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是华国北方的一座喧嚣都市,也是靠海的大港口,即使现在已经是午夜12点,市中心的酒吧街上依然人声鼎沸。
夏日的微风、衣着清凉的美女、清爽凛冽的啤酒、喧闹躁动的音乐组成了这条被称为“白昼黑夜”的道路。
热浪酒吧是这条街上一间并不太大的酒吧,与位置显眼、富丽堂皇的那些大酒吧相比,这里简直可以算是门可罗雀。
酒吧里只有十来个客人,显得很冷清,一个身材健壮的小伙子坐在吧台上,面前摆着半打啤酒。
小伙子年纪不大,最多二十五六岁,现在是炎热的夏季,他仍然穿了长袖衣裤,还带着一副皮手套,除了脸,他似乎不想把任何皮肤暴露在别人的目光下。
这人只在喝酒的时候仰起脸,同时也露出脸上那道划过半张脸的伤痕,虽然经过祛疤治疗,但这么一道狭长的伤疤,仍然会在他脸上露出一个极为狰狞可怖的痕迹。
好在这个小伙子长得够帅,身材够好,这道伤痕反倒是更加突出了他身上的男性魅力,与电视上那些白嫩的小鲜肉不同,他所散发出的是一种男性的阳刚之气。
他叫高朗,一年前叱咤佣兵界的“冥王”高朗!
现在,高朗只能在这种小地方喝酒,因为他已经没有多少钱,却又不愿意一个人坐在自己那间冰冷的地下室里喝听装啤酒,在那个所谓的“家”里,他没有一点安全感。
吧台上的半打啤酒已经只剩下最后一个瓶底,高朗摸了摸自己干瘪的口袋,这半打啤酒已经是他钱包的极限了……
高朗很想哭,每次喝酒时都想。
不是撒酒疯,是无奈……
一年前的高朗是国际知名的赏金猎人“冥王”!是佣兵界的一代兵王!
从小被佣兵组织收留,8岁开始练武,12岁学会使用各种枪械,16岁精通各种格斗术,20岁时武功已入化境,23岁便成为佣兵界的一流高手,他简直就是百年甚至千年难逢的天才!
然而,一场黑洲某国的保护行动,却彻底改变了高朗的生活。
高朗万万没想到,这个弹丸小国的反叛军居然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一枚导弹让高朗躺在了手术台上,他十年的积蓄换成了心、肝、肺、角膜、皮肤、肌腱……
高朗有时甚至觉得自己应该改个名字,叫桃白白。
现在的高朗落魄撂倒,他带着仅剩的几十万存款和“翻新”后的身体回到位于华国的老家临海,虽然这里是他的老家,但自幼父母双亡的高朗,在这里也只是孑然一身。
高朗甚至找不到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受过这么严重的伤,他已经不再是当年的兵王,甚至连重体力劳动都不能做。
万念俱灰的高朗每天都会来这里喝酒,直到他把自己喝死为止……
“什么味道?”高朗闻到一股极其刺鼻的恶臭,自从做了全身手术之后,他的嗅觉比之前更加灵敏,他经常怀疑主刀大夫是不是图便宜给他换了一个狗鼻子。
酒保提鼻子闻了闻,除了高朗嘴里的酒味,他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味,对于这个只点最便宜啤酒的客人,他一点好感都没有,只是冷冷的回了一句:“酒味呗,你嘴里能有什么味?”
高朗把手放在嘴边,哈了口气,摇头道:“不是我嘴里,是别处的味道!”
酒保哼了一声:“那就是别人点的酒味呗。”
“不是酒味,是臭味!像是……腐尸!”
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高朗,对这种味道极其熟悉,他不会猜错。
酒保却笑出声来:“哟,您还知道腐尸什么味的?吃过?”
高朗从吧台椅上跳下来,两只眼睛在热浪酒吧来回搜索,很快,他就找到了一个极其可疑的人:一位穿着红色旗袍的青年女子!
女人年纪最多不超过三十岁,身材很好,皮肤却白的吓人,两只眼睛眼眶发青,一副睡眠不足的样子。
她独自坐在角落,一杯酒也没有点,眼睛一直紧盯着高朗,眼神极其复杂,似乎有些好奇,也有些畏惧。
“就是你!”高朗指着女人说道:“我闻出来了,就是你身上的味!你旗袍多久没洗了?”
酒保怒喝道:“喂,小子,撒酒疯出去!”
“我没醉!就是她身上的味!”
酒保反驳道:“那根本没人,你眼睛都看离了,还说没醉?这屋里谁穿旗袍了?”
高朗闻言顿时火冒三丈,一瘸一拐的走到女子跟前,一把将她拉起来,朝酒保吼道:“你是不是瞎了?她穿的不是旗袍?”
高朗特意贴近女人闻了闻,这女人身上确实是之前闻到的那股臭味!
在酒保和其他酒客的眼里,高朗就像是个傻子,又像是个进行无实物表演的演员,他的手上空空如也,哪有什么穿红旗袍的女人?
酒保正想继续出言讥讽,诡异的一幕出现了,高朗的手里竟然出现了一个女人的身影,最开始是个轮廓,之后是惨白的皮肤和乌青的眼眶……
“鬼啊!”酒保吓得几步就跑去了后厨,喝酒的客人也被吓得夺门而逃!
高朗的心在渐渐下沉,惨白色的皮肤,乌青的眼眶,腐尸的气味,自己抓在手里的……真是个女鬼!
“把我放开!”女鬼厉声大喝,声如夜枭,极为可怖。
“好吧……”
高朗到底是昔日的兵王,换成别人,手上抓着一个女鬼,只怕早就吓死了。
高朗将浑身的内力全都灌注到左臂,这条胳膊并没有受过伤,曾经的力量还在,猛地一甩手,这一甩竟然将女鬼扔到了墙上。
墙上顿时出现几道裂纹,而女鬼则像是一幅壁画似的,被钉在了墙上。
女鬼拼尽全力想从墙上挣脱出来,却无论怎样也移动不了。
内劲外放,打人如挂画,没想到打鬼也行!
见女鬼下不来,高朗果断趁机从热浪酒吧跑了出去。
如果是一年之前,高朗跑十公里负重越野简直轻松的像是散步,但现在的高朗,刚刚跑到酒吧后巷,就已经气喘如牛。
他很想赶紧远离这里,但打车没有钱,公交这时候早就停运了,他的身体更是完全不听使唤,别说逃跑,气都要喘不匀了。
高朗一屁股坐在路边的垃圾桶上,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默默的等着女鬼追来。
“真TM见鬼了,人家兵王回家全是艳遇,我遇上的怎么是个女鬼呢?”高朗叹息一声,闭上眼静静等死。
哒!哒!哒!
高跟鞋踩在地上的声音,高朗释然了,他记得那个女鬼不仅穿了一件红旗袍,还有一双红色的高跟鞋。
“快跑!”
高朗觉得有人在用力拉他,睁眼一看,顿时吓得高朗汗毛倒竖!
女鬼站在距离他不足十米远的地方,张牙舞爪,面目狰狞,但却不知为何,女鬼只是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
在高朗的身边,有个矮个子瘦小老头,最高也就一米五左右,年纪约有六十来岁,穿一身蓝色的中山装制服,颇像一个街边遛弯的老头。
让他快跑的人应该就是这个小老头!
“你拉我去哪?”
老头一边拉扯他,一边着急道:“跑啊!要不你就让女鬼掐死啦!”
高朗一愣,心中暗道:“他也能见鬼?”
老头见他发愣,急的直跺脚:“快跑啊,我用定身法把她定住,她是个恶鬼,我的法术坚持不了多久!”
“你……”老头一跺脚,高朗眼里的老头变得有些模糊,依稀是两个影子重叠在一起,一个是人,一个是狐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