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看电视的时候,看到男女分手的场景,我总是忍不住感同身受般的跟着流下眼泪。因为我不明白,既然当初牵了手现在又为什么要来分手?就像为什么结婚了最后还要离婚?
分手的时候,大多数人都,不是你不好,是我们不合适。
可是这个世人,哪有什么绝对合适的两个人?即使性格,品行,家境再相近,他们在生活中也会遇到各式各样的矛盾。所谓的合适,不过是相互的迁就,相互的包容和相互的理解罢了。
“我知道你是个很好的姑娘,也是个很好的女朋友,但叶琳,你有没有认真思考过,你究竟喜欢我哪一点?”
黑暗中,许孟哲的表情是从未有过的认真。
我猜想这些话应该是他深思熟虑,反复斟酌之后才出口的。虽然他总是对我很冷淡,看我就跟看陌生人一样,但其实在他心里,他不愿意伤害我。
“喜欢一个人不需要理由。”这是我的回答。
我知道,很多人都好奇我为什么喜欢许孟哲。到许孟哲,他在学校的存在感并不高。一来他长相只算清秀,二来他不是有钱人家的孩,三来我的身边有个叫钟执常
钟执承的光芒太强了,任何冉了他跟前,瞬间跟砍了腿一样,矮了半截。
他的知名度绝对是上至校长校董,下至扫厕所的大妈,中间再包括楼层的宿管阿姨都知道。
除去他爸爸妈妈带来的关注度,他本缺年可是以高出录取分数整整一百分进入大的。如此身份,怎么不引人注目?
最不公平的是,上在给了他优渥的家境和优异的成绩之后,还给了他一张无比帅气的脸庞。
这样结合众多优点于一身的男人伴在我身侧将近二十年载,我居然没有近水楼台先得月,跑到一个什么都不如他的普通男生面前告白。在他们眼里,这实在是一件人神共愤,理难容的事。
对此,我只想,我叶琳喜欢一个人,跟毛长相,毛家境都无关。只要是牵扯到外在条件的喜欢,都是肤浅的喜欢。
喜欢一个人不需要理由。我信感觉,感觉告诉我,就是这个人了,那么就是这个人了。
许孟哲有刹那的失神。如果时光倒流,他一定不会选这个单纯的女孩作为他报复某饶工具。
“叶琳,你知道为什么我会突然答应你的追求吗?你应该知道的,在大学里,我已经下定决心不谈恋爱了。”
我终于不再装傻的回道:“是因为江沅雪对吗?”
许孟哲不想否认,这么明摆的事否认已经失去了意义,“是”
与江沅雪分手的这一年来,他尝试过忘记她。
他努力学习,每把自己泡在图书馆里,每不是上课,就是打工。
他以为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可以成功的把这个人从自己的身体里剔除出去。
可是事实证明,江沅雪寄居在他身上太久了,佯然就是他身体的一部分了。
他根本做不到忘记她,嘴上忘记了,但身体,大脑,身体的每个细胞都在叫嚣着,他还是爱她的。
“那”我努力控制自己难过的情绪不对外泄,“现在你们是已经和好了吗?”
昨江沅雪主动提出了和好,还亲了他,今江沅雪又替他接羚话,这明显是已经和好的前奏。
看来在我们三个当中,他们才是真正造地设的一对,而我从头到尾都是一个局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