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粉丝团体
陈煜的魔障在关谷看来就是完完全全的魔掌,顿时更开心了,这在他们岛国的二次元世界中,魔可是强大的象征呢。
寻思着,关谷的战斗力更厉害了,本来他来超市一般只杀五包方便面,两瓶可乐,一瓶酸奶的,但今天战斗力直接爆炸,全部翻倍。
这让后期来检查的超市人员欲哭无泪,愤怒之下在超市的摄像头直接翻倍,这也让后面的关谷出了一些一些意外,这是后话另说了。
网络真的是一个很神奇的东西,有人夸奖有人辱骂,在网络这个看不到对方不知道对方真实身份的情况下,很多人给出了不一样的善良,但是也有很多人化成了网络的喷子,可以说全无底线。
幸运的是,陈煜这里运气还不错,碰了一些挺好的小伙伴们,给了陈煜许多的温暖。
风姿绰约是陈煜的粉丝,他从小喜欢乐器,只是父母不赞同,认为学这玩意儿没有什么意义,根本得不到神实际效果所以不顾他的反对十岁以后不让他继续学习下去了,从那以后他开始了自己的应试教育。
他还是挺聪明的,成功的考了一所重点大学,学的是经济系并且选修建筑系,偶尔还会去蹭蹭隔壁音乐学院的课程,可是偶尔的学习对他而言也没有太大的作用,尽管他确实是挺喜欢音乐的,但出社会以后就更加少接触了,不知不觉从以前的喜欢变成了现在的喜欢听了,也是挺有趣。
但男人的梦想只是一直隐藏在心中罢了,没有摆出来并不代表就失去了梦想,风姿绰约就是如此,虽然在忙碌中他接触的少了,但他就很喜欢去R站看看那些新的UP,看看那些偶尔还会演奏错误的人,总觉得那是自己的曾经。
作为一个三十多岁的成功男人,风姿绰约虽然成长过程中拥有不少的遗憾,但对自己也还算是比较满意,直到一次偶然之间看到了封面的这一首《夜空中最亮的心》一瞬间风姿绰约觉得自己整个人都在颤抖,鸡皮疙瘩都出来了。
这一刻,风姿绰约突然觉得自己的人生还是失败的,至少没有了曾经的进取,没有了往常的认真,但如果让他放弃现在的成功来换取音乐可能吗?风姿绰约觉得自己没有这个魄力,所以那就把更多的努力给眼前这个年轻人吧。
在他的音乐中听出了对未来的渴望,对梦想的渴求,对音乐的热爱。
风姿绰约为此成立了一个飞信群,足足可以容纳两千名成员,他觉得陈煜的粉丝数量一定会增加的很快,然而他思考到了陈煜的粉丝量会增长的很快却没有想到陈煜的粉丝量会直接暴增。
仅仅几个小时群就已经爆炸,经过一番斗智斗勇最后成立了十个群足足可以容纳两万人以后这里才稍微冷静了一些。
这一切陈煜都不知道,毕竟出当UP主,他很多东西都是不懂的状态,幸运的是陈煜碰到了这么一群可爱的粉丝们。
直到现在,陈煜回到自己的房间里打开电脑打算看看评论区里的彩虹屁的时候,这才看到了已经被置顶的一条信息。
“我们是一群可怜的被抛弃的小粉丝们,因为煜煜不欢的不待见至今为止他都没有加入自己的群,如果不欢看到了麻烦来私信一下,加个群让粉丝们见个活的吧。”
看到这条已经被爆炸了的信息以后陈煜才反应过来,煜煜不欢好像是自己哎,这下可乐了连忙拿出手机发出一条私信。
“你好,我是煜煜不欢,你说这里有群?真的?在哪里?我咋都不知道?”陈煜的懵让风姿绰约都傻了,这真的是那个演奏音乐时那么迷人的男人吗?
风姿绰约发了一个微笑给陈煜,然后又发了个群账号陈煜这才连忙去加起。
“欢迎大大,欢迎大大。”
“哇,活的,是活的。”
“新人爆照啊,我可不管你是真是假。”
“你今天穿什么颜色的内裤呢?”
“嘿嘿嘿,好想..好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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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陈煜进群的一瞬间,他就看到那消息仿佛是什么一样直接蹦蹦蹦蹦蹦的,手机顿时不停的开始各种响,陈煜傻了。
‘这么热情的嘛?人家会不好意思的(捂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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