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马村位于紫荆朝城外的一个村落,下马村祖辈一等加起来差不多有一百来户,夜魅住河北以南的方向,而下马村就在北方,李煜所在的地方就是穷人区。但是下马村的村民特别认生,只要是去下马村的外地都会受到排挤,尤其对富人更是不待见,所以到了下马村石碑处,由于人马太多,就分为了两批,一批由秋田带队先行把牛羊,赶往进城城门口报道后。剩下一批则是夜魅换装穷苦书生和流云,人多聚集在一起,太过引人注目。流云看着一身补口的衣服,有些嫌弃,打死都不进村,“你看这又破又脏,这哪是人穿的衣服,啊!我的天那,就不能让我和秋田一起吗?”
“闭嘴吧,怎么像个女人一样,想做大户子弟回你西域去!”这样的大少爷真的是难伺候,她是来办正事的,哪有时间跟他墨迹,丢在路口大步往下马村走去。
流云看了看四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荒无人烟,而且树枝上由好几只乌鸦,在枝头眨巴眨眼的直勾勾的看着他,地上还有一些动物的死尸,乌鸦看着他就像看见猎物一般,恶臭让他胃里翻江倒海的,灰溜溜的老实巴交跟在她身后,这小丫头是越大胆子越大,食指戳了戳她的后背,“我们去哪?这不是往城走的路啊”
“去找一个叫李煜的人,铁器馆你不知道在哪就跟好”夜魅环顾了四周,确实寸草都干枯不生,这个地方是严重干旱啊,走了一路头上冒起的汗珠,又渴又累。前方有一位大爷正在卖西瓜,激动的她上前挑西瓜,拍了拍西瓜尾部,声音干脆有力一定皮薄肉多,她掏出一吊钱铜钱打算买两,却被大爷用树枝打了手指。
大爷虽然带着草帽低着头,打了一个哈欠,提了提帽子。见状,她伸手给钱却被大爷拒绝了,手再次被打了,“不卖生人!”大爷上下打量了夜魅和流云,怎么看都不像村里的人,外乡来的更不欢迎,接着老头草帽捂着脸,靠在椅子上假意打呼噜。
流云眼看西瓜在面前却吃不到,给钱都不卖,真是个怪老头。一个石头砸过去,劈开了一个又大又水的西瓜,抱起来就开始啃。大爷丢下了草帽,拿着木棍一个劲儿打,大声呵斥,“哪里来的野小子,偷吃瓜!”
“我可没偷吃,我明目张胆的买下来瓜,凭什么不给吃?”擦了擦嘴角,从绣袍中抽出丝绢,擦了擦头上的汗水。这下马村就很古怪了,老头更古怪。老头直接抄起锄头,想要上去一锄头给流云脑袋瓜一闷棍,谁料这小子跑了快,够机灵轻易的就躲过去了。边追在后面边,大声喊附近的村民,“好小子,我说不卖就卖!来人那,外地野狗来抢地盘,还抢我的瓜。”
老大爷的声音不是一般大,夜魅看了看路边正在插秧的村民,放下了手中的农活,纷纷抄起了锄头往这边赶了过来,各个卷起了裤腿和袖子,一来就来了十多个村民。女的多,男的少,女的干农活男子则在一旁扇扇子和打伞。一寸头女地主,嘴里叼着烟斗,“两个破烂丢丢的外乡人,你们搞啥子嘛!在我们下马村搞事儿,也不把底盘亮相?”一口地道的家乡话。
夜魅听了以后,有模有样的仿学着,从兜里拿出两定白银,“哎哟,你说啥勒?姐姐,我啊是咱村李煜的家人,来走亲嘞。听说他开啦个铁器馆想要投奔他来着嘞”谁知道这地主姐根本不领情,将银子拍打在地。
嗛,想贿赂咱们,我也不吃这一套,“咱村是有叫李煜嘞老汉,他光棍多少年嘞,哪来呢亲戚。欺负我不儿识字?”说着立马上前捆绑住了夜魅。她任由村民挣扎,这样也好更快的找到李煜,相反流云就不听话,抱起一个大瓜就开扔,气的老汉是朝他吐口水。老汉的老伴也赶了过来,看见一地的碎瓜,捏住老头的耳朵,“你个瓜老汉,嫁给阿,阿就没过过儿好日子,地主儿把这两抓去找李煜,让李煜赔阿啲瓜!”
最终流云就被几个女人按压在地上,摸了一脸的灰,绑着吊在担架上。被人像扛猪一般,扛着走,夜魅暗自偷笑。还多亏这个流云,让她费时间直接找上李煜。下马村就是靠稻草为生,他们种植稻草收草倒到城里卖,所以镰刀锄头之类的器具都是找李煜锻造的,一路上一个女人碎碎念,说要是不是李煜的亲戚就把他两给扒了为猪。一路上路过茅草屋,不少村民都看着他们这一行队伍,指指点点议论纷纷,有的时不时还扔臭鸡蛋。村里的狗更是追着队伍后面嚷嚷道。天气热的她脚底板感觉要冒烟了,半天都还不到。走了差不多一里路,看见一个破木屋上面牌匾歪斜的挂在上面,地主狠狠的拍着门,走出来一个高高瘦瘦的男子,男子带着发带,极富有黑。乌黑的发丝齐腰扎着马尾,双目紧紧闭着,宽大肥厚的鼻子下却有一个薄如蝉翼的嘴唇。是个瞎子!对了,秋田说过李煜是瞎子。
李煜歪着脑袋,双耳灵动着,鼻子嗅了嗅闻出了生人的味道。经常给村民打造武器,每个人的味道记得清清楚楚,一闻还闻出了两个人的味道,他捏着鼻子干呕了一下,“生味,王姐儿,哪捉来嘞野娃儿!”边说边往后退了退。退是因为他口中的王姐就地主婆,地主婆老是喜欢沾他便宜,早就想娶他,正说着王姐上去一把抓住他下面的根,一脸的色眯眯的盯着,“你还说嘞,就是找你呢,说是你家亲戚。你个老汉,又是瞎子儿,哪来呢亲戚!还想骗阿我,你给我仔细过来看看,是你家亲戚把人家嘞瓜赔嘞。不是呢啲话,我们就扒了喂猪”
夜魅看见靠近她就有高出半身李煜,她咽了咽口水,抬着头就可以看见他的下巴,真是高啊!这家回儿比小白还要高,小白都是她认为比较高的了,她突然想起了什么,连忙抖腿说着:“李叔,我是小夜,你快看我荷包里面给你带了东西!”
李煜摇晃着脑袋,耳朵又动了两下,小夜?夜……难道是!他立马神情严肃了起来,他低下头,双手摘下了她的荷包,打开往里探索,摸到一个影符。影符的纹路最清晰不过,这是他亲手锻造的,纯银雕刻而制成的没上面雕刻着紫荆花,还有一个影字。说着他激动的上前摸了夜魅的脸,从眉毛到眼睛,再到鼻子还有唇,长的和先帝几分相似!一旁看了流云很是不爽,这大白天男子怎可随意乱摸女子的脸,酸溜溜的来了句,“再摸下去,你的咸猪手怕是不想要了!”
听到这样说李煜扑哧的笑了一下,收回了手。再次小心翼翼的确认说着:“王姐,你能告诉我她长什么样,她的夫侍不高兴了!”
“没关系!他才不是我的夫侍”她激动的看着李煜,他的双手很多的老茧,可是李煜也是小心警惕的人。被误人她的夫侍确实不好,比较流云是要送给夜之的。
王姐扣了口鼻子,把脸凑了过来,点了点头说着:“这女娃儿,长嘞漂亮,大眼双皮儿,俏鼻子,嘴嫩粉嫩粉嘞,眉毛儿中间还有颗红痣,就是矮了点。啧啧……这哪是女娃,胸上连肉都没得!”此言一出,笑了旁边的村民,夜魅唰的一下脸红到脖子。这是说她胸小……她还只是个十五岁没发育完整的小孩,哪来的胸?听夸她漂亮还挺开心,后面这几句话就不乐意了,回去一定要多吃木瓜,丰丰胸,真是的!
听见眉间还有一颗红痣,李煜点了点头,上前松绑了夜魅。他抚摸着她的头,和蔼的笑着露出洁白的牙齿,“小夜,嗯,等你十四年了”十四年是什么概念,眼前的李煜看上去三十五来岁,十四年也就是二十一岁就一直未嫁,等着她的到来。十多年的青春都在这个下马村,眼神中带着久违的熟悉感,那时候这小女孩,只有双手捧着那么大,眼睛都还没有睁开,亲手抱过一次就再也没见到了。说着,从怀里拿出了五十文钱交给了王姐,收到钱后才松开流云。一群人,就这么散开了来。
她被带到屋内,里面头顶上悬挂着都是剑,还有地上都是残器具,还有两个火炉。一张破旧的木椅,还有一稻草编制成的床榻,一木桩做的枕头。十分的简陋,四面虽然不透风,可是墙顶着稻草,他关上房门后,立马跪了下来,“李煜拜见夜王,让王爷受惊了!”
流云看着很是不解,疑惑的看向了夜魅。原来,他两真的认识,看着男子双膝跪地,又称呼她为夜王,跋山涉水就是为了见这个男人,男人看上去三十多岁了,高高瘦瘦的看似像个普通的俗人。可是,这墙上还有头上挂着的武器都是战场上用得到兵器,每把兵器吹毛离断非常的崭新,数量差不多三十余把,看光泽度不是一天造就成的,而是每天都在精心养护,打磨才会如此。似乎意识到他不应该站在这里,他打开了房门走了出去后又关上门,识去的找了一个理由,“我口渴,瓜没吃够,我去瓜地转转”便悄悄离开了,一路上陷入了沉思,究竟这李煜是谁?为什么这么好的手艺却在这个地方为生。
“李叔,快快起来。先皇留给我的影队,他们在哪里?”
这一路,看过来都是年长的母辈在做务农,很少见到年轻人。下马村的人还非常欺生,而且只要是进来的外地人,他们都要弄死他。
李煜拉着夜魅坐在木凳上,倒了一杯茶,耐心的说着,“回夜王,李煜是皇朝的人。你夜知道,四朝统一后,皇朝是最先靠投向紫荆朝的,先帝们相互签下契约。本是十八年后,若有一女子带影符来寻,便自此以后的百姓不向紫荆朝上缴国税,所有税务一律不复存在,没想到不到十八年,可把您提前给盼来了。皇朝的百姓提前享福了,紫荆朝夜先帝知道我皇朝最擅长的是兵器锻造,可是最不擅长的是用兵和谋策,经常受到他朝异国的欺负,如若不是夜先帝庇护。恐怕,皇朝自此要陨落了,我是皇朝一国相之子,从小习得家传最为拔尖,由于是独子尚未成家了无牵挂,便在我二十之时来到了这里。”十多年的青春,换来的时今天都是值得的,一个人成全整个皇朝百姓家眷的幸福,怎么不值得。
真的是好伟大啊!夜魅听得内心那种感动,这样的忠诚去哪里找?连忙点点头。
“夜王也莫怪村民,之所认生都是皆因为你,一半以上村妇都是皇朝的,你看不见年轻人正常,白天都是村民老一辈务农,年轻人则晚上练功,为的就是今天,也就在等你。我也是下马村的村长,任何外来人不准入内,凡是进村的都杀之,已除后患。皇帝尚未退位,依旧在等着您的到来,嗷……对了,我要赶快回信寄给皇帝陛下。”才说着他开始摸着桌椅,顺势在草床下找到一封陈旧的信封,和笔墨。脸上的喜悦,忍不住没坐稳,摔了下去。被夜魅扶起后,她为他磨墨。如果,皇朝不上缴国税肯定会让夜之认为,忤逆背叛之罪,她夺下了他的毛笔。
夜魅从怀中拿出仅有的一万两,放置在桌上,“李叔,我很能理解你的心情。可是,契约是十八年后,一定有先帝的原因,如果提前契约慕朝必定被视为叛国,而且现在继位的是夜之,不上缴国税以她的性格,肯定会起兵开战的,到时候百姓的安居乐业不复存在。这样吧,你在信中附加一条,我自此今日起暗下练兵,将用兵之法谱写给皇朝皇帝。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要想强大不被欺负,还是只能自己强大起来。你们助我拿回江山!”拍了拍他的肩膀,还有三年时间就可以搬到夜之。夜之手下统一的四朝,紫荆朝又是销金骷国库充足,起兵改朝换代需要很多的资金,不是一两天就可以拿回自己想要的东西。
“你真想谋反?不是苟且偷生?”李煜站了起来,俯下身子,看着眼前的女娃。为官多年,这利弊怎么不会知道,只是想试探她而已,如果她有这个决心。看来先帝并没有看错人,眼前的这个人的确更适合做紫荆朝的女帝。
夜魅拿起影符看着上面的紫荆花,非常肯定的仰头,“是!李叔,成为我的左右臂吧。我需要皇朝的力量,这天下根本没有弱者,你们要相信自己,也要相信我。”
“行!从你敢来找我,我就知道你有这个决心,皇帝那我会想办法与他说清楚。李煜,誓死追从夜王。”李煜又再次双膝跪下,双手握拳。苟且偷生?怎么可能!一山如果容不得二虎,还有有偷生的机会吗?一次次的伤害,她坚决不允许。看着闭着双目的眼睛,夜魅其实想开口问,李叔年纪不大,是什么时候瞎的?眼球凹陷,基本没有恢复的可能了,如果他有一双眼睛,那应该是多么帅气的男子,她起身扶起了他,“李叔,以后我就这样叫你,你也别动不动就跪下,晚上能带我去看影兵吗?”
李煜嘴角带着笑容,手摸着他的眼睛,心愿已了唯独这眼睛是他内心的痛,没了眼睛他耳朵更加灵敏,还有嗅觉。这或许是上天给他的机会,现在小王爷来了,这个样子她应该不会嫌弃为她做事情,最怀中抽出一小瓶子,这是他练就七七四十九天的奇毒放在她的手心。“你手中的敌能之戒也是我锻造的,只是缺一样东西,那就是五毒粉。涂抹在刀刃上,五步之内必死,而且无解。哈哈,我呀虽然是个老瞎子了。还是很厉害的!你想看影兵只能在黄昏落日后,影兵四十余,影兵中的精兵加上我,一共有十位。我们都随时听候差遣,只是身旁小公子,恐怕你要小心。”
“此人气息中带一股药味,步子轻而有力,口音也不像我们这的。人又机灵,若您不了解他,还是多加小心!”
说曹操曹操到,流云咚咚的敲着门,气喘嘘嘘的。她上前打开房门,却看到他手上拿着干净的衣物,还有背上背着两个大西瓜,擦着脸上的汗水。流云这么轻易答应嫁给夜之,一直谁都不愿意嫁,国王到底是想打什么主意算盘。为什么这个男人给她的感觉,有些似曾相识,却一直想不起起来,而且为什么就是讨厌不起来,感觉哪里怪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