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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开头:(希望你们可以认真读完)

我是19年正式接触网文这个行业的,当时其实自己也有写一些文章,在一家网络工作室做写手,但写的都是短篇,那时候也想试试写长篇,大纲整理了好几个,但还是写了个开头就写不下去了。

19年年底的时候,被一个朋友安利了阅文这个网站,抱着试试看的态度过来注册了一个笔名,也写了一篇四五万字的连载文,但因为后来发生了很多事情,我不得不将那篇文搁浅了。

大概三个月以后吧,等重新想起来的时候,我回过头翻开那篇文看了很久,却忽然发现,当初构思的剧情走向和发展思路自己现在已经一点儿都想不起来了。

果然,太久不接触,就算是你自己的东西,也会变得陌生。

2020年的四月中旬,在我身上发生了一件对我来说很难以启齿的事情,事情不严重,也没有造成多大的损失,也许是我那颗玻璃心在作祟,老是觉得自己一无是处,所以才会有了那件事的发生。

浑浑噩噩的又过了一两个月,本着一颗对写作的喜爱之心,我还是重新翻出了阅文网站,决心忘掉从前从头来过,于是我大换血改了笔名,也将以前那篇文下架了。

现在这篇《宁为光》(以下简称《为光》),可以说是我真正意义上写的第一本长篇书,从五月末开始动笔写大纲,然后陆陆续续写了一些章节,现在暂时停更了只是因为我在努力全文存稿中。

我不能算得上是一个优秀的写手,从前写的短篇文也有很多是被退稿的,可能也是心性变了,这回我想写一些不一样的东西,也想试试自己能不能坚持下去。

我不是那种写一章发一章的人,因为我并不知道自己会不会突然有一天就写不下去了,就算我的读者没有几个,我相信你们也不希望看到这种事的发生。

决定做好一件事,就要为之努力奋斗,我现在每天都会坚持写完四千字左右,都是存稿,争取写完全本再慢慢发出来,尽量避免断更的可能性。

我想写一本属于自己的书,这件事,已经在我脑子里存在好些年了,从初中的时候在笔记本上写小说,到现在在网站上写,我觉得意义其实都是一样的。

我之前是一名学生,因为某些缘故辍学了,如果是老粉的话应该是知道的。上了一段时间的班,最后还是辞了职,呆在家里全心全意写这本书。

就在我决定全职写文的时候,妈妈再三问过我,是不是真的想好要走这条路了?

她说,这就相当于千军万马过独木桥,能安稳走到桥对面的寥寥无几。

其实,我又何尝不知道呢?

但我想,人生,总要为了自己活一次吧,哪怕这条路荆棘丛生。

第一次写长篇,可能文笔、剧情、逻辑都比不上大神作家,但我相信,在写这本书的过程中我一定会进步的,也希望看到这段话的你们可以多多在评论区给我留言,关于这本书不管好的还是坏的,我都会用心看,然后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加优秀。

然后再来说说《为光》吧,你们可以把它当做一本故事集来看,因为前期会写很多独立的小故事,来突出博物馆这个设定,但是后期的话可能就会重点往男女主角身上发展了。

我不是很会写男女主之间的对手戏,所以只能用别人的故事来推动主线发展,也希望你们能够喜欢这种风格。

我这个人写文有些慢热,可能写了很久也没写到正经的地方,这是我的老毛病,老是爱提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但也都是为了扩充情节,绝对不是为了凑字数。

关于主要剧情,其实文案上差不多说的挺清楚的了,但是我还是要说,我这个人写文出其不意,你们一定要多注意细节,这文伏笔不多,但是我喜欢悄咪咪的埋。

男女主我就不多说了,你们自己琢磨叭,男主出场的时间会有点晚,千万不要在意。(狗头保命)

还有就是我的新书,《热爱终究抵过岁月漫长》在隔壁,它是《为光》里第八章:你是我的定格,或者瞬间的扩充故事,因为情节线比较分明,被我单拎出来写了一本书。

《热爱》是一篇很慢热的文,我打算慢慢的写,从女主小时候一路到大学,到毕业都会有穿插。也没有存稿,写多少发多少,不会虐,我也写不出虐点,就是慢热,男主出场时间依旧比较晚,但是只要出场了戏份就会很多了,这是个很温柔的男主,他其实很早就知道女主对他的心思,但那时候女主还小,所以他只能选择先离开,不让她陷得太深,再次重逢的时候就是正式故事的发展了,女主已经长大了,男主也开始勇敢追爱了。

喜欢这种类型的话一定要去隔壁看看,不定时更新,留言都会认真看。

好啦,最后,感谢看到这里的你们,愿意听我叭叭这么多,来日方长,以后我们慢慢叭叭。

祝:看文愉快。

爱你们。

(以下是正文部分)

正文契子:

深夜,我被淅淅沥沥的雨声给吵醒了。

又也许是整晚都没有睡着,意识迷迷糊糊间,我听见雨滴打在玻璃窗上的声音,在静谧一片的夜色里,这点小小的声音也显得巨大无比。

我下了床,到客厅接了杯水,脚步虚浮得差点摔了一跤,喝完水清醒了一些之后就再也没有一点睡意。

向淮远曾经花了三个月来帮我调整作息时间,他每晚都帮我放好热腾腾的洗脚水,并给我煮助眠的牛奶,然后在十一点准时收走我的手机,催促我上床睡觉。他自以为一定有用,其实效果甚微。

大多数时候我的睡眠都是雷打不动的固定在两三个小时以内。那三个月里,没有手机的时候我就闭着眼睛一直冥想到凌晨四五点,感受到有困意才会睡过去,我的睡眠极浅,八点的时候闹钟根本不用响,凭着生物钟的本能我都可以立刻醒来。

偶尔有时向淮远会忘记收走我的手机,我也不会有任何欣喜的感觉,不过是等待睡着的过程中我可以用它听听音乐而已。

刚开始的时候向淮远还兴致勃勃,到后来发现这些对我根本没有用以后也败了北,不再折腾那些没用的,而我依旧整夜整夜的失眠。

长此以往下来,我的胃口变得极其不好,吃东西也变得挑剔起来,向淮远曾经不止一次的吐槽,他好好一个翩翩公子,愣是充当起了我的厨师一职。

他说这话的时候眼角习惯性的往上挑,眼睛折成了一个好看的弧度。

他的相貌生的是极好的,一双狭长的丹凤眼,看人的时候十分有神,鼻梁高挺,唇瓣很薄,大多数时候都是轻抿着的。他肤色天生冷白,偏又不苟言笑,老是装出一副苦大仇深,假清高的模样。

店里经常会来一些双眼冒着红心偷看他的小姑娘,都被他这副生人勿近的样子给唬的话都说不明白。

我和他来到这座不大不小城市已经五年了,在地带最繁华街道的一个很不起眼的小巷子里,开了一家小店。

一家温暖的小店。

我给它起名为光。

类似于现代人们所说的当铺,不过二十平米左右。里面收藏了一些很有价值的东西,听了来来往往的路人讲了许多故事,也正在源源不断的接收着新事物的到来。

向淮远问我为什么喜欢这种小店,我告诉他,如果哪一天我们回到了自己的家园,我会把这个小店封锁起来,包括那些珍藏的东西,很多很多年以后要是被人发现了,会不会成为一个古老的博物馆呢?

哦,是的,我在二十一世纪,在科技发展如此飞速的时代,在繁华的街头,在一条幽深的巷子里,开了一家自己的小店。

我想听很多很多故事,我想有很多很多的收藏品,我想等到以后我不存在在这个时代了,它可以变成一个博物馆。

就当是我和向淮远曾经来过的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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