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四章 最令人向往的叉烧包(1 / 1)黑色语言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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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不是跟数字三有缘,刘建明在这里租的房子也是在三楼。

下楼到街马路边的一家面馆吃了一大碗牛肉面以后,刘建明跑到隔壁一家理发店剃头。

理发店的师傅是个四五十岁的小老头,戴着个小眼镜。

刘建明走进来的时候,他正在听收音机,吚吚呀呀的,难听的很。

“呦!你好!你好,小伙子你是要剪头吗?”老师傅关掉了收音机笑眯眯的迎了来。

刘建明望了他一眼,说道:“我到理发店不是剪头,那我来干嘛?”

“呵呵!小伙子您莫怪,来,坐到这边椅子来。”老师傅拿过来一条干毛巾把那张旋转椅子掸了两下,又擦了擦。

刘建明屁股往面一坐。

老师傅拿了一条白色的围布过来,笑呵呵的说,“像你们这个年龄的小伙子很少到我们这样的店里来的,你们都喜欢去那些高端大气档次的洋店。你看,我也学会了几个洋词了。我们这样的店只有了年纪的人会来,剃个头,刮个脸又不要几个钱。你们小年轻的发型喜欢赶潮不肯来,又不缺那几个钱……”

“老板,生意你还做不做啊?不做我走了?”刘建明被他聒噪的耳朵都生茧了,作势就要站起来想换一家。

“别!别!请坐,请坐。小伙子脾气不要这么大,人呢,遇事一定要心平气和,要到老你就会明白的。来,脖子抬起来一点。”

刘建明耐着性子把脖子抬起了一点。

老师傅把那条白色的围布给刘建明围好,拿着一个夹子把领口夹紧,然后问道:“小伙子,你想剃什么样发型呢?中分?三七开?还是二八开?大背头也行。”

“……”

刘建明想了一下说,“随便吧,简单点就行,剃短好了。”

“直接给你剃平头,还是剪碎发?”

“直接剃平头吧。”刘建明说。

剃短一点一则跟自己之前的发型大相径庭,不注意看不容易认出来,二则接下来行动比较紧张,也没空老是出来理发。

“好嘞。”

老师傅拿过来一个电推马在刘建明的头忙碌了起来,一缕一缕的头发随着嗡嗡的声响,在哧哧声中往下掉,顺着白色围布滚了下去。

刘建明问:“老师傅,你这里需要帮手么?”

“帮手?”老师傅动作停顿了一下,然后猛然顿悟,他说:“哦,小伙子你是想找工作呀。老头子我这里你也看到了也不是太忙,我一个人也忙的过来,所以暂时不需要。”

“哦。”刘建明不说话了,他准备剃完头再街逛逛,人活着还能被尿憋死不成。

嗡嗡声又响了起来。

老师傅剃了一会,突然又停了下来,说道:“你看我这脑袋,马路对面的那家饭店看到没有?对,就是那家八仙饭店,他家正在招打杂的临时工,我看好像挺适合你的,饭店里面做事不是太累,而且还管饭。其实也就是工作繁琐了一点,你没有太高要求的话,应该能够胜任。”

“八仙饭店?恩,谢谢老板了,那我等下去试试。”刘建明说。

饭店里面打杂有吃有喝还有钱拿,还不引人注目,确实是个好地方,刘建明真想给老师傅点赞,他提供的这个点子不错。

嗡嗡嗡……

老师傅还在给自己剃头。

“老师傅,你能给我多说一说八仙饭店的情况么?我想多了解一点。”多了解一点情况有助于应聘的成功。

“这个嘛……”老师傅市侩的笑了起来。

“我加钱。”刘建明立刻说道,港岛生活了这么长时间,小市民的习性他早就已经了解了,这种习性显然是不分地域的。

至少刘建明是这样认为的。

得到了承诺老师傅一边继续剃头一边说道:“八仙饭店原本的老板是叫郑临,地地道道的本地人,店也是他自己的,拖家带口大大小小加起来能有五六口人。王志恒是他店里的伙计,来了也有两年多了,听说是从大陆来的。后来不知道什么情况,一夜间饭店就换了主人,也就是那个伙计现在的主人王志恒。”

“一夜间就更换主人,什么个情况?”刘建明问道。

不是他喜欢八卦,而是感觉到实在有点好奇,或者是可疑而已,也许大概或许可能是因为自己警察的职业习性吧。

“我也不太清楚。”老师傅说:“那个姓王的跟人家说郑临一家全部移民到海外去了,饭店是郑临一家二十万转让给他的。不过,那小子的手艺确实不错,几年伙计没有白当,饭店在他手里开的红红火火,十里八乡都有名,尤其是他店里的叉烧包是一绝,去得晚了都买不到。”

“是嘛。”

生意兴隆那是好事,看来在八仙饭店干活非常有钱途,至少应该不会拖欠工钱。

“但是王志恒那个衰仔比较好赌,而且听人家说,他赌钱喜欢出千,他自己还死不承认,只是每次运气好,都没有抓他个现形。”

刘建明笑了笑没有说话。

估计这老头也在那个姓王的手里吃过亏。

“还有八仙饭店曾经请过一个打杂的,叫阿光,人长就跟一条臭咸鱼一样,干活又懒还也喜欢赌钱。”老师傅说,“我就知道他干不长时间,昨天我去买叉烧包就没看到阿光的人影,王志恒说被他辞退了,给钱打发他滚蛋了。你要去他那里干的话,得勤快一点了,跟收营台的阿月多学学,别学那个死阿光。”

“谢了老板,我会的。”刘建明说。

干活而已,小意思,自己近战战斗力高达8.2,除了拿来k人以外,实际拿来在饭店里干点小活真的是小菜一碟,拿去工地搬砖估计都很有钱途。

“哦,对了,”老师傅像突然想起什么一样,说道:“昨天饭店卖的叉烧包特别好吃,我去的晚了只买到一盒,我还想多买两盒留给老伴尝尝呢。你要是去干活的话,以后有口福了。”

刘建明点了点头。

啥叉烧包不是他的爱好,不过听这老头说得这么好吃,到时候顺手牵羊反手牵猪弄几个尝尝也未尝不可。

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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