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是他家的房客,三个多月前他在某毛驴网上挂了一条“招聘室友”的即时消息,可以免房租,但要做三餐来抵。
原因是,他自己不会做饭,还吃腻了外面的饭菜,又不想请保姆。
网试了不少人,都没有达到要求。
首先就是性别要“男”。
再者是厨艺要“偏甜”。
最后必须要“爱干净”。
一番下来后他本已放弃,然而当天傍晚他出去买饭时,就在路边遇见了这个名叫“郁香”的女孩。
她穿着一身黑色的工装服站在街边,头上戴着顶黑色鸭舌帽,脸上卡着一副大大的黑边眼镜。
左手手机右手耳麦,正在唱萧敬腾的《王妃》并且唱得很嗨。
嗓音嘶哑得……很勾人。
在她的脚旁放着一块纸牌,上面写了一行字,但因为是用圆珠笔写的所以不太容易看清楚。
他蹲下去看字的时候,她还在闭着眼忘情的高歌。
纸牌上书:“快露宿街头啦!”
字体很好看,是漂亮的楷体字。
他把饭菜放在纸牌上就走了,那天晚上他没有吃饭,打了一夜游戏。
第二天早上饿得不行,洗漱完之后就下楼吃早餐,公寓外的一公里处有一家很好吃的蟹黄汤包。
他在汤包店的门外又看见了她。
还是昨日那身装扮,她买了一份汤包送给了路边流浪的老者,然后回到街道边的花坛上盘膝坐着。
一口面包、一口水吃得津津有味。
自己都在流浪,却还在可怜别人。
真有意思……
傍晚,他准备点外卖,但是忽然想到她,就拿上手机出了门。
果然她又在街头高歌卖艺,唱得是陈奕迅的《淘汰》唱得很有味道。
脚边的纸牌字体依旧,可蹲下细看,就会发现下方多一行小字:“洗衣打扫做饭全部都会,求收留!”
他笑了笑,还是把饭菜摆放在了纸牌上,起身的时候,歌声就停了。
她正看着他,隔着一层镜片,嘴边的耳麦不动分毫:“要房客吗?”
他上下认真打量了她一眼,感觉这个小男孩除了瘦和矮,其他方面倒是挺养眼的,还很有善心。
他就问:“会做哪里的菜?”
她挪开耳麦,十分不好意思地挤出了两个字:“全能。”
全能?他心下狐疑,盯着她默默看了会儿,短暂思量后丢给她一句话:“明天我再来。”
因为,他需要考虑考虑。
回到家他就去了客房,亲自动手铺床,铺好后迟觉莫名其妙。夜里辗转睡不着,玩了会儿游戏,但总被队友坑死,于是套上外衣出了门。
凌晨三点钟。
街边差不多空空如也,花坛边上只蜷缩着一个邋邋遢遢的老头子。
他默默看了会儿,讽刺地笑了笑。
什么玩意儿,他竟然相信了,不过是一个年纪轻轻的小骗子而已。
谁知他刚转过花坛,就有一团黑乎乎的东西从路边茂密的灌木丛中突然滚出来,一把抱住他的小腿。
他当时三魂被吓掉两魂半,还偏偏抽不出自己的腿,仔细一看却发现这团黑乎乎正是那个男孩。
“你怎么在这里?”他当时问。
她还是戴着那顶黑色的鸭舌帽,只不过帽檐转到了后面去,眼镜框歪歪扭扭地挂在脸上,可怜兮兮地眯着一双眼:“大哥!呜呜。”
他当时心里在想,自己什么时候多了这么个奇葩弟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