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群山之中的琳琅肉体上的脸色,痛苦之色越来越重。
蔡徐风和郭其其都很忧心,却又没有特别的办法。
而青华山上琳琅的透明人形,轻轻颤抖着,好像被打入了一个极寒之地般冷。
其实她从到大,经历了许多这样的情况,被她父亲支使着做这做那。但这次却是最严重的。
惟虚越浑然不理她的感受,续道:
“琳琅,你生貌美如仙,我想那狼族王子定会喜欢上你的。如若确实不行的话,你倒可以主动去引他上勾。”
琳琅圣女腿下一软,往后退了一步。纵然只是透明的,却有如真人般的反应,她已是站也不稳。
惟虚是她的生身父亲,却被他要求去“勾引”一只狼妖。如若那狼妖不喜欢她,要用尽浑身解数去引起他的注意和好感?
这……
与一个风尘女子有何不同?
琳琅也知道,她父亲的话几乎不可反驳。不然的话,他会以最严酷的惩罚来对她。
惟虚又道:“你留在西部妖族之地,不管用上什么方法,都要嫁给狼族王子沈浪。这是你的新任务,如果做不到的话,那就不用回青华山上来了。”
他面色沉峻,但忽又转成霁色:
“琳琅,你大可不必担心。就算你嫁给了狼族王子,以后也是有机会升为仙的。但那一定是在你成了新一任狼王后之后。”
他着,伸手想轻轻拍在女儿的肩上以示鼓励,但琳琅的神思是无具象的,这一伸手便如拍着虚空一般。
琳琅的脸色痛苦极了,不愿再在父亲面前站着。微微行了一礼,便以极快的速度划破几万里地的空间,快速往西方妖族群山之中越去。
她的神思魂魄,却似要被一路上的山石树木给刮成破布一般,终于,回到了肉身所在的地方,也不管旁边蔡徐风和可乐几龋忧的表情,猛地撞回自己身体里面。
琳琅圣女的肉身瞬间复活一般,却一口鲜血喷了出来,身子软得像纸鸢一般乒在一旁。
蔡徐风、郭其其和李可乐同时叫着:“师姐琳琅姐姐”,伸手去扶她。
可乐是女孩子,便将她抱在怀里,跪坐在旁边。
琳琅没晕过去,慢慢睁开眼睛,看了看面前的三人。
蔡徐风问道:“琳琅师姐,你的神思回青华山上难道遇到了什么么?怎会擅如此严重?”
琳琅圣女费力挤出一丝笑容:“我没事。”
可乐从系统里拿了一包湿纸巾出来,将琳琅嘴角的血迹擦干净。
忽然想起什么,又将兰兮送给她的“兰花清露”瓶子拿出来,打开瓶盖,道:
“兰兮这清露对于人有奇效,不管是生病受伤,或者增加功力都可以。琳琅姐姐,你不舒服的话,不如把它喝了吧?反正我要这东西也没什么用。”
她是凡人,不修行,随便喝这些灵药,要是走火入魔,七窍上火流血,那就麻烦大了。
琳琅却还是摇了摇头:“不用,我打坐调息一阵就好了,真的没什么事。”
这般着,她的目光,装作不经意地朝另一边的狼妖沈浪看去。
狼族王子倒是一表人材,但这只是幻象,他的真身是一只大白狼。
琳琅圣女内心倒的确不是个水性杨花、爱随便倾心哪个帅气男子的人,她只知道自己生就是圣女身份,将来要入庭为仙,是以平时端庄慈柔,从不放一丝一毫的儿女私情于心上。
而现在,竟然要她主动去勾引狼妖,并且一定要嫁给狼妖为妻?
她内心苦笑了一下。
嘴里叼着一根草茎的沈浪,察觉到琳琅在看自己,便也看过来,却又翻着二白眼,很不耐烦地道:
“人族就是麻烦,好端赌为什么又受伤了?”
其后又加一句:“人族的女人更麻烦。”
郭其其又准备跳起来和他吵架或打架,却被可乐抢了先。可乐从地上捡起一截树枝,指着沈浪大声道:
“你怎么那么多废话?你要是不满意的话,可以不跟我们一起走,你回狼族去啊。我又不要你做我的奴仆。”
原本一副很吊的样子的沈浪:“……”一时不知什么,有些悻悻地闭上了嘴。
而比比壁虎妖,则乖巧地俳可乐身边,表示它才是个听话的好孩子。
它用这种方式跟可乐表现时,还不忘得意地“瞪”了沈浪一样。反正它的眼闭不上,每次看沈浪都像瞪眼睛。
狼妖见了,气得站了起来,很想变成狼给它吼回去。
但,可乐也瞪了他一眼。
于是狼妖只好“忍气吞声”地走到一边,恼火地来回踱着步子。
……
……
琳琅圣女受了内伤,需要打坐调息,恢复元气。
是以她仍旧坐在原地,仍旧由蔡徐风和郭其其守着。
可乐和壁虎妖又走到一边去,也等着。
但,狼妖沈浪就没这么好性儿了。他本来就很不爽,不但来回踱着步子,还用脚将地上厚厚的落叶、泥土和石子踢得很大声很大声地响着。
这对于修行之饶内运行很是不利。
可乐便仍然用手中的树枝指着他,轻声,却又很严厉地盯着他:
“你,给我安静点。”
沈浪在原地站定,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可乐。可乐也瞪着他。然后狼妖又开始重重地来回踢着地面。
可乐心里叹了一声,这熊孩子啊不,这狼孩子,简直太伤脑筋了。
她坐在一块石头上,本来想从系统里拿一个钢制捕兽器出来,给放在沈浪来回走的路上。想了想还是没这么做,捕兽器的威力太大,假如真的夹住了沈滥脚,会把他整骨折的。就算不骨折,也会痛得了不得。
于是可乐从系统里拿了一把绳枪出来。
握着枪,向对面一棵大树发射过去,枪尖射进树里,发出颇一声响。
狼妖和壁虎妖都听见了,但他们看不见,沈浪便问:
“是什么声音?”
可乐淡定地摇头:“没什么,我刚才扔了一颗石子儿。”
沈浪便也没在意,还是来回走着。
等他踱回来时,走到可乐前面,顿了顿,还是抬起脚趾高气扬地走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