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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程羽铭醒的很早。

可能是前一天睡得时间太长了,搞得今天完全没什么睡意,抬头看向床头的时钟,才刚刚六点二十分。

他把脚穿进拖鞋里,随便披着一件衣服走进了卫生间。

镜子里的他,就和往常一样平平无奇。

乱糟糟的有些干枯的褐色头发,无神的黑色眼睛带着重重的眼袋,唯一的区别就是那愈见洁白的皮肤和脖子上扎眼的标记。

他问过恶魔先生了,对方告诉他这是契约的印记,只有当契约失效的时候才会消失。

程羽铭有些郁闷,这么炎热的天气,竟然还要穿高领的衣服。

他不太想去学校,因为他并不需要参加高考,根据魔术家族的规定,族内的继承人需要在普通学校接受教育直到高中结束,然后直接进入魔术协会下属的高等学院学习。虽然主要原因是,他根本听不懂老师在讲些什么,尤其是数学和物理。

他经常用各种理由请假来逃课,恐怕班里的同学们大部分都忘记还有他这号人物了。

外面的蝉声说不出的吵闹,人在炎热的环境下总会感觉到焦虑。

但是没办法,他答应了苏小薇今天会去学校。

刚到餐厅里,就被一阵浓郁的香味吸引住了。

克莱尔愣了一下,说:“主人,今天起得真早。”

“我又不是懒虫,偶尔当然会起得很早。”程羽铭抓了抓头发,“昨天不是说了吗,别叫我主人了。”

“好吧,少爷。”

这不是没区别吗……

“今天吃啥?”

相处久了,程羽铭也就放开了,反正恶魔先生和他也签了什么契约,他也不用太客气。

“北方的传统早餐,豆浆油条。”

……

“真的不用我送您去学校吗,少爷?”

克莱尔认真地问。

“不用,我直接坐公交。”程羽铭单手挎上背包,“我走了。”

目送着程羽铭出门,克莱尔微微皱眉。

程羽铭的警惕性太低了,既然那些暗地里的势力选择对他下杀手,那就一定不会这么容易放过他的,这样大摇大摆的去学校,很有可能遇到危险。

他轻轻关上房门,朝着程羽铭的方向一路走去。

从书上来看,这是一个科技相当发达的时代,一切都靠一种叫“电”的能源所驱动,类似于魔力。

就像昨天那个会发光和声音的物品叫做手机,会发光的玻璃叫做点灯,可以冒出火的东西叫燃气灶,外面路上跑的铁壳叫汽车……

很快他就在一辆公交上见到了程羽铭,将自己隐藏起来,静静地跟着。

程羽铭有些难受,他手中拿的是一部老旧的诺基亚手机,还是十年前翻盖按键的款式,那时的人们亲切的称之为伟大的3G时代。

没办法,他的手机不见了,怎么也要带上一个以防万一。

死板的界面,模糊的分辨率,好像是在玩高清版我的世界……最令他抓狂的是那个该死的网速,他死死的盯着屏幕上方的加载条以蜗牛的速度前进着,然后在最后卡住。

他放弃了,本来想看看新闻而已,新的手机等从网上好好挑一挑,听说最近的5G挺火的,他在考虑要不要尝试一番。

程羽铭单手吊在把手上,随着公交车的移动来回摇摆,现在正是上班高峰,车上拥挤的要死,他像是一个汉堡中的夹肉一样被挤来挤去。

把手机塞回口袋,百无聊赖地望着外面的环境,他来这座城市已经十年了,每天做着同一班公交车,望着同样的风景,走着同样的路。

他有些倦了,幸好马上就可以拿到高中的毕业证去那个传说中的魔法学院报到,那些玄而又玄的东西显然比枯燥的数理化要吸引他的多。

最主要的原因是,只有到了那里,他才可能找到的父母的消息。

魔法学院不仅仅是培养各家继承人和优秀人才的地方,也是一个黑暗的角斗场,各家族的人在这里明争暗斗,即使他们有着共同的目的。

程羽铭深知那些人的贪婪,为了某些不可拒绝的利益,他们可以不择手段。

忽然,他在人群中瞄到一个纤瘦的身影,穿着普通的校服,背着普通的背包,留着短发,咖色的头发在阳光中显得有些微黄。

他认识那个女孩儿,高三一班的张梓雯。

要说有什么可以吸引他到学校去,那必然是每周周五学生会的会议了。

他和张梓雯是在学生会面试上认识的,本来他非常的厌烦这种毫无意义的社团活动,奈何魔法学院的录取标准就需要人际交往的证明,他硬着头皮去参加了毫无营养的面试。

在教学楼外的过道中,他见到了张梓雯。

那时的她也穿着普通的校服,头发绑在后面,脚上穿着不知牌子的凉鞋,露出洁白瘦小的脚。

她靠在柱子旁,捧着一本《挪威的森林》认真地读着。

程羽铭读过这本书,著名的日本作家村上春树的作品,是他少有读过的几本名著之一,讲述了一个漫长而曲折的爱情故事。

在这个时代,喜欢看书的人少得可怜,喜欢看名著的人少之又少,而喜欢看名著的女孩儿更是凤毛麟角了。

老一辈的人都说,腹有诗书气自华。那时,程羽铭信了,这个看上去文文静静的女孩儿,没有惊人的容貌,也没有骄傲得像是小公主似的穿着,举手投足间却带着一种气质,硬要说的话,应该是自信。

第一次见面,她就俘获了程羽铭的心,成了他心中的初恋情人,只可惜是单相思。

他很慷慨的从自己仅有的零用钱中给她买一些小礼物,或者是在同学聚会的时候装作若无其事地帮她买单,然后就像个小迷弟一样和那群同样暗恋这位“纯洁女神”的男生们,一起躲在草丛后面,偷偷看着那个总在阳光下的树荫附近看书的女孩儿。

程羽铭从没有表白过,他怕被其他的男生打死,其实更重要的是他觉得自己并不配得上这个女孩儿。对方是年纪前几的学霸,他是年纪倒数前几的学渣;对方是学校的校花,他是学校的笑话;对方家里经营着一个小有成就的企业,他是个穷魔术师家的穷孩子。

所以他总是装作一副情圣的样子,当有人问起他,他就哼着阿木的那一首《有一种爱叫做放手》,似是为了人家的幸福,他不愿意去干涉一样。

张梓雯带着一根红色的耳机,靠在扶手旁,手里依旧捧着一本书,仿佛这乱糟糟的环境都无法打扰到她。

很多人觉得张梓雯是在装模作样,尤其是学校的女孩儿们,张梓雯不化妆,也不穿些名牌的衣服,上学坐公交,下学有时间的话就迎着夕阳走回家,总是显得和大家格格不入。

只有程羽铭知道,张梓雯是真的喜欢读书,她还在市电视台举办的文学大赛上拿过奖。

有时候感觉来的就是这么突然,可能一个对的相遇,就勾起了心里久久没有发春的小虫。

程羽铭暗恋了她近三年了,连一句类似表白的话语都没说出来过,他都不确定张梓雯是不是还记得有他这个人,平日总是离得远远的,就连聚会也是躲在扎堆的男孩儿们里。

突然,他口袋中的手机震动了一下。

他翻开屏幕,马赛克似的企鹅图标闪动着。

“程羽铭?”

一条只有三个字带一个字符的QQ消息,但他的发信人却令他心“砰砰”地跳着,他甚至忘了究竟什么时候加了她的好友。

消息是张梓雯发给他的,就和她的形象差不多,她的头像是《名侦探柯南》中的灰原哀,带着红白相间的棒球帽,露出无语僵硬的笑。

曾经聚会的时候,大家还开玩笑说,是不是带着柯南或者工藤新一头像的男生就是她男朋友之类的。

她平时也不太爱笑。

程羽铭抬起头,张梓雯正望着他,眼睛一眨一眨的。

他的心理防线直接泄洪了。这是什么意思,什么暗示?密码?暗号?密语?

他一时觉得张梓雯是对他有好感的,说不定只要他努力一下就可以抱得美人归。虽然不知道对方能不能接受他“特殊”的家庭状况,万一大家都是“在爱情面前无所畏惧”的烈火青年男女呢?

然后手机又震动起来。

“真的是你啊,我还以为认错人了。”后面跟着一个微笑的符号。

“你家在南郊吗?”他回复着。

“嗯,平时我都坐这班车上学。”

程羽铭意识到,他本有机会和梦中情人一起上学三年,却因为他的懒惰而失去了机会。因为今天他要比平时起的早的多。

他寻思着应该找些什么话,但是又是在不知道说些什么。

偷偷瞄了一眼张梓雯,她已经又捧起了书。

车到站了,他从拥挤的人群中迈下车门,伸了伸懒腰,坐公交的感觉就足以成为他不想上学的理由了。

没过一会儿,张梓雯也从车门中挤了出来,差点摔下去,程羽铭手疾眼快地扶住了她。

张梓雯的脸上染上了些许的绯红,像是黄昏的晚霞,她轻轻说:“谢谢。”

“没事没事。”他把手缩了回去,“那啥,没啥事,我就先走了。”

“等一下。”张梓雯叫住了他,“还有一个月就要高考了,学生会想组织大家去野餐作为告别,就在这周日,你有时间吗?”

这是在邀请吗?这就是在邀请吧!

程羽铭心里窃喜,皇天不负有心人呀!勤苦的付出终于要收获回报了吗!

“应该有时间。”他故作淡定地回答。

“真的吗?那太好了,你来大家肯定会很高兴的。”张梓雯难得地笑了出来,程羽铭看得有些入迷了,她笑的真好看,像是白色的百合花。

“那到时候见,具体地点我再通知你。”

“好的。”

目送着张梓雯的身影,程羽铭觉得,他的春天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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