大人是拿到了什么确凿的证据,敢派人明目张胆上我

镇北侯府捉拿朝廷三品县主?”

杨氏听着便觉得肝火上升:“凤比翼,你以为用县主的身份施压就能够化险为夷?不可能!我今日就要叫你的罪名大白于天下,让天下人看看青莲县主的真面目!”

“母亲大人还是消停些吧,您的话现在也能算作话吗?凤家已经忍了您很久了,我没有跟您计较,是看在爹的面子上,但你始终执迷不悟,那就怪不得我不留情面了!”

凤比翼说完,哼了一声,扭头去看凤绪林:“父亲大人,此事了结后,请您务必给女儿一个交代,诬告这种事,已经不在女儿忍受范围之内了!”

凤绪林闭了闭眼睛:“放心,待此间事了,为父一定给你一个满意的交待!”杨氏心头一惊,凤绪林对凤比翼说这话,难道是决定好要舍弃她这个结发妻子了?她心里有些恐惧,但又很快安抚好了自己,就算凤绪林现在决定偏向凤比翼又如何?那张字据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凤

比翼根本赖不掉,有这张字据在,凤比翼就注定无法翻身!京兆尹看着底下凤家三个人针锋相对暗流汹涌,心里直道晦气,之前是杜秋娘,后来是慕容泉和凤舒雅,再后来是凤比翼告孙尚书,现在又是杨氏告凤比翼……他就知道,能跟凤家扯上关系的案子,准没好

事!

咬了咬牙,他挥手叫师爷把字据给凤比翼递过去过目:“青莲县主,令堂状告你绑架令妹向凤家索要赎金,现有字据为证,你可有话说?”

凤比翼挑了挑眉梢,反问道:“请问胡大人,在你看来,我劫人是为了什么?”

“自然是为了劫财了。”京兆尹朝字据努了努嘴。

凤比翼笑着掸了掸那张薄薄的字据:“那么胡大人,你觉得我劫人的时候,希不希望别人发现这件事是我做的?”

“当然是不希望了。”京兆尹摇头,这世上哪有希望自己被人发现真实身份的犯人?尤其凤比翼还是青莲县主,未来的豫王妃,一旦被人发现做出这种事来,岂不是前程尽毁?

“既然我不希望被人发现事情是我做的,那在索要赎金的时候,我为什么还要立这个写着我名字的字据?再说了,一手交人一手交钱的强盗买卖,你不怕我毁约我不怕你赖账,要什么字据?”凤比翼冷笑一声:“字据,是双方订立的合同,合同双方达成了某种协议,为了怕一方反悔,所以才要写成字据,为的是在别人追究起来的时候,能够有凭有据。那么请问胡大人,你觉得我劫人索要赎金的

时候,写个字据是要做什么?留着等事后官府查验此事吗?哪个强盗会容得下这种要命的证据,活得不耐烦了?”

京兆尹被噎住了,杨氏急忙道:“那是因为我信不过你,非要定这个字据,否则就不肯交赎金!你怕拿不到钱,所以不得不陪我一起立了字据!”“这倒有趣了,若果真如你所言,那么不立字据我拿不到钱,但你也要不回女儿立了字据我能拿到银子,你能要回女儿,但这份字据就成了要我命的把柄……也就是说,这是一个要钱还是要命的选择,母

亲大人,请问我有什么必要为了钱放弃自己的生命?现在京城里,又有谁不知道我最不缺的就是钱?”说到此处,凤比翼扫了杨氏一眼,嗤笑道:“退一步讲,就算我真的同意立了这个字据好了,请京兆尹大人您好好瞧一瞧这单子上列的东西,您给我解释一下,劫人谋财为什么在索要赎金的时候不要钱,要一人多高的博山炉?明明索要银钱既方便转移又不容易追查,为什么我要这一大票的赃物,又占地方,又不值钱?而且这单子上的赃物还不是随处可见的东西,而是皇上给凤家的聘礼,每一件都能在礼单

上查到,不存在蒙混过关的情况!这些东西不当吃不当穿,还要冒着被追查出来的风险自己费心去销赃,谁家绑匪会做出这种事情来?”“这……这是因为你自己有眼无珠不识货,你以为这些东西是最值钱的,而你又不缺钱,所以你就想要得到这些宝贝,自己藏起来!”杨氏脸上已经渐渐渗出些虚汗来了,她嘴唇隐隐有些发白,却不得不强撑

着装出一副理直气壮的模样来。

“好,咱们就姑且算事情是这样好了。既然是劫人谋财,那么母亲大人,照您的说法,这些东西现在应该是都在我的青莲县主府咯?”凤比翼不甚在意杨氏的态度,只是淡笑着回望过去。

“这……这……不是!现在这些东西都还在镇北侯府,是后来我回府之后跟老爷说了这件事,老爷去县主府斥责了你,你才良心发现把东西还回来的!”杨氏抿了抿唇,开始把希冀的目光转向凤绪林。

凤绪林断然推拒:“绝无此事!你根本没跟本侯说过这种事情,本侯也不会为这种子虚乌有的事情训斥过自己的女儿!”杨氏眼看凤绪林要坏事,连忙掏出手绢擦了擦眼泪,开始拌可怜:“老爷,手心手背都是肉,青莲县主是你的女儿,舒雅也是你的女儿啊,你不能因为豫王权大势大,就偏心比翼啊!老爷,公堂之上,说话

可要讲良心!”

“你!”凤绪林气得怒目圆睁,杨氏要脸不要脸,自己满口胡言,居然好意思让他讲良心?凤比翼却朝凤绪林使了个眼色,示意他不要冲动,继而看向杨氏,煞有介事地点了点头:“原来如此……也就是说,母亲大人状告的,是我劫掠自己的妹妹向凤家索要赎金,证据是我不知抽了什么风,非要跟你定下的、一手交人一手交钱的字据赎金则是容易追查、不好销赃、不值钱、最重要的是我还不缺的一些宝贝,最后这些宝贝还全都在凤家……也就是说,母亲说我劫人,却没有任何证据,母亲说我谋财,这谋得的钱财也不在我手里?那这算哪门子案子?”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