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座还算雄伟的大城中,王爷官员富户早已被搞绝,王府银安殿旁的小厅中,傻根只穿着小衣,一群莺莺燕燕的妃子正在侍候他用膳。
打天下的事,已完全不用他操心!那些后来加入的,正拼命展示着自己的能力,以期在新朝有一席之地,搭上这部通天的快车。
掌握了占王国超过八成的农民的心,就没有什么再能威胁他的,所以,傻根开始享受生活,总要给手下一点空间,一点甜头,他们爱怎么搞就怎么搞吧,实话说,他也是真的不知道该怎么搞!
既然当了皇帝,当然要享受皇帝的福利,傻根可没有做一代圣君的潜质,而且直觉中,好像冥冥中也是享受生活的念头来的更清晰些。
花氏早就娶了,呃,抢了!
从一开始的拼死拼活,到后来的不情不愿,再逆来顺受,到现在的百般巴结,好像也只过去了短短不到三年!
好歹也是个正室皇后呢,是个人就有这福气的?
其他的妃子也是一大堆,皇家规矩多,各种称号忒的复杂,他也记不得那许多,都是手底下的美意,怎生拒绝?没的冷了众兄弟的感情,就生受了吧。
兄弟们都是知道他的独特爱好的,所以,送来的没一个黄花大闺女,都是人妻每打下一座城,就会评出官宦大户巨室人家中最美最丰腴最有味道的那一个,抢了给他送来!
到现在为止,花马军已攻下五十四座城,送来了五十四个妃子,丘迟国有大城百二十座,所以,还需努力!
花氏袅袅婷婷的走了过来,其他的侍妾皆行礼避在一旁,她是头一个被抢的,所以是皇后,其他的依序排列,不看家世,不看相貌,甚至不看年龄,就这么简单!
当然,傻根还没有登基,这些都是虚的,不过看眼前的形势,也用不了一年半载的,丘迟大势已去,再无挽回。
女人们都知道傻根的规矩,所以争风吃醋的那一套很少做,因为傻根,不吃这一套!
这是个完全另类的皇帝,另类到完全置这个世界的宗教礼法于不顾!但花氏是喜欢的,因为他的另类,所以以她在妃子群中稍显普通的容颜相貌,仍然能稳稳的身居后宫第一人。
她并不觉得这傻皇帝是在做作,因为他的直率贯穿在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她也不担心自己的年纪,因为在妃子群中,比她年纪还大都有一大把!傻根的兄弟们真是把这位皇帝兄弟的爱好研究得十分的透彻!
她现在唯一担心的只有两点,一是尽快给皇帝生个孩子,二是那个还在替丘迟王朝卖命的傻儿子,真正是傻到家了,好好的当个皇子多好,虽然继承不了皇位,可也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地位,偏偏要去抗拒大势,也不知是怎么想的!
温柔的把煲了数个时辰的补汤端过来,用银勺舀起,吹拂试温,然后才小心翼翼的送入傻根的口中,心中组织着话语,
“陛下,听说您过几日要去前方督战,如此小事,又何必陛下亲去,让那些将军们去做就是了!”
傻根横了她一眼,他面相傻,心里可不傻,后宫不许干政,这是铁律,这婆娘此时开口,必有用意。
“闭嘴!再多参与国事,老子老大刮子扇你!说吧,什么事?”
花氏也不惊慌,她跟傻根最久,深知这位皇帝丈夫的性格,可不是个怜香惜玉的!能骂你,就说明你还有救!什么时候他懒得动嘴了,那才是真正的危险,是条下暗嘴的蔫狗性子。
“陛下,您是知道的,铁公骥此番和陛下您作对,必是受人蛊惑,不明大义,只要妾身……”
傻根干净利落的打断她,“且住,你还当老子是个傻子呢?你那蠢儿子哪里是受人蛊惑,他鼓动别人还差不多!无非是自以为高贵,看不起我们这些泥腿子,所以不服气要和老子掰掰腕子,老子说的是也不是?
像他这样的,就得打怕了,杀绝了,才能一了百了,否则分了他们的地,他能心里不记恨?
不过你那蠢儿子我可以不杀,找个地方圈养起来就是,未来还得看他自己的表现,你担心个甚?”
又看了看精心打扮过的花氏,伸手狠狠的在肥臀上抓了一把,笑道:
“你担心他,就不如多担心担心自己,生个儿子不全解决了?心思总放在那边,小心他以后连你一起拖累了!”
一个月后,傻根出现在丘迟国都城外,周围无边无际的都是穿得五花八门的花马军,他们兵器盔甲不行,但高的是心气,多的是压倒的人数,在冷兵器战争中,人多就是王道。
这么大的阵仗,原本是不需要他这个新皇亲来的,但他还是来了,不是因为花氏的那个蠢儿子铁公骥,而是要让这些为自己,为土地而战的农民看到自己,他需要树立自己的形象,战争,远未结束,可不仅只限于丘迟国!
王城军队是丘迟国最后成建制的军队,也包括一部分从边塞赶回来的边军,是王国中最后一部有一定战斗力的军队,可惜,人数太少,也终究翻不起浪。
王朝军阵中,策马跑出一位年轻的小将,胯下赤骝马,掌中亮银枪,身量修长,面如冠玉,点漆眼,悬胆鼻,真正是一表的人才,十分的英武,
小将策马出阵,行至中央,破口大骂,“丘迟国运,千年之承,乃天授皇权,代天牧民!尔等异姓匹夫,苍狗之辈,冥顽之徒,上不通天文,下不会社稷,就想盗天之幸,承天之恩?也不怕压垮了你那狗腰!
傻根狗贼,快快出来受死,你盗我君父,掠我生母,我与你不共戴天!今日当着天下英雄的面,就来个你死我活!
狗贼,你可敢应战?”
这人便是那花氏之子铁公骥了,周围将官皆勃然大怒,顿时便有数人要抢出军阵,取那小将狗命,花马军现在,可不比以往,别看穿得破,但其中从王国军队中投奔过来的实力将官可不在少数,又如何看的起这黄口小儿?
傻根止住了他们,他也需要一次在军队前的露脸机会,因为,战争还远未结束,一个强力的,有进取心的马上皇帝,才值得他人尊重。
好在现在新朝未立,还远没有旧朝那些繁文褥节,他的兄弟们都是直性子,也没考虑太多,傻根兄弟杀遍花马驿时,又何曾有过敌手?
傻根马术还是十分了得的,这得益于他二十来年的马夫经历,但马上兵器就不成,没机会练,使起来别说杀人了,别伤到自己就不错,所以他也不使长兵,就是三把短剑,一把提在手中,一把别在腰后,一把塞在靴筒,他的这种怪异,全天下也没第二个!
驱马慢慢走出军阵,双方遥对数十丈相望,看着年轻人脸上扭曲到极致的仇狠,傻根一脸慈祥道,
“叫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