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格尔带走了撒旦,也带走了高朗的所有烦恼。
兴奋的高朗,带着众人开启了欢庆之旅,在这座艺术之都停留了两天之后,便与马尼戈特师徒一起返回华国。
从香江机场落地,开启了由南向北的祖国环游。
回到临海市的时候,已经是一个多月以后了。
毛小仙早就接到了高朗报平安的电话,毛小仙也告诉高朗,髪国方面已经成功摧毁了暗夜组织,这群半人半妖的家伙被认定为跨国犯罪组织,临海市的案子也都被髪国方面确认系暗夜所为。
高朗彻底变成了自由人,没有了恶魔附体,也没有官司缠身,高朗的心情好极了。
正所谓物极必反,高朗的好心情仅仅持续到返回临海市。
当他向马尼戈特炫耀了一路,自己的店面如何豪华,家具多么珍贵之后,迎接他的是店铺门上的一把大锁......
“没开门吗?”马尼戈特有点尴尬的看着高朗。
高朗看向胡梦岚,这里应该是胡半仙在打理才对,他人呢?
胡梦岚摇摇头:“父亲没跟我说过今天关店啊......”
高朗拨通了胡半仙的电话,没人接,高朗感觉不妙,别是出事了吧?
胡梦岚闭目运功,以自己的神识寻找父亲的踪迹。
“你们终于回来了......”胡半仙有些步履蹒跚,手里拄着跟拐棍从街口缓缓走来。
高朗急忙上前查看,胡半仙竟然浑身是伤!
“谁干的?我身体刚好,你怎么又瘸了?是不是棺材那帮人干的?”
胡半仙摇摇头:“不是他,要是棺材那伙人,我自己就能对付。你们走了以后,这小子一直没来过,我还防着他来捣乱,防了一个多月也没动静,没想到这小子去请高人了!”
“高人?”
“他不知道从哪找了个极其厉害的驱魔人来,本事太大了,把我的原形都打了出来,好悬废了我这几百年的道行!”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你怎么不和我们说啊?”
“就是昨天的事!”
胡梦岚道:“昨天我和您打电话,您说在一个公司做法事啊,他们去捣乱了?”
“别提了!那公司的老板就是棺材请来的那个高人,说是公司有脏东西,让我去清洁,结果我一去,他就说我是妖精,我没想到他能看出我的本相,更没想到这家伙本事太大,我跟他交手,差点被他打死.......”
高朗怒道:“是哪家公司?我去替你报仇!”
胡半仙急忙拉住高朗的手:“别冲动,那人道行不浅,是个真正的高手!”
高朗道:“他是高手?现在我也是!我就不信他比撒旦还厉害!”
马尼戈特在旁劝道:“你别太大意,撒旦只是鬼魂状态,限制颇多,你才能轻松击败他,这次的对手是驱魔人,恐怕不是这么简单的。”
高朗笑道:“有马爷你在,对手是谁我也不怕!”
马尼戈特抱着肩膀,一脸的漠不关心:“我可是来度假的,你们的事,我不插手。”
“还有我呢!”红心拍了拍自己手上的长条提包:“管他是什么人,我一刀砍他个桃花开!”
高朗可不敢让他胡来,这地方不像是髪国,出了事真有人管!
“这可是华国,别太冲动!”
“就许他们打人,不许咱们还手?”
胡梦岚道:“不管怎样,先去看看情况再说,这次让人踩在头上,以后这行里就没有容身之地了。”
胡半仙给了高朗一个地址,高朗让胡梦岚留下照顾胡半仙,自己带着其他人准备出发。
“等一下!”
胡梦岚叫住高朗,上前道:“你把上衣脱了。”
“干嘛?”
“我在你背上的十字血咒按下一个印记,万一你们被对方暗算,我没和你们在一起,只要我不死,你就能保住性命。”
高朗一愣:“那你可就成为我的护身仙家了,你已经修成七尾,我会不会耽误你啊?”
胡半仙也有些犹豫,胡梦岚是他们临海狐仙里最有前途的一个,做了高朗的护身仙家,就算将来成仙,也要为高朗效力,对于胡梦岚来说,这可有些不值。
胡梦岚却笃定的说道:“你不会耽误我的,以我这段时间所见,你将来的奇遇未必就比马王爷、毛仙人他们少,或许你在我之前就飞升天界了,到时候我还要指望你呢。”
胡半仙劝道:“梦岚,你可要想清楚啊。”
“我想清楚了,这样做对我有益无害,就连白衣娘娘都让弟子投身在高朗门下,我做高朗的另一个护身仙也是应该的,跟白衣娘娘做同样的选择,肯定没错!”
胡半仙知道自己这闺女比自己主意正,想说服她太难,只能任她的性子来。
高朗自然是乐得收下一个这么漂亮还有钱有势的狐仙,便脱去上衣,让胡梦岚在他背后按下印记,成为第二名护身仙家。
胡梦岚带着胡半仙去疗伤,高朗则带着白灵、马尼戈特等人按照胡半仙给的地址去了近郊一个名叫“魏洲全方面”的养犬基地。
基地在城北,占地至少百亩,这里地处近郊,地价不便宜,能看出这老板很有钱。
“这个养犬基地的老板叫魏洲,是临海市有名的驱魔人,绰号‘狗神’。此人武法双修,近二十年来,临海市一般人解决不了的事,都要来这里请他出手,但是听说他要价不菲,一般人是请不动他的,如果真是棺材请他来找咱们的麻烦,这小子很可能下了血本!”
胡梦岚不愧是苏家的“大掌柜”,高朗还没到狗场,她已经打来电话,调查清楚了狗场主人的来历。
“既然叫狗神,是不是他的法术和狗有关,或者说他是狗妖成精?”
胡梦岚道:“他可不是狗妖成精,他的师父是几十年前赫赫有名的‘白眉道长’,一身玄门正宗道术,是与南毛北马同一级别的顶级驱魔天师。魏洲是白眉道长的掌门大弟子,之所以被人称为狗神,是因为他喜怒无常,行事荤素不忌,全凭喜好。就连掌门之位也懒得座,交给师弟,自己云游天下,行踪不定。”
“这人倒是有点意思,只是我不太明白,既然他云游四海,怎么又在这开了狗场了?”
“因为这里曾经是一个家族企业,家里有个上门女婿经常被老丈人和富二代欺负,后来那人亮明身份是个什么花都兵王,还曾经修过仙,因为渡劫失败才来到临海市。
这人依仗自己的一身法术和武功,不但收拾了老丈人和富二代,还在临海市内各种装逼打脸,光老婆就收了十几个,狗场这块地也被他建成了自己的新企业。
狗神知道了这件事,便来到临海,把这人打得神形俱灭不算,还推平了他的企业,在这块土地上建了这座狗场。”
高朗越听越有兴趣,马尼戈特也觉得这个狗神很有意思,他自己就是个游戏人间的半仙浪子,今天听说一个这么“狗”的人,颇有惺惺相惜之感。
“早知道有这么厉害的人,当初咱们斗尸魃的时候,就应该来请他啊。”
胡梦岚道:“我们父女只是苏家的保家仙,最多也就是认识一些其他的修行仙家,对于驱魔天师并不熟悉,要不然我父亲昨天也不会吃这么大的亏了。高朗,见到他之后别冲动,这人确实是个高手,能不得罪尽量别得罪他。”
高朗道:“这人我倒是有兴趣交个朋友,但前提是胡半仙的事,他得给我个说法!否则别说他是狗神,就是天神,我也得跟他斗一斗!”
说罢,高朗挂断了电话。
现在的他不是那个瘸着腿的残废,重新恢复了佣兵之王的本事,他不会再向任何人低头。
汽车停在狗场门口,几个下车来到门前,看门的不是人,是狗。
两条“全副武装”的狼狗正呲着牙盯着高朗等人。
狼狗身上都披着带钢刺的“铠甲”,四只爪子看上去也都锋利如刀!
红心拉开背包的拉链,取出大刀,准备过去砍狗。
高朗拦住他道:“别冲动,人家这是想看看咱们的本事,要是直接杀进去就太没意思了。”
红心收回大刀,问高朗道:“那该怎么办?”
高朗朝白灵道:“白姐姐,这两个小可爱就交给你来对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