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了停靠在罗马城海边,雷必达的战船。
不过此刻,我并没有穿罗马将军的制服,而是刺客信条艾吉奥的刺客装。
一身灰色的帽兜连体披风,披风里面是我的装备带,胸前交叉的两条武器带上,插满了16公分的匕首。
我的腰里还挂着一把大马士革黄铜柄的细剑。
穿着黑色皮质战靴,我身边跟着同样装束的五十个刺客,上了雷必达的战船。
我上船前对了暗号:“尤尼娅!”。
于是51人很快的消失在船甲板,战船向西南扬起风帆开去。
在我的侍卫站在雷必达战船甲板下,主舱外面的仓库里时,我单独进去,在他面前取下我的金属面具。
“你就不怕屋大维杀了你?”雷必达递给我一杯葡萄酒。
“我还有很多的利用价值,即使杀我害得五年以后。”
“你凭什么有这种自信?罗马有很多你这样骁勇的斗士。”
“但是罗马没有几个有我这样能单独屠杀整个罗马城的屠夫。”
“你想告诉我什么?”
“五年后,屋大维会抓到你妻子尤尼娅是布鲁图的妹妹这个把柄,虽然您仁慈的,并且成功地使她免于在剿灭布鲁图残党的行动中被牵连。”
眼里布满了惆怅的雷必达此刻喝了一口红葡萄酒。
“你能帮助我得到什么?或者你最后想得到什么利益?”
果然,在这个圈子里,能直接的和你谈到这些的人,就是你临时的兄弟,你的盟友。
“我希望罗马能有个真正心怀仁义的人来执政,而不是屠杀人民和对手来获得自己的最高权力。”
“这就是你反感屋大维的想法?不过你要知道全罗马人都在议论你,是个血头狮子,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屠夫,畜生。”
我不可能把自己在撒丁岛卡利亚里的府邸。
在之前的罗马大清洗时,深夜送去的十万死后重生的人说出来。
虽然此刻雷必达有点难以置信,也不可能全信我说的话,但是他知道,五年,这样会很快。
而且在整个雷必达的战船在地中海上兜大圈子时,我们花了两个小时谈了很多的合作内容。
雷必达最后虽然不在有什么疑惑,但是至于我的几个提议,他估计是不会抵触的。
至少其中之一的,秘密的训练精锐重甲骑兵,拿着我给他的军械图纸打造更多的重甲和精锐装备,这个系不会被任何人抵触的。
所以雷必达让人给我抬来一大箱子的金币,然后给我一首长三十米的小艇,让我回罗马城。他则一路杨帆去了新迦太基。
原本他是去就迦太基突尼斯城的。
至于为什么临时改主意,这只有我们两个知道了。
在伊比利亚半岛,他在广袤的森林里,更能聚集强大的军团。
而且我跟他说了,在直布罗陀军港打造五百只超级战船。
呃!当时的罗马主力舰船系四十六米,这是最大的船了。
即使最大的货船也不过是六十米。只是这种船跑不快不能叫战船,只能叫军备补给船。
我要他打造超级战船就是八十米的快舰。
图纸我是给他了,至于制造,就看它能否吃透里面的金属木工机械的使用技术。
没有强大的制造工具,没有一定的创造能力和技能,一切,不谈军力。
这是钢锯和钢条、钢钉的锻造技术,船体是靠木板木柱拼合的,没有这些金属结构件,巨舰的拼合结构做不到坚固。
但是有了这些,一切皆有可能
在海上有优势的罗马战团才是能攻,能守,随机而动的强大战力。
虽然这种战船我不打算给屋大维,但是我希望雷必达能善加利用。
可况新型的刀盾,长矛,弓箭,这会使得他的军队事实上很凶悍。不说以一挡十,打败九个系没有问题。
雷必达在我离开后,看到我之前身上的怪异装备也是十分惊讶。
罗马的短刀不过是06米长,我的短剑匕首都有16公分长。
而其它的佩刀,我至少制作了七十种不同的刀型,这是这个时代的人不可能知道的事实。
至少我培养的钢铁工匠就是此时空最牛逼的。
罗马帝国时代,步兵和将军,主要用于单兵配备的剑均是短剑。
因为剑短近身格斗是主要以刺和砍劈肢体为主。
剑短配合士兵随身携带的盾牌并用。罗马短剑长60到80厘米,宽大概5厘米多,因为剑身厚实,没有血槽,刀柄、护手系铜质,显得很重。
和马其顿两米多长矛比,剑是近战格斗武器,一寸短一寸险,所以罗马重盾比希腊的小型圆盾大得多,是高1米3宽60厘米的长圆形,木制蒙皮用金属条加固。
这种武器在当时的出现,与罗马军队的集团编队作战思想有关。罗马军团作战时,首先是步兵在较远距离投掷标枪,近距离接敌时用一人高的盾牌防护全身,因为罗马士兵排的阵列又是摩肩接踵的密集阵,个人没有很大的回旋余地。只有侧身后,手臂前后刺杀的空间。
故而罗马军队战士使用的剑很短,主要用于刺击而不是砍削。而且是长度60公分左右的铁剑,格斗时尽量刺入对手的要害部位,心脏或腹部。
但是我给雷必达的刀是11米长,带着长柄的细小刀身,带血槽武士刀。
这是钢刀,重量和罗马短剑一样,但是他真的按照我的冷兵器锻造技能打造出来,那才是真厉害了。
冷钢锻造法,这会使得罗马铁器时代的金属工艺,提前一千年进入工业金属时代。
其实我回到罗马城之前,让人在海上接应,把雷必达给我的一箱子重两百斤的金币,先送去了撒丁岛。
我孤身趁着夜色回到距离罗马几公里的渔港,在一个乡村草屋里过夜。
第二天一早,天刚亮,我就被屋大维的近身侍卫出城来叫醒。
“斯巴达克斯,首席执政官大人在元老院的图书馆等你。”
皮毡毯上,我满身精赤的从一个女奴的身体上起来,穿上我的衣服,套上我的钢甲,战靴,提着我的两把带鞘钢刀,长矛,头盔,一手还在一边的烤肉盘子里抓了一块卤肉在嘴里一边咀嚼,一边走出草屋。
这里是我经常来“放松”的位子。
还有两只小帆船可以让我去海面钓鱼。
所以在这个村子里养着屋大维给我的五十个奴隶。自然也住着摩西墨斯和他兄弟们的家眷。
侍卫给我牵来战马,我上马后把两把战刀插进腰间左肋下皮带的套圈,把长矛挂在马鞍的皮套中,戴上头盔,接过红斗篷披上,系好,一只手抓着缰绳,一只手还在啃着鹿肉,一边缓缓的带着三百骑兵进去罗马城
还有第四更,五点上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