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晚是真觉得新鲜啊,就算她在她那个年代去旅游、写生时也去过类似的市场,但是这个年代的市场和她那个年代完全不一样。
叫卖声,吆喝声不绝于耳,地摊上的那些玩意儿,她见都没见过。
等她任由胳膊的力道引着她走了许久,才注意到,不知什么时候陆牧拉着她的手。
不过她也没在意,集市上这么多人,万一两个人走散了,她好像连来时的路都没记住。
“喜欢这个?”
陆牧见她盯着摊子上的一双鞋看问道。
于晚看的是一双手工布鞋,卖鞋的是个老大娘,听到陆牧问,老大娘拿起一双鞋递到于晚面前,“姑娘,我这鞋都是我一针一线做的,保你穿三年,你看这上面的花儿也都是我绣的呢。”
于晚接过鞋子,胖胖的手摸着鞋面上的绣花。
于晚虽然有着极高的绘画赋,但是升入大学时报的服装设计专业。
之所以报这个专业,也是因为喜欢。
老爸过,工作是给自己做的,不要去在乎别饶眼光,首先要自己开心,就像他,多少人他是个百无一用的厨子?可老爸依然每乐呵呵的,他这百无一用到底还是有一用,至少他做菜好吃,老婆女儿吃的开心,他就找到了人生的价值。
所以,当她报考专业的时候,选择了服装设计专业,还扬言,以后老爸负责吃,她负责穿。
待于晚思绪收回的时候,陆牧已经把钱付给了那个老大娘。
“二哥,你们在这儿啊。”
陆佳欣的声音传来,“于晚新买的鞋子吗?”
“嗯。”陆牧淡淡的应了一声。
陆佳欣像听到什么大的笑话,指着于晚手上的鞋道,“她自己挑的?于晚,怎么你也是要和我二哥去城里生活了,你就穿这样的鞋不怕被人笑话?那边那条街都是卖鞋的你去看看,皮鞋、旅游鞋,什么样的鞋没有,非要买这种土掉渣的绣花鞋,你这什么眼光啊?”
“我觉得这双挺好。”
本来于晚只是觉得这双鞋的手工刺绣很好,她只是对上面的刺绣感兴趣才拿起来看,既然陆牧买下了,她也就收下了。
“挺好,是挺好,”陆佳欣笑的不行,拉了拉身边的孙继红,“走了,咱们还是去看衣服吧。”
孙继红像丢了魂一样,任由陆佳欣拉着往前走,甚至连招呼都没跟陆牧和于晚打,等走了不知多远,突然顿住脚步,一把拉住陆佳欣的手问道,“你刚才于晚要和你二哥去城里生活了什么意思?”
陆佳欣耸了耸肩,“还能什么意思?我二哥明回津市要带于晚去,真不知道我二哥怎么想的,就于晚这样的带在身边,不觉丢人吗?一想那个场面,我都觉得脸发热。”
他要带于晚去津市了?
孙继红愣在原地,一双手不由得握紧。
刚才来的路上,起陆牧给陆佳欣20块钱,她还羡慕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