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青黛不由得联想到辛夷曾经的遭遇。作为一枚二次元死忠粉,辛夷喜欢漫画、喜欢小说、喜欢……因为喜欢,辛夷偶尔也会画一些插图。
灵感迸发之际,辛夷想到一个绝妙的故事,动笔,决定把那些奇思妙想画出来。那是她第一次画漫画。
刚开始连载的时候,辛夷没有想太多,只想与同好分享,让更多的人看到她描绘的故事。完结之后,因为要准备考试,又有俗事缠身,辛夷很久没有画了。
后来,辛夷以那部漫画的人物为参照,在网上画了几幅插图,没过多久,她却被告知侵权了。当时,辛夷还挺纳闷的,都是我画的,怎么侵权了?
原来,辛夷开连载的时候,稀里糊涂地和网站签了霸王合同。那些密密麻麻的条款虽然一条一条地看了,但是,没有太往心里去。因为是第一次签约,她高兴坏了,以为大家的合同都是一样的,以为自己的努力被人认可了,根本就没有想过隐藏在文字里的陷阱。
结果就是她辛辛苦苦画的漫画是别人的,她不能用。用了就是侵权。
那是青黛重生前发生的事情,被原来的江青黛写在日记本里。
“走吧。”待在这里就是浪费时间,江青黛朝电梯口走去。
“有种别走啊!”你当STAR是什么地方?想来就来,想走就走,随随便便把合同洒落一地,掉头就走,“保安,有人闹事!”
电梯门打开,两个穿着制服的保安走了出来,小可连忙挥手,示意他们拦住江青黛和叶知秋。
“江小姐,你可要想清楚了,一旦离开,想再回来,那可就难了。”金镶玉好言相劝道,说不定下次的条款更加过分,而你又不得不低下高贵的头颅,乖乖认命。
兜兜转转,再回到原点,甚至是后退的原点,何必呢?
“威胁?”江青黛不怒反笑道,“我像是害怕威胁的人吗?”
不签就是不签,咋了?还能硬抓着我的手按下手印不成?我有选择的权利,也有拒绝的理由。我当真是脑袋抽风了,才会跑到这里来浪费时间、浪费生命。
“是吗?好走不送。”既然对方心意已决,金镶玉也不再多言,她的职责已经履行完毕,该回去好好工作了。
“保安,赶人!”小可笑得一脸春风得意,“有些人啊,就是给脸不要脸。”
从保安眼前闪过,像变戏法似的,江青黛站在小可面前,扬手。
“别。”脏手,叶知秋拦住江青黛的动作,“要是粘上什么不干净的东西,那就不好了。”
“怎么着?想打人?”打开手机直播软件,小可挑衅道,“来呀,让你打,再帮你当一回网络红人,不要太感谢我。”
“大家好,我是可爱的小可可,这里是STAR总部,昨晚上热搜的女主角来STAR闹事了,还想打人呢……”手机镜头前,小可努力地摆拍,露出标准的营业式微笑。
酷酷地留下背影,江青黛嗤笑道,“傻子。”
这里难道是专门培养傻子的地方?还真是不断地刷新下限呢,呵,长见识了,这趟STAR之行真是有意思得不得了。
权当免费看戏了,打发时间倒还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