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一十五章 恶匪出山(1 / 1)柴特儿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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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往往只在一线之间,出去便是生,出不去就是死,齐孤鸿的意思很明显。

就在齐孤鸿说完最后一个字的时候,唐鬼那只在棺材四周摸索着的手已经停了下来。

唐鬼的手指,停在他身子右侧。

木板上刷了清漆,但是隐约还是可以摸得到纹路,唐鬼手指落下的地方就在年轮中央,木板中最为薄弱的地方。

他们躺在棺材里,棺材在泥土中,想从上面出去是自寻死路,首先,压在泥土中根本无法打开棺材盖子,其次,即便是打开了,泥土会不停下陷,令他们窒息其中。

相比较之下,侧面的优势在于将木板踹开后,可以将下方的泥土压实,给他们留有一定空间。

“可是,”齐孤鸿低声问道:“为什么不是下面?如果是下面的话,有棺材挡着,还有挖土的地方。”

“下面啊?”唐鬼若有似无地轻笑一声道:“等会儿你就知道了,下面有好东西。你先别废话了,去,给我腾点儿地方。”

齐孤鸿勉强侧过身子,竭力将自己的身子贴在他那一侧的棺材板上,连肚子都收紧了,紧跟着便感觉到唐鬼翻身向自己这边靠过来,他的脚一下下踹在木头板上,于泥土之下发出闷沉声音,若是在地上,那木头板恐怕两下就要被唐鬼踹穿,但这是在地下,塞在外面的泥土让唐鬼使不上力气。

一下,又一下,唐鬼每次发力的时候,身子都因反作用力撞在齐孤鸿身上,一下两下之后,齐孤鸿也找到了规律,可以在唐鬼发力的时候推着他的后背给他助力,就这样,差不多在五十多下之后,棺材板上终于响起一声“咔嚓”声响。

那是木质纤维断裂的声音。

听到那声音的时候,齐孤鸿仿佛感受到了生存的希望,然而在这一下之后,唐鬼却不动了。

齐孤鸿能感觉到唐鬼重新调整了姿势,他恢复了之前的姿势,平躺在棺材里便不动了。

“怎么了?”齐孤鸿忍不住低声问了一声,“不出去吗?”

“再等等,”唐鬼刚刚用力过猛,此时呼吸有些吃力,他慢慢地喘了口气,声音嘶哑道:“时间还没到。”

城外,山上,唐鬼山寨里。

平时唐鬼不在时,土匪们便不会点亮那么多灯烛,一方面是他们不那么怕黑,另一方面则是节省下来供唐鬼取用,但是今天有所不同,整个阎罗殿在烛光的照射下好似白昼一般,蜡烛摆在门边,摆在灯柱上,摆在角落里,那些摆不下的,干脆全都摆在唐鬼的那张床上,密密麻麻星罗密布,场面极其壮观,唯一可惜的,是这盛景,唐鬼未能亲眼得见。

十来米的长桌上摆着大大小小的酒碗,几名山匪抱着酒坛,脚步不停地将酒接连倒在一只又一只酒碗中,倒空了的酒坛索性就被他们直接砸烂在地上。

山匪们有些感慨,毕竟过年都没这么热闹,若是唐鬼能看到就好,他最喜欢这种痛快的感觉,这种处处透着一种“日子不过了”的场面,一定是极合他胃口的。

因为毁灭最能给人带来快感,人,就是这么奇怪。

酒倒满了,但山匪们没有喝,他们在等人。

这山寨中若是唐鬼、盲丞、刑三和魏大锤都不在,那么说话最管用的人就是韩痞子了。

韩痞子是山寨里的老资格,跟着以前山大王的时候,山大王对他的评价就四个字,又爱又恨。

爱他的狠,恨他的疯,这人是一把好剑,却不受控制。

那时的山大王若是能料到将来韩痞子跟上唐鬼之后是如何忠心耿耿任其摆布,不知该会有多伤心。

没人想的起来韩痞子是为何上山当了匪,但他们都觉得这并不重要,韩痞子那疯狂狠毒的劲儿,注定了他生来就该当土匪。

唐鬼时常觉得韩痞子很像夜叉,野马才算的上好马,只是这份好如烈酒,不是每个人都能享受,唐鬼觉得自己来到山寨里有两件事情很难得,其二是驯服夜叉,其一是驯服了韩痞子,唐鬼觉得这是自己的幸运。

眼下唐鬼不在,韩痞子觉得自己更要站出来替唐鬼掌控大局,他的神经都随之紧绷起来,亲自盯着土匪们找出了山寨中最金贵的东西,亲自看着他们将那些东西装车,亲自为马车套好缰绳,亲自扬鞭目送十几匹马载着山寨的命根子驶向黑暗。

一车又一车的东西就这么离开,山寨也跟着空了,马走远后,韩痞子才回到阎罗殿里。

山匪们都在等着他,眼看着韩痞子走到了长桌尽头,在稍稍偏右的位置站定。

长桌尽头最中央是唐鬼的位置,但就算唐鬼不在,韩痞子也不会站在唐鬼的位置上,不管那个位置看起来多么诱人,韩痞子是粗人,不懂用兵之道,可他知道自己只是将臣,不管唐鬼在与不在,他都是王,韩痞子只敢也只愿站在王的位置旁,带好这班兄弟等王归来。

“都准备好了吗?”韩痞子的视线从众人面前扫过,他听得到自己的声音如洪钟般响亮,但比起唐鬼还是差了那么几分。

下面的山匪们没有应声,可他们坚定的目光已然是最好的答案。

韩痞子十分满意,他端起了酒碗。

每个人的面前都摆着一只碗,所有人随着韩痞子的动作端起酒碗之后,长桌上仅留着一只碗,摆在唐鬼的位置上。

“兄弟们,”韩痞子猛吸了口气,借着那气势高声道:“老子是粗人,不会说什么官话,但是你们他娘的都给我听好了,咱爷们儿手里的刀不是白磨的!知道咱们这次要去干什么吗?”

韩痞子凝望着众人,火光中,那一张张面容涨得通红,他们那份迫不及待跃跃欲试令韩痞子的音调也跟着提高了三分。

“回家!”韩痞子大吼一声道:“咱们这就去接大当家的回家!”

随着韩痞子举杯畅饮,众人也跟着仰头,喉结翻滚,烈酒在胃里燃起一把火,借着那一股气,山匪们将手中的土碗摔在桌上地上,一脚一脚踹翻了摆在他们脚边身后的酒坛,将满屋子的酒香都砸得稀烂。

土陶瓷碗的碎裂声中夹杂着山匪们一声又一声的嘶吼。

“回家!回家!”

至此,整个阎罗殿里就真的只剩下唐鬼的酒碗。

山匪们借着酒意冲向门外,冲向黑暗中,韩痞子则留下断后。

临走前,韩痞子顺手拿起了墙上的火把扔向地上,火苗沾上酒香的瞬间,火苗立刻膨胀起来,火舌蹿上半空,地上的酒液被火引燃,曲折如游蛇在房中蜿蜒。

热浪瞬间袭来,韩痞子却不急,他不慌不忙地向门外退去。

人迈出门槛的时候,外面的凉意便于房内的炙热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韩痞子停在这里,在熊熊烈火之中,仍能看到那只酒碗摆在桌上,在火苗的恣意舞蹈中泰然自若。

大当家的,别急,咱这就去接您回家,这阎罗殿咱不要了,这山寨也不要了,哪里有大当家的,哪里才是山寨,哪里才是咱这群早该下地狱的悍匪得以藏身的家。

唐鬼喜欢光,不管燃多少灯烛,他总嫌阎罗殿里不够亮,韩痞子有些感慨,不知此时阎罗殿和整个山寨付之一炬的景象能不能让唐鬼满意。

山匪们就此借着火光下了山,浑身的血气方刚令他们在山间驰骋,风驰电掣般已经冲到了千古镇上。

抵达城镇时,山匪们回头望着他们的山寨,位于山峦顶端的唐鬼山寨此时成了一个橘红色的光点,这样一看,整座山都好像一盏油灯。

唐鬼其实也并不喜欢光,但是相比之下,他更讨厌黑,人生嘛,无非只是在讨厌的东西和更讨厌的东西之间选择一个较容易接受的。

山匪们最后一眼望向山寨,阎罗殿在这一刻轰然倒塌,火焰就此燃尽,沉入深海般的黑暗中,一直以来,他们都在为唐鬼护着掌心这一盏光,一直护到唐鬼已然不在时,山匪们也就了无遗憾了,他们没什么好伤感,心中已是迫不及待要随唐鬼一起寻找新的光亮,尽管,还没有人知道光在何方。

毕竟此时眼前的就只有长夜将至,黎明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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