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这段前往孤山的旅程还算愉快。骑着小马,兴致勃勃的浏览沿途的风景,看一看夏尔以外的世界,就像是郊游一样。
可是随着距离夏尔越来越远,起初的新鲜感过去,旅途变得越来越单调,前方的路就像是永远也走不完一样。一开始,众人还有心情欢声笑语,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前进的队伍中只剩下一片沉默,就连小马也显得无精打采的。
这是我们的巴金斯先生第一次离开夏尔,离开他舒适的袋底洞。在连续骑行了5天之后,他的大腿内侧被磨破了皮。他那坐惯了柔软沙发椅的屁股像是被颠成了八瓣。同时,由于夜晚睡在坚硬的树根和石头上,背痛一直困扰着他。而旅途中的颠簸,更是加剧了他的痛苦。
起初,在离开夏尔的第一个晚上,我们的巴金斯先生睡在一片还算松软,但是有些潮湿的草地上,辗转反侧,甚至眼含泪光,怀念起了袋底洞里自己那张温暖舒适的羽绒床,度过了一个不眠之夜。
但到了第二天晚上,他再也挺不住了,到了下午的时候,他的上眼皮就开始和下眼皮打架。就连一向迟钝的庞博都看出了他昨晚没有睡好因为他有黑眼圈。
好不容易下了马,他就寻了一处还算干燥的落叶地,用手将杂物全部掸开,裹上毛毯毛毯,如同一只小兽般蜷缩着呼呼大睡起来。
但,随着旅途的进一步深入,他开始意识到,能找到一片干燥的地方入睡,都已经是奢求了:
就在这一天,自夏尔出发时就一直放晴的好天气抛弃了他们,天空阴沉的就像是要压下来。一开始还只是黄豆大小的雨点,渐渐变成淅淅沥沥的小雨,到最后则直接倾盆而下。
“我怎么会做出这么愚蠢、冲动的决定?”可怜的巴金斯先生开始怀念他在袋底洞的房子,他从来没有这么想家过。
不知道诸位有没有这种感觉,在下雨天,最能感觉到家的温馨。同时,也只有在下雨天,最能感觉到拥有私家车的成就感。尤其是当你看到外面撑伞的人,手中的伞被吹成喇叭花,以致于浑身上下都湿透的时候。瞧,咱有车!是不是羡慕嫉妒恨?
“我甚至没有带上我该准备的旅行用品!我的水壶,羊毛毯他现在的羊毛毯是矮人匀给他的,遮阳帽同样有遮雨的效果,手绢,餐具,防风油灯照明和保存火种”如果将我们巴金斯先生的生活必需品列一份清单,所有东西加起来的重量至少会是他体重的两倍有余!除非他是一只蚂蚁,否则,他肯定会需要一个仆人,以及一辆马车随行。不过这就不叫冒险了,不是吗?
“在这样的天气,我通常会煮一壶红茶,坐到靠近炉火的窗边,一边看书,一边欣赏外面的雨景。侧耳倾听那些雨点落在窗户上,敲打出的美妙节拍,看着雨水从窗玻璃上淌过时留下的水痕。”一想到红茶那醇厚的口感,以及扑鼻的浓香,巴金斯先生不禁砸了咂嘴。
但想象和现实是有差距的,他张开嘴,迎来的不是温热醇厚的茶水,而是冰冷艰涩的雨水。此时,他的头上顶着一片宽大的芭蕉叶这是他们能找到最接近伞的东西了。但芭蕉叶并不是伞,而且即便是伞,也不可能完全护住我们我们巴金斯先生骑在马上的腿。
在暴雨中他的脸和衣服完全湿透了,往往是他将芭蕉叶往前一点,他的脸没事了,背上却遭了秧。而若是往后一点点,他的脸又要遭罪了。可谓是,顾前不顾后!到最后,他彻底麻木了。
在暴雨最大的时候,他甚至睁不开眼来,无孔不入的雨水灌进了他的靴子,随着小马的摇摇晃晃的前进,他甚至能够听到靴子里传来的哗哗水声。
但这并不是最糟糕的,暴雨在泥泞的道路上冲出了一个又一个脏兮兮的小水洼,随着小马不慎一蹄踩进去,脏兮兮的泥水立刻飞溅了起来。
“天哪,天哪我的衣服!我的裤子上,到处都是泥浆,这得洗多久啊!我得换一身衣服”巴金斯先生看着自己的裤子和衣服下摆上沾染的泥浆,欲哭无泪道。
但他很快就意识到,他已经算得上是走运的那个了!在众多的矮人之中庞博是最胖的那个,他骑得那匹小马本就已经不堪重负,如今却是失足跌倒,将胖庞博给甩了下来,可怜的庞博在泥泞的地上滚了好几圈,再爬起来的时候,看起来活像是个硕大的巧克力奶油卷。
总之,不管是对于我们的巴金斯先生,还是矮人来说,这都是自夏尔出发以来最糟糕的一天,也许将来都不会遇上这么糟糕的情况了!
今天似乎就是孤山远征队的霉运日,更糟糕的事情发生了:待大雨终于渐渐停歇的时候,他们赫然发现已经到了黄昏时分。
太阳仿佛是故意躲着他们似的,在地平线匆匆露了一面后,便消失不见了。
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浑身湿漉漉的滴着水,如同落汤鸡般的孤山远征队,试图在附近找到一个干燥的地方,生一团温暖的篝火,晾干衣服,舒舒服服的过一夜。
但这似乎是一种奢求,在暴雨过后的广袤的森林之中,他们根本找不到一个没有淋湿的角落。
“我累了!我们就不能找个地方休息吗?”浸了水的衣服不仅仅变得更加沉重,还传来一种糟糕的冰冷、粘腻感。但这些比起夜幕降临后渐渐袭来的睡意,就显得无光紧要了。
“没有篝火,我们很容易受到野兽的攻击!而且,穿着潮湿的衣服入睡,也很容易生病!”老巴林的胡子湿漉漉的,这一搭,那一搭的黏在一起,显得格外狼狈。但他还是尽可能耐心的回答了巴金斯先生的问题。
很不幸,直到月亮出来,他们还是没有能够找到一个干燥的地方扎营。于是,他们只好找了一片不算太湿的树林扎营。矮人对于生火颇有几分心得,根据巴林的说法,这是因为矮人在失去孤山的家园后,曾经举族在中土大陆中流浪的缘故,这迫使他们学习了众多生活技巧。
“松果是上好的引火物!还有桦树皮”作为大厨的胖庞博这样说道。但有句话说得好“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即使是生火的大师,也无法让湿透了的松枝燃烧起来。哪怕是富含油脂的松果作为引火物,也无济于事。
在尝试数次无果之后,众人只好接受上天安排的命运。穿着湿漉漉的衣服,斜倚在松树的枝干上,试图让自己入睡。聚书库jushuku
“真希望甘道夫在这里!”巴金斯先生想道。可惜在出发不久后,甘道夫这个狡猾的老家伙就找了个借口先溜了。
“也许我们该去附近看看!”年轻的奇力和菲力个人认为腓力更准确是一对兄弟,他们是索林的侄子,同样是都灵奥力创造的七位矮人之一,是矮人中最早苏醒的大哥的血脉。
作为一腔热血的年轻人,他们并不甘心就这么简单的接受命运之神的安排,比起在这里浪费时间,他们更喜欢采取行动。
不一会儿,他们便回来了,并且带来了一个喜讯:在不远处,他们发现了火光!
“这么偏僻的地方,怎么会有旅人哪?”巴林有些疑虑。
这的确是一个大问题,从离开夏尔到安度因河之间的的区域,是一片荒芜的不毛之地,在早先时候,这里倒是曾经有过一些人类王国或者部族。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不是离开了这里,便是在互相攻讦之下覆灭了。
事实上,就连游侠和商队都很少走这段道路,这里太荒芜了,道路也很崎岖。他们大多都从布理往东走,直到进入安都因河流域,洛汗国境内,这才沿着安都因河北上。虽然兜了一大圈子,但安全系数却是成倍的提升。
因此,在这种地方出现火光,这一点,本身就很值得怀疑!
但为了摆脱寒冷和饥饿,矮人们在商量最终还是决定铤而走险,派出他们的飞贼,也就是我们的巴金斯先生去一探究竟。
“这是对你的考验!”索林表情严肃的说道。
“如果你遇到了麻烦,就学猫头鹰的声音叫三声!我们会立刻赶来救你的”波弗对他嘱咐道。
“可是”
“没有可是!”众矮人坚定的将他推了出去,将他刚到嘴边的话硬生生堵了回去。
“我想说的是,猫头鹰到底是怎么叫的?”我们的巴金斯先生苦笑道。
但矮人们鼓励的眼神和话语多少还是给了他一丝底气,再加上又冷又饿,远处的火光对他来说,的确是一个妥妥的诱惑。
“比尔博,打起精神来!这根本就没什么好怕的说不定过一会儿,你就可以坐在篝火旁,就着松针茶,大口大口的吃油汪汪,香喷喷的烤肉了!”他对自己这样说道。于是,他鼓起勇气,拨开树丛,蹑手蹑脚的朝着篝火一点点挪了过去。
但当他好不容易看清篝火旁的景象时,却是吓了一大跳:篝火旁围坐着三个巨大、丑陋的怪物,他们的皮肤呈现干固水泥般的灰白色粗糙纹理。
“食人妖!”比尔博也许是一个巴金斯,但他的母亲却是图克家族的女儿。他的外公老图克先生,就是一位勇敢的冒险家。在他儿时,曾经从外公口中听到过不少关于夏尔之外的事。
“山羊,又是山羊!就不能换点别的什么吗?它们的肉吃起来就像是树皮一样干硬粗糙,难以下咽,简直像是钝刀子在划我的嗓子!”其中一个食人妖嘟哝道。
“什么时候能再次吃到鲜美的人肉啊”另一只食人妖舔了舔嘴唇道。
“闭嘴吧,伯特,汤姆,你们这两个傻瓜!有得吃就不错了!也许你该对我再多一些感激,说一句:谢谢你,威廉,替我们抓到了美味的山羊!”
“这些山羊比我上次吃的那个老太婆还要塞牙,哪里美味了?”那只叫做伯特,笨头笨脑其实食人妖都算不上聪明,因为制作他们的原料就是石头!你品你细细的品!脑袋里进水泥,说的就是食人妖啊!不过,这只脑袋格外的不灵光就是了的食人妖嘀咕道。
“你说什么?有本事下次你自己去猎食试试!”
这三个食人妖是如此的笨拙,就这样扭打成了一团。而巴金斯先生一开始对于他们的恐惧也一扫而空,只剩下强忍住的笑意。
“这些愚蠢的大家伙也没什么好怕的嘛”他这样想道。
照理说,在这种时候,他应该不要打草惊蛇,回去告诉矮人们这里的情况,然后大家一起出手,将这些愚蠢的食人妖统统做掉。
可是,我们的巴金斯先生想起了他曾经听过、看过的故事,故事里的飞贼,会神不知,鬼不觉的摸走目标的一样东西,作为自己成功得手的凭证。
因此,我们的巴金斯先生想要效仿同行前辈,从这些愚蠢的食人妖手里偷走一样东西,以证明自己是一名杰出的飞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