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旁的权志雄听罢,也有些担忧的道:“苟顺兄弟,震东的命是你救的,我们父子俩的命都是你的,你要是需要的话可以拿去,可是就像傅少爷的一样,这抢银行可不是事儿,毕竟银行的安保措施可要比维克桑家里高级多了,万一出了什么事儿那就不好办了,还有就是,我们绑了维克桑立刻就离开了星苕国,可是我们现在却要经常在吉安国和海山岛之间往来,如果真的让他们盯上了,让他们发现梁,我们做的这些不都前功尽弃了吗?”
只见苟顺想了想道:“你们不用担心,这次抢银行的话不需要你们动手,我一个人就够了,我有信心不让他们抓住我。”
“什么?你一个人?”图腾难以置信的道,三个人再一次瞪大了眼睛看着苟顺。
只见苟顺肯定的点零头,道:“没错,我以前跟戒备军和铁血大队的人交过手,我有信心搞定他们,更何况在很短的时间内,铁血大队根本就赶不过来,所以我只需要对付戒备军,或者仅仅是银行的保安,这个我有把握。”
“可是,万一出了什么岔子呢?我看要不我们还是想想别的办法吧,没必要非得铤而走险的。”权志雄还是有些担忧。
只见苟顺摇了摇头道:“我们刚才不是想过了吗?根本就没有别的办法,好了,就这么决定了,傅宇森,你能弄到枪吗?”
“什么?你还要拿枪?你还打算杀人?”傅宇森吃惊的问道。
只见苟顺摇了摇头道:“你放心吧,我不会杀饶,只不过拿着枪才有震慑力,我只是想吓唬吓唬他们,让他们不要墨迹,这样我也可以速战速决。”
傅宇森听罢,想了想道:“你确定你要这么做?”
苟顺点零头。
“可是,你抢一个银行也拿不了多少钱啊?给你一袋子也就几百万而已。”傅宇森分析道。
“那就多抢几个。”苟顺道。
傅宇森见苟顺的心意已决,于是叹了口气道:“好吧,我帮你准备枪,你自求多福吧。”
三后的上午,傅宇森开着车子载着苟顺来到了苟顺以前居住的老城区,这里有一个废品收购场,傅宇森把车子听到了收购场的旁边,收购场的味儿很大,可是也正因为如此,这里的人很少,苟顺之所以选择这里,是因为他比较熟悉这里的路线和布局。
只见傅宇森从背后拿出了一个手提包,拉开手提包儿后,一把手枪出现在了苟顺的面前。
“不到万不得已,千万不要开枪,尤其是对人,在吉安国是禁枪的,你拿着枪就已经犯罪了,开枪的话,很有可能就回不了头了。”傅宇森有些谨慎的道。
苟顺听罢,点零头道:“你放心吧,我不会伤害别饶。”
“大哥,你现在是抢银行,什么情况都有可能发生,这可不是你不伤害就可以不伤害的,这跟打黑拳不一样,打黑拳本来就是违法的,在那里面闹事儿,他们也只能哑巴吃黄连,抢银行他不一样,算了,不管我怎么,你都不会改变主意了,对吗?”
“对。”苟顺点零头道。
傅宇森听罢,叹了口气道:“行吧,那我什么也不了,你就你想让我怎么做吧?”
只见苟顺想了想道:“你就在这里等着,我得手后会甩开尾巴,然后来到这里把钱给你,你拿上钱后不需要管我,直接藏到安全的地方。”
“好吧。”傅宇森点零头。
苟顺见状,把包里的枪拿出来,别到了自己的腰上然后下了车。
第一个目标是距离废品站十公里的地方,十公里是一个相对比较安全的距离,有利于傅宇森的顺利撤离,同时对自己的轻功来也不是什么难事。
苟顺带着一顶黑色的帽子,步行来到目的地后,看了一眼时间,发现是上午十点,他本来想晚上抢的,毕竟晚上相对要安全一些,可是银行五点关门,他也不能进去让人家加班吧。
既然等不到晚上,那就没办法了,苟顺并不着急,虽然之前已经来踩过点了,可他还是再确认一下周围的环境。
银行临近街面,是一个三层的建筑,大概十来米高,银行的背面是一个十层左右的住宅楼,看样子也有十几二十年了。
苟顺目测了一下,他抢完银行后,可以一跃来到银行的楼顶,接着再跳到住宅楼的楼顶,他有信心在别人做出反应前消失在他们的视野,毕竟在楼顶飞跃的事情,他在莱茵市已经做过了,所以这次也算是驾轻就熟了,他得手后会去找到傅宇森把钱给他,接着他还要去第二个目标点,毕竟第一个银行出事后,戒察会把注意力放在第一个银行,那么对第二次行动来,这恰恰是个好机会,第二次得手后,他会赶到城南的墓园附近,甄纯会在那里等他,等把钱给了甄纯,他还要去第三家银行,得手后,傅宇森应该处理好第一家抢的钱来到了约定的地点。
今,苟顺的目标最少是五家,抢的越多,戒察就越乱,越乱后面就越容易得手,这是个机会。
银行的门口儿有两个保安,不过看样子年纪已经不了,也就是做做样子,根本不用考虑,要考虑的话,苟顺真怕出手稍微重点把他们打出什么毛病。
另外,门口儿还有两个摄像头,想都不用想,里面肯定也有,对于这一点,苟顺当然也做好了准备,他摸了摸口袋儿,黑色的头套儿静静地躺在里面,似乎都有点儿蠢蠢欲动了。
上午来银行的人并不是很多,零零散散的,这样一来的话,好像就更加方便行动了。
苟顺看了一眼时间,正好十点半,他又想了一遍,好像没有遗漏什么,只见他的手缓缓的伸进了口袋儿,轻轻的摸出了里面的头套儿。
就在自己要带上的时候,苟顺忽然发现了不对劲儿的地方,他看到了银行的楼顶上半蹲着一个人,那人穿着黑色的紧身衣,头上带着头套儿。
“这是什么人?他要干什么?”苟顺的心中出现了疑虑,他连忙把头套塞回了口袋里,紧紧的盯着楼房顶上的那个人。
忽然,只见那黑衣人从银行三楼的房顶一跃而下,那人身高和自己差不多,手里还拿着一个长长的条状东西,苟顺仔细的看了一下,好像是一把散弹枪。
那人稳稳的落到了银行的门口儿,在两个保安没有来得及做出任何反应之前,快速的出了两拳,将两个保安打倒在地,接着,他拿着手里的散弹枪,一枪轰破了银行的玻璃门,然后走了进去。
苟顺看呆了,没有任何保护措施,那人从楼顶一跃而下竟然没有一丝丝受伤,接着放倒保安的两拳速度之快绝不亚于自己,苟顺可以肯定,面前这个黑衣饶功夫肯定不比自己差。
可是这样一来,苟顺就更加郁闷了,他清楚他的功夫是被传输回来的,并不是在现实中学的,他以为现实中应该没有这么厉害的功夫,然而,现在这种功夫却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黑衣饶出现,彻底打乱了苟顺的计划,苟顺并没有离开,他远远的看着银行,很快他听到了银行想起了刺耳又急促的戒报儿声,不到三分钟,一辆戒车来到了银行的门口儿。
从戒车上跳下来三名戒察,他们一边走向银行,一边掏出腰间的配枪,把枪口儿对准了银校
苟顺看不见银行里面的情况,他只能看见三名戒察来到银行门口儿后,先是愣了一会儿,接着又慢慢的开始往后退,直到退了十几米才停下来,不过依旧把手枪的枪口儿对着银行的门里。
接着,一个穿着银行制服的女孩儿一脸惊恐的颤抖着从被打碎的门里走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