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酒奴没有父母,甚至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
因长得不漂亮,没人敢要她,人贩子没法从她身上获利的缘故,本想把她扔了,可又有的说法说丑孩子长大会变漂亮,就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把她留下,每天一顿粥水养着看。
四年前,她五岁,人贩子发觉她越长大越能吃,吃了还不长肉,尖嘴猴腮大突眼的丑陋相貌一点都没有改变,反而变本加厉起来。实在受不了,就琢磨着把她跟其他长得比较好看的孩子一同拉到奴隶市场,打算亏本出售。
看着其他孩子一个个被人领走,她却在黑市上孤零零呆了七天七夜,每个想买的人看见她那双大得恐怖的眼睛都惊恐万分,摇着脑袋走了。
第八天,饿得实在不行的她,问人贩子要吃的。
人贩子告诉她别做梦了,今天是她活下去的最后机会,要是再没人买她,天黑就把她扔湖里淹死,免得带回去浪费粮食还碍眼。
至于她是饿死还是淹死,对人贩子而言没啥区别
她瞪着双异常硕大的眼睛直勾勾盯着他,仿佛在消化他话里的意思,亦或者在思考为什么平日里给她吃的人突然不给她吃了。
可没等她想出个所以然,中年男人就出现了。
男人跟其他买小孩的阔老爷不一样,穿的是灰扑扑的粗布短打,皮黄体胖,酒渣鼻,脸上坑坑洼洼,唇边长着稀疏的黄胡子,小眼睛,大嘴巴,模样十分抽象化。
他站在笼子前,看了眼标价,想都没想就从袖口掏出一串用麻绳穿着的铜板扔给人贩,“这俺要了!”
“好嘞!”人贩子收到钱,开心极了,将她从笼里抓出来,交到男人手中。
男人似乎并不在意她的长相,拉着她就往家里带。
她的身子往前走,头却不停往后看,看那个从小将她养大的人,离她越来越远,可那人却始终低着头数点手中铜板,直到她消失在视线范围都没抬起头
说句实在话,她是不喜欢这男人的。因为他身上总是散发着一股浓郁的恶臭味,隔着两三米都能闻到,那味道跟她吃饱时拉出的秽物无二。
所以,刚到这里的时候,她每天想着的就是逃跑,跑回人贩子那里。
连回去的路线她都规划好了。
尽管当时人贩子运他们出来时刻意用了黑布遮挡笼子,可她依旧看得清楚。因为这双被世人唾弃的大得恐怖的眼睛,可以透过任何物体看到她想看的一切。
当然,她并没有逃跑成功。
男人知道她想跑的心思后,就变着法子伏击她,而每次抓回来就是一顿毒打。
后来被打怕了,就放弃了逃跑的念头,认命般留在这充满恶臭的小酒馆里。
男人见她学乖,也不再为难她,囫囵给她取了个“混帐东西”的名号,就把她当成小酒馆的一员,教她酿酒干活炸油条磨豆浆。
混帐东西发现只要家里人一多,男人就会很高兴,他高兴她就有好吃的。
摸清这个规律,她就变得格外听话,干起活也很是卖力。
客人害怕她那双大得出奇的眼睛,男人就想到用面纱遮脸的法子。
面纱的存在对她并没什么影响,反而为她平添了一段神秘感,引来许多好奇心重的顾客,想一睹芳容。
男人知道自家酒奴什么货色,并没想过要从她身上获取劳力以外的任何东西,也奉劝那些客人千万不要给自己的好奇心恶心到。
为了说服客人,他还刻意编了许多恐怖故事吓唬他们。渐渐地,人们也就信了。
因这半年城中有吸血怪物出没的缘故,男人的小酒馆一直关着。
没了客人,男人的脾气也跟着暴躁起来,叫她名字的时候越来越多,嘴里一直叨念个不停,也不知他在说什么。
她见锅里黄澄澄的油冒烟了,就将一旁事先揉好的面粉条一条条小心翼翼放进里头,滚烫的油顿时沸腾起来发出滋啦滋啦的声音,面粉条也跟着迅速膨胀。等炸得通体金黄的时候,便用筛子捞出来,放进一旁的笸箩里乘凉。
男人管这叫油条。
油条酥香脆口,客人爱吃,男人爱吃,她也爱吃。
半年以前她每天都得炸十几笸罗这样的油条,可自从小酒馆关门,男人都是掐着数量炸的,一天炸上三天的量,免得浪费油,也省了不少功夫。而昨天夜里刚好把三天前炸得吃完了,于是今儿一大早,天微微亮,她便起了来和面团烧火翻炸。
男人将厨房里的水缸装满水后,就去了馆子里打扫卫生擦拭桌椅酒坛子。
因不能开门,出不去又没事做的缘故,男人闷得慌,半年来这种事都是他亲力亲为的。
早上起床擦一遍,晚上睡觉前又擦一遍,务必做到纤尘不染,然后拉着她指着自己的劳动成果十分自豪地说,这就是她以后干活的标准。
混帐东西瞪着大眼睛点了点头,表示她都记下了。
今天他所做的事情,跟这半年来的每一天无二,只是他刚擦完桌椅,小酒馆的门就被扣响了。
一个纤细绵软十分好听的女人声从外头传了进来,只听她道:“有人吗?我是路过的,想讨点吃的垫垫肚子。”
路过,讨吃。
这让他想起了东郭先生与狼的故事。
在这人人自危的节骨眼上,男人哪敢随便开门,当即屏住呼吸,心咚咚地跳了起来,声都不敢吭了,只盼着门外不速之客快点离开。
门外人见门内久久没有动静,便自作主张,化身进了屋子。发现里头竟摆放着许多酒坛子,心中一喜,跑到酒坛子前,逐一打开闻嗅。
男人愣住,以为是自己的错觉,刚才仿佛有一道影子与他擦肩而过。
是鬼吗?还是吸人血的虫人?
他转动着棕褐色的眼珠子朝影子的去向观看,发现一个身段窈窕的紫衣女人正背对着他弓着腰在酒坛子前徘徊流连,仿佛在寻找什么。
女人背影看着还是不错的,姑且当她是神仙吧。
他苦着脸跪下,磕头求饶:“神仙姑奶奶求您放过俺吧,俺家只是做小本买卖,钱不多,血也不好喝,肉也不好好吃……”
紫璟没看他,在打开一个红布盖着的小坛子后,露出一个满意的笑,捧起满满地喝了一口,皱着眉头,龇牙咧嘴享受着烈酒带来的从舌尖到五脏六腑的感官刺激,打了个满足的颤抖,在他刚擦干净的桌子旁坐下,道:“我不喝血,把你们家好吃的都上一份。”说着,从腰包掏出一颗银丸放到桌面上。
男人将信将疑地站起来,拿起银丸,放进嘴里咬了咬,发现是真的后,稍定了心,笑道:“姑娘是哪路神仙派来打救俺这些平头百姓的?”
紫璟顿了顿:“我不是神仙。”
男人有点怕,又壮了下胆子,问:“恁的是地狱派来的?可老夫这辈子,除了偶尔在酒里兑点水外,也没做啥坏事啊!”
紫璟瞅了眼手中酒坛,不高兴了,拧眉问:“这你也兑了?”
明眼人都能看出她喜欢这东西,男人连忙摇头保证:“恁手中这坛俺敢对天发誓,绝对没兑!”
“主子最喜欢喝的就是菊花酒,她要是知道你在这酒中兑水,还不扒了你的皮!”一个尖细稚嫩的声音在馆内响起,仅是眨眼功夫,女人桌旁便多出了两个半大孩子。
彩娟说这话本就吓唬人,没想男人还真信了,忙对天发誓说这是他家酒奴去年秋天菊花开的时候酿着玩的,本就没想过把这玩意当酒卖,就把它给忘了,没想被她给翻出来,他要是有半句谎话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紫璟有点哭笑不得,她以为找到的宝贝,不过是别人眼中的废品而已。
风狼颇不耐烦,龇牙咧嘴道:“快上吃的,不然我可真会抓人。”
男人被吓了一跳,打了个哆嗦,连忙哈腰退回厨房。
小酒馆面积不大,外头说话的声音早已传进里面,混帐东西知道来了客人,早就把早点准备好了,只一心等着他来取。
男人进来,见摆放在灶头前妥妥当当的三份豆浆油条,什么都没说,拿起就走。
混帐东西看着男人毕恭毕敬地将早点放到女人孩子面前,脸上挂着笑让他们尽管吃,有的是。
他们津津有味吃了起来,女人喝了口豆浆,对这些东西表示了满意之后,指了指对面空出的位置,道:“坐,聊聊。”
男人应声坐下:“姑奶奶想聊什么,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相月城近来的新鲜事,什么都可以说。”彩娟的口永远比紫璟快出半截。
男人想了想,觉得相月城最新鲜的事是半年以前的张府的灭门惨案,这事可谓是轰动一时,整座城的人都知道了,说张家是虫灾的最初受害者,对他们一家都十分同情。
想起张府惨案,自然而然就想起了前两天张家小女儿张长月回来后哭晕在大街的事。
这事他并没有亲眼目睹,是因小酒馆离张家不远,张长月哭声很大,听见了就在那里瞎猜。
后来哭声停止,混帐东西说是女孩儿晕倒,被少城主带走了。
男人闲着也是闲着,也跟着混帐东西一起瞎猜编故事。两人编着编着,自个儿也就信了。等紫璟问的时候,说出口的都是十分肯定的事,还把这些年所知的奇闻逸事都加杂了进去。
紫璟见他说说越离谱,什么张三家的母猪下了两个崽,李四家的婆娘够了豆腐西施家的汉子,噼里啪啦一大堆无关紧要的街头巷尾小事件,听不下去了,便帮他换了个话题,问,“少城主叫什么?”
男人道:“元满。”
紫璟:“多大?”
“今年花朝刚满十六岁。”男人见她对少城主的事感兴趣,便搜肠刮肚,将这些年听来的关于他的奇闻怪谈,一股脑儿都说了出来。
原来,那少城主是城主萧牧与城主夫人萧氏的独苗,本名萧铭,可有一天,萧家祖先突然显灵,要求萧牧把孩子的名字改成元满,不许冠萧姓,说这是一个顶厉害的神尊来渡劫,还特意留了信物。
祖宗显灵,城主自然不敢敢不从,自那以后,所有人都知道少城主来历不简单,他不跟城主姓的事,时间一久,大家也都见怪不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