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前光芒万丈的杜枫,就这样死在脏浊晦暗的土坑中,鲜血渗入石缝土隙,血腥味随风而漫。
方小年最后看了眼杜枫,准备离去时,视线却被杜枫头顶上的玉簪粘住,方小年随手一抓,玉簪便飞入他手中。玉簪晶莹剔透,镌有精致云纹,隐隐散发着青幽光芒,一看就不是俗物。
方小年走回付盈月身边,付盈月替方小年轻轻捻去发间的一粒灰尘,方小年转了转指间的发簪,笑道:“姐,我们来看看这家伙的藏室里有什么好东西。”
藏室,即为空间法宝,亦可视为小洞天,形态各异,不过外表大多方寸大小,内里却别有乾坤,可储藏一室之物,修士身携藏室,便相当于随身带着一间房屋仓库,这根玉簪便是杜枫的藏室。
方小年随手抹去玉簪上的禁制,将藏室内所有东西倒在地上,很快堆成一座小山,有宝器秘籍,丹药符箓,功法灵石等,都是杜枫几十年来攒下来的家底,还有一些衣物鞋履等杂七杂八的物件。
“这家伙未免也太穷了吧?”
方小年坐在地上翻翻捡捡,连连摇头,杜枫藏室里的东西没一样能入他的眼,就连杜枫没来得及拿出来用的镇宗灵器,方小年都懒得多看一眼,仿佛这些都是不值钱的地摊货一般。
而事实上,换作任何一个炼气士,或者筑基修士,看到杜枫的家底,都会两眼放光,为之疯狂。
方小年腰间的琥门玉,也是一方藏室,里面东西都是这些年从付经年那坑蒙拐骗而来,而一尊化神修士的东西,好坏不言而喻,随便从指缝间漏出一样来,都能令无数修者趋之若鹜,就连那张用于夜探徐府的远观符,都价值上千灵玉,即十万灵石,且有价无市,更别谈其它的修行资源。
背着一座金山的方小年,对杜枫的这些家底,自是见怪不怪了。
方小年意兴阑珊,可当他翻开一本镶有金线的书籍后,却眼睛一亮,悄悄侧过身,饶有兴致地看了起来。
书名《绣榻圭旨录》,正是杜枫习炼的双修之法,一招一式,皆有图画注解,清晰露骨。
方小年正看得津津有味,一只白玉般的手掌伸在他眼前,方小年转头看了付盈月一眼,将书合拢后交给付盈月,咳嗽一声道:“看这书名我还以为是什么绝世功法呢,没想到竟是双修之法,简直不堪入目,我看一眼就不想再看了,我呸!”
付盈月看着方小年,笑容温婉,摇了摇头,拿方小年一点办法都没有。而方小年继续翻捡物品,很快拿起一本名册,乃奉阳宗的宗谱,亦是宗主信物,方小年看后,这才知道杜枫的身份。
最后,方小年将所有物品收入玉簪,又将玉簪放入腰间琥门玉中,伸了个懒腰,问付盈月道:“对了姐,刚才与杜枫交手,感觉如何?”
付盈月点点头,与一位筑基修士交手,虽凶险万分,却也逼得她调运全身真气御敌,真气奔流狂涌间,无形中拓宽了经脉,大有裨益。且此时此刻,她感觉还差半步就可以打通足三阴经,届时奇经八脉与十二正经无一不通,便为炼气十层。这也是方小年一直让付盈月出手御敌的原因,让她可以在生死战斗中寻获突破契机。
“那就好。”
方小年双手撑地,身体后仰,望向蓝天白云,却又猛地低头,问道:“姐你干嘛?”
付盈月脱下方小年的靴子后,将鞋底朝向方小年,原来是鞋底沾上了杜枫的血污。付盈月从自己的玉手镯中拿出一双靴子,黑布白底,普普通通,却都是付盈月一针一线所缝,从小到大,方小年穿的鞋子,也一直都是付盈月亲手缝纳的,而此次离家,付盈月提前备了许多。
她正欲帮方小年换上,方小年缩了缩脚,曲张脚趾,笑道:“姐,我都这么大了,你不用再帮我穿鞋了,我自己来就好。”
付盈月看了他一眼,回以一笑,手上做出挠痒痒的动作,一副你不让我穿我就挠你的表情,方小年立马顺服,把脚伸回来,笑道:“真是子不嫌母丑,姐不嫌弟脚臭啊,穿就穿吧,别挠我痒痒就行。”
方小年从小就倔,一次去付经年的打铁房玩,弄得房里乱七八糟,付经年打了他一顿,还罚他不认错不准吃饭,才五六岁的方小年硬生生抗了两天不吃饭,几乎都快饿晕了也不愿认错,最后弄得付经年实在没办法,只能作罢。可付盈月却知道方小年特别怕痒,有时候她只需吓唬方小年要挠痒痒了,方小年就会乖乖听话,长大了也一样。
付盈月侧着头,认真帮方小年穿鞋,有风轻轻拂过,她的鬓发轻跳,睫毛微颤,仿佛因为主人的美而高兴雀跃。
阳光下,少女帮少年穿鞋,少年静静看着少女侧脸,哪怕周围一片狼籍,依然静馨美好。
少年认真道:“姐,我一定会拿到道会第一,为你取得凤髓。你知道的,我要做的事,从来都会做到。”
穿好鞋的少女看向少年,微笑点头,虽不能说话,却仿佛在说,我知道。
……
方小年和付盈月继续南行,翻山越岭,披星戴月,一旬时日后,姐弟二人来到安义县城。
安义县城依山傍水,广大繁华,不愧是一县中心,道路宽到足以容纳十马并行,两边商铺兴旺,人声鼎沸,放眼道路尽头,可遥见一座高山,山上有片连绵楼宇,俯瞰整座县城,那里便是靖天卫所,辖管一县之地。
方小年和付盈月一人拿着一串糖葫芦,在县城中闲逛转悠,方小年这看看那摸摸,眼睛和手一刻不停,嘴巴也一直鼓囊着,手里糖葫芦很也快只剩一颗。付盈月默默跟在方小年身边,手中糖葫芦一颗未动,方小年喜食甜食,付英月则不然,她手中那串,也是方小年的。
经过一座三层塔楼时,方小年放缓脚步,瞄了几眼,檐角挂着粉红灯笼,牌匾上写着‘胭脂楼’三个大字,笔锋柔转妩媚。此值白昼,虽未营业,可整栋楼依然散发着脂粉香气,让人憧憬夜间的旖旎风光。
方小年看着这间青楼,咬住最后一颗糖葫芦,缓缓抽出签子,不知在想什么。一会后才注意到付盈月在身边,连忙收回视线,看了眼付盈月,付盈月眼神玩味,一副已然看穿方小年的表情。
以前方小年一人去平旺镇时,才会和刘铁石去青楼喝酒,只要付盈月在身边,则从来不会出入秦楼楚馆,可这不代表付盈月不知道方小年喜欢去青楼,但她从不反对,毕竟她清楚自己弟弟是什么人,不过是喜欢凑热闹罢了,而非真的寻欢作乐,而他们离开梅雁村已快一月,方小年显然又起了玩心。
“阿嚏!”
被看穿的方小年假装打了个喷嚏,扇了扇鼻子,道:“这味道也太难闻了点,难闻死了,姐,我们快走吧。”
付盈月笑而不语,配合着离开。
……
到了晚上,安义县城渐渐亮起灯火,方小年找了间客栈,要了个别致小院,在城中住一晚再南行。
或许因为累了,付盈月早早睡去,方小年的房间也早就熄了烛火,院中安安静静,天上月色朦胧。
然一会后,院中响起一声吱呀,却又戛然而止,原来是方小年开门开到一半,因动静太大而猛然停住,而他等了一会,确定声音没有惊醒付盈月后,以缓之又缓的速度将门推开,没有再发出一丝声响。他蹑手蹑脚地跨出房门,又小心翼翼带上,朝对廊探头探脑了会,再次确定付盈月没有被吵醒后,出院离去。
……
夜晚的胭脂楼灯火通明,五彩绚烂,仿佛一朵绽放在黑夜的花朵,香气迷人,引人来观。
形形色色的男子络绎不绝入内,有人衣着光鲜,大步而入,一看就是乡绅大户,有人衣着普通,紧紧攥着手里的银两,显得有些拘谨,定是普通人家,趁着妻子不察,带上节省下来的银两,来偷偷喝一杯花酒。
方小年站在胭脂楼前,回头张望一番,确定并无姐姐的身影后,背着手大步迈入胭脂楼。
靠近大门,一股混合着酒香的奢靡异香便扑面而来,门口的姑娘们摇摆腰肢,媚眼连抛,与客人们挨挨碰碰,希望能被选上。她们都是姿色档次最低的庸脂俗粉,不会吹拉弹唱等技艺,只会脱衣鱼水,喜欢附庸风雅的乡绅根本看不上她们,像赶苍蝇般挥手让她们走开,只有身上带着汗臭的农家汉子才会直接搂她们上楼。
当方小年走过她们身边时,她们没有卖弄风情,亦没有蜂拥而上,而是一个个都愣住了,手中摇着的春宫扇也停在那里。她们从来没见过拥有如此气度风华的美男子,心想一定是某个身份不凡的大公子,一时间自卑心起,不敢贸然上前,只是痴痴看着。
然方小年却不嫌弃她们,连连挥手,笑着打招呼道:“妹妹们好啊。”
那些与方小年对视的女子,早忘了脸红是什么感觉,此刻却脸红了,还不自觉低下头,像是被幸福击中般,心中窃喜。
老鸨亦迎上前来,方小年拿出一叠银票,晃了晃,道:“分给妹妹们买点胭脂。”
“谢谢公子!”
老鸨眼疾手快,接过银票后大致扫了眼数额,心中大喜,这是遇到出手阔绰的贵宾了,定要好生招待,她连忙亲自将方小年请上三楼雅座,很快奉上好酒好菜,且带来两位姿容上等的姑娘陪方小年喝酒。
两位姑娘分别叫喜儿和乐儿,是胭脂楼的头牌,地位颇高,卖艺不卖身,且不是谁都能让她们陪酒的,要看她们自己的心情。方才老鸨和她们说来了位有钱公子哥,长得多么玉树临风,俊逸不凡,两人觉得老鸨夸大其词,这才想亲眼一见,看看这老鸨口中的公子哥长得到底能有多俊。
而见到方小年后,两人你看我我看你,再不觉得老鸨夸张,反而觉得她夸赞得根本不到位,如此丰神俊朗的公子哥,看一眼便是享受,别说让她们陪酒,就算让她们破例侍寝,她们也愿意。
她二人与方小年喝了会酒后,印象更佳,虽然这位俊美公子哥一口一个妹妹的叫着,与她们不停调笑,却始终保持着分寸,也从未动手动脚,占她们任何便宜,看她们时,更是眼神清澈,不带一丝情欲,让她们觉得和对方相处得格外舒服,根本不需要逢迎献媚,只需像朋友一样喝酒聊天就行。
而最重要的,是二人能感受到方小年给她们的尊重。
她们见过太多男人,那些与她们饮酒作乐,想把她们哄骗上床的乡绅富户,无论表现得多么怜爱疼惜她们,却终究都是假的,毕竟她们只是风尘女子,不过是逢场作戏罢了。可眼前少年却不同,言语投足间,那份平等和尊重,她们能真真切切得感受到,因为她们从来没在其他任何人身上感受过,所以特别清晰。
方小年酒来便饮,举杯不停,很快便有点微醺,望向留下男男女女搂抱在一起,酒气脂香混在一起,再配上靡靡之音,仿佛更能醉人。方小年笑道:“酒色财气浑如剑,伤尽世人人不知。”
“公子好文采。”喜儿笑道:“那公子可别被伤着了,不然喜儿可要心疼了。”
方小年拿起酒杯,闭眼闻了闻酒水,陶醉笑道:“我啊,早已遍体鳞伤喽。”
说完一口饮尽,而就在这时,身后传来一阵惊呼声,方小年回头看去,只见声音来源是不远处的一张酒桌,一名白白胖胖的锦衣少年抱着一位姑娘,眼神则向下瞟着那一线风光,几乎就要流口水了。
而被她搂着的那名姑娘浑然不察,只顾着打量手里拿着的白色丹药,眼神炽热,哇声连连,仿佛是什么了不得的宝贝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