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片刻光景,莳幽就已挑选出一批在她看来平常嘴巴比较乖的萝莉。
看着这群娇滴滴的萝莉一脸严肃认真整齐站在那里等待指示的模样,秦歌是怎么也严肃不起来,反而有些想笑,心里也是暖洋洋的。
这些善良可爱的使,真的很治愈。
秦歌有些想不明白,在以前,到底是一群怎样的恶魔,才会对这些善良的使下毒手。
每每想起精灵族以前所遭遇的那些残忍对待,秦歌就很心疼,如今这个可爱的种族好不容易复苏,获得新生,秦歌暗自发誓,一定要保护好她们,而不仅是要保护她们,还要让她们个个都拥有自保的力量。
善良的精灵总以为这个世界只有善意,但其实处处都充斥着恶意,在很多人类眼中,她们就只是食物、是宠物、是补药……
就算族群遇到危险,她们也只是想着躲起来,只是想着逃跑,却没有想过要去反抗谁,就像是一群傻狍子。
少时,秦歌收敛思绪,对众萝莉招招手,“行了,都过来坐好。”
随后秦歌坐在草地郑
一群萝莉围在他身边蹲着,满眼好奇的盯着他,还有几个不点在往他身上爬,真是调皮的很。
秦歌将一个萝莉从肩膀上拽下来夹在腋下,对大家:“明那位漂亮的姐姐,嗯,也就是我的上级领导,等她来这里之后,你们都需要好好表现,要给她留下好印象,要这样……然后……并且……但是……这样……”
很久很久之后。
“丫头们,都明白没?”
“明白啦!”众萝莉异口同声。
“……”
从萝莉宫离去回到花间楼后,秦歌便一直待在书房中奋笔疾书,拼命码字。
战安凉、药不然、苏文轩这三个家伙在今早上就已搬到萝莉宫去住,还拜托几位精灵萝莉在距离农场不远的溪沟旁帮他们搭建三栋木屋。
此处依山傍水,景致颇佳,大有田园风光,还能看守农场,是个很不错的居住地。
从今以后,他们三人便住在那里,每要做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修炼。
他们的目标,就是在半年之内达到破罡玄境!
战安凉还发现,在精灵族的领地里,配合秦歌所传的正气歌,他能更好的控制莫问斩荒里的杀气。
……
……
首夏犹清和,芳草亦未歇。水宿淹晨暮,阴霞屡兴没。
只是初晨,空气中便有淡淡的热意。
太阳公公起得早,代替月亮姐姐,笑得格外灿烂,似是在向大家招手问好花猫妹妹蜷在翘檐,偶尔抖抖耳朵,舔舔胡须,还在眯着眼睛睡懒觉……好吧,学作文,实在是编不下去了。
今年的夏,似乎要比往年来得更早些。
至少,早晨起来趴在窗台上的秦歌是这样认为。
昨夜有雨,洗尽铅华。
宽阔的街道被洗得纤尘不染,道旁的绿植草丛中还挂着昨夜残留下的晶亮露珠,在初晨阳光的映照下闪闪发亮,平添一抹羞意。
繁华大街,热闹非凡,放眼望去,白白的大长腿尽入眼底,美不胜收,真是令人目不暇接。
世人只道看一叶落而知下秋,却不知赏腿亦可晓春去夏来。
“夏真美,就像那些腿一样美。”文采出众的秦大才子趴在窗台上,有感而发。
他觉得这是一个很棒的比喻。
昨夜那场大雨,同样也打湿妹子们的衣服,让她们今没有衣服穿,光着腿就上了街。
秦某人做为一个正常的青春期男生,早晨起来,自然是有那么一些很正常的生理反应。
秦歌欣赏着街上来来往往的大长腿,心里想着,其实这个世界上的男同胞们应该感谢苏月摇,若不是因为她的衣坊,若不是因为她引领服装潮流,现在哪里能看到这么好看的腿?
当然,确切的是要感谢杨建国,是他给这个世界带来很多以前没有的布料。
虽然灵装没有多少人穿得起,但现在,普通人穿的衣服基本上都是在模仿衣坊的灵装的风格样式,并且还用同样的布料。
那些超短裤超短裙,还有露肩露背露脐的短袖……要是在以前的剑仙大陆,谁敢相信?谁敢想象?谁又敢这样穿?
这是女性与生俱来的魅力,或许她们穿出来不是要给别人看,只是自己喜欢、自己觉得好看,但别人怎么也有观赏的权力不是?
“今舞姐要来,我得早点去等她。”秦歌收敛思绪,两手撑着窗台立起身,伸个长长的懒腰。
在自认为自己已经陷入热恋的秦某人看来,这是一次约会,所以他得精心准备,一定要留下一个好的印象。
在这个春心萌动的年纪,还有什么事比见到自己喜欢的人更重要?
应该没樱
至少在这一刻,他的荷尔蒙告诉他,他的整个世界里都是她。
“公子,早饭您不吃啦?”
“不吃,你们吃吧,我有急事。”
秦歌通过转移阵去到萝莉宫,尔后骑上五鳞红光,快狐加鞭,直接来到萝莉宫的大门口。
做为一个爷们儿,约会只能早到,绝不能迟到!
在昨,山门前石碑上的“清洁宫”三个大字已被铲掉“清洁”二字,将其改为“萝莉”二字。
从此,这里是萝莉宫。
那是安芝芝亲手刻上的字,她的字丑萌丑萌的,而且她还很懒,石碑上原封不动的“宫”字和“萝莉”二字完全就是一旧一新,字迹也完全不同,导致看上去非常别扭,有强迫症的人,怕是看不得。
在“萝莉宫”三个大字旁边还有一行字:此乃萝莉宫领地,闲人免进。
而在石碑的旁边还有一块牌子,上面是秦歌昨写的招收弟子的广告词。
秦歌写这个广告牌放在这里的目的,当然只是为做做样子,并不是真的想要招收弟子到萝莉宫,况且,一般只要是个正常人,在看到广告牌上那些不堪入目的内容之后,肯定也会调头就走。
山门边上的亭子里铺满枯叶,自从秦歌给精灵族领地布置上“鬼蜮迷踪阵”之后,便没有再派萝莉在此看守山门。
秦歌坐在亭子里,等啊等,一直等。
终于,快到中午的时候。
有破空声响起。
一道妙曼倩影御剑而来,落在山门前。
秦歌抬起头,两眼发亮。
只见步知舞从剑上轻轻跳下,在双脚接触到地面的瞬间,她一头柔软青丝像是脱离地心引力,飘扬而起。
她伸出一手,将一缕发丝拢到耳后,微笑喊道:“秦歌,我来了。”
秦歌瞬时看呆。
她这个拢头发的动作,不经意间流露的那种风情……美,真美。
疑似仙女下凡来,回眸一笑胜星华。
她头上还有一片孔雀翎,那是秦歌在万剑墓里送她的发饰。
真好看。
只有她配得上。
闪闪发光。
秦歌不免有些羞涩,心想她时刻都戴着自己送她的发饰,这明她心里有自己。
只是她不好意思表白。
嗯,一定是这样的。
今步知舞打扮的很漂亮。
但其实她并未刻意打扮,这就只是她平常的模样,是她最真实的模样。
白色的双层短袖,锁骨部位在那层轻纱下若隐若现,下面穿着牛仔热裤,一双雪白的大腿修长滚圆,一对纤纤玉足套着网纱袜,穿着一双很可爱的高跟凉鞋,脚指甲还涂成亮晶晶的紫粉色。
整个显得尽态极妍,如果不是知道这是在剑仙大陆,秦歌一定会认为她是个来自地球二十一世纪的校花女神。
但其实她穿的这一身是价值不菲的灵装,衣坊最新出品的限量款,由玄霜仙子亲手设计。
“舞姐!”秦歌脸颊发红,快步走向步知舞。
步知舞原地转一圈,好奇的环顾四周,道:“还真是难找,我从早上一直找到现在,没想到在这里。”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