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四章 赌约(求收藏、求推荐哈)(1 / 1)长篇累读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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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陪审团的主意,张远越来越有信心。

难怪系统出现之后,会将整个世界进行了小小的微调。

有了陪审团的存在,必然就会出现一些案件的结果会和只有法官参与审理的情况大相迳庭。

按照虞国的诉讼法,以及张远重新认识的虞国的诉讼法,一般的刑事案件,只要达到一定条件如量刑或案值的,必须都得使用陪审团制度。

至于民事案件,想要陪审团进行审理,就得需要在立案的时候一并提出申请了。

而且因为陪审团的成员需要脱产参加诉讼,还得领取相应的补贴,所以在案件的诉讼费上就要比正常的情况高上一些。

不过也没关系,只要能够胜诉,这些高出来的费用自然都得由败诉方承担。

做这一决定的时候,张远原本还打算征询一下系统的意见。

然而一旦涉及到具体的办案程序,系统便开始装起了死人,应该说是宕机,任张远三番五次地询问,系统依旧三缄其口。

想好了诉讼的策略,剩下的就是怎么和钱孙李沟通了。

虽然胜诉之后费用是由败诉方承担的,可最开始的时候还是得由钱孙李来出,所以,对于这笔钱的态度就决定了陪审团审理的方案是否可行了。

张远吃过午饭,又估算了一下午休的时间,到下午近三点钟的时候,走到事务所外僻静的走廊上,拨通了钱孙李的电话。

“钱总您好,我是上午和您见过面的携永律师事务所的张远律师。”

“啊?哦,张律师,你好。有什么事吗?是不是我这案子有什么结论了?”

钱孙李问得直截了当。

于是,张远也不打算拐弯抹角,直接向钱孙李说出了自己的方案:

“这个案子,因为会议纪要中对于付款的时间和条件可能会存在争议,所以我们事务所里讨论下来,为了提高胜诉的可能性,建议申请陪审团进行审理。”

“陪审团?这些我不太清楚,你们才是专业的,你觉得怎么样好就怎么样。关键是费用,你们打算怎么收?”

“是这样的,钱总,就是费用的问题,我还是得要和你沟通一下。

如果申请陪审团的话,立案的时候需要交到法院的诉讼会会比普通形式的审理贵上一些。

具体如果按照一百万的标的额算,如果不用陪审团的话,诉讼费是一万三千八百元左右,如果申请陪审团的,诉讼费是二万零七百左右。

当然,您放心,这个诉讼费的话无论是多少,只要我们能够胜诉,都是会由起楼公司来承担的。”

“一万三千八?二万零七百?”

电话那头的钱孙李犹豫了一会儿,

“相差这么多?那张律师,如果用陪审团的话,你有多大把握?”

“如果败诉,我愿意个人来承担你的诉讼费,并且把我们自己收取的代理费也全部退回给你。”

张远想了想,向当事人承诺案件结果是不被允许的,但是以这种承诺表明共进退的决心,也算是一种自信态度的表达。

钱孙李那么精明的一个人,自然能够明白其中的意思。

而且万一真的败诉,张远得到的利益可是近百万那么多,从百万的收益当中拿出几万块钱当个赌注,其实是一笔只赢不输的买卖。

更何况这样的想法也没有被系统拒绝或警告,说明对当事人来说,也可以算是较好的选择。

“行吧。”

钱孙李考虑了一会儿,迟疑地答应下来,

“不过你这个承诺,我要和你单独签成白纸黑字。还有,你们的代理费要多少钱?”

虽然与律师执业有些南辕北辙,但有系统在身,就算输了,赔点钱也是没在怕的。

所以张远十分不专业地答应了钱孙李另签单独协议的要求,然后将之前好不容易向戴守义申请下来的优惠后的代理费告诉了钱孙李:

“因为是第一次和钱总接触,为了表达我们的诚意,我特别向所里申请了优惠,您的案子,我们收取三万元的代理费。

这已经比我们律师协会规定的收费标准低了一万多元了。”

三万多的钱,对于张远来说已经属于一笔巨款了,所以跟钱孙李提起的时候,他的心里也没有底。

“三万……”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

“行,三万就三万。这件事情我就交给你来处理了!”

“好,没问题,我们一定会竭尽所能的!”

张远强压着加快的心跳,忍住兴奋挂断了电话,然后第一时间将这一喜讯报告给了戴守义。

“你小子,越来越不得了了!”

从戴守义的口中,张远得到了这样的评价。

自然,当他把这一结果告诉李静儿的时候,也让李静儿忍不住开心地从座位上跳了起来。

携永律师事务所规定,通过销售约见成单的,不论是单独的案件还是企业的法律顾问,经手的销售一律可以得到相当于代理费或者顾问费的10%的提成。

三万块钱的代理费,那可就是三千块钱的提成。

这笔钱,已经比李静儿的底薪还要高了。

要不是众目睽睽,李静儿兴奋地几乎扑到张远的脸上去狠狠啃上一口了。

这些交代都已经结束,剩下的,就是张远自己的事情了。

首先是进行陪审团审理的申请。

虽然这个世界经过了系统的微调,让陪审团制度在虞国一直存在,但在民事案件上,真正使用陪审团进行审理的还是少之又少。

就以携永律师事务所来说,成立至今这七八年之间,这么多律师,几百个案件代理下来,居然从来没有一个是申请进行陪审团审理的。

虽然陪审团代表的是社会的基本价值判断,但在审判程序上,不仅审限会被拉长,诉讼费也会因之得到极大的增加。

难怪当今虞国备受推崇的民诉法专业泰斗专家黄宪不止一次地表态:

“从社会价值上来说,陪审团制度确实拥有特别的意义,但从司法实践来看,陪审团耗时耗力,使用率极低,所以我的意见是希望进行改革,甚至直接在民事案件当中废除的。”

不过不论社会评价如何,泰斗专家是什么态度,至少目前来说,陪审团制度还是明确地存在着,也才让张远有了更有把握的选择。

也因为民事案件里采用陪审团进行审理的实践实在是少之又少,其他经验丰富的律师反而因为思维受限,很难想起利用这一程序,倒让刚刚进入到这一行业的张远占了便宜,很快想到并大胆地利用起来。

不过,因为事务所里的案卷里没有申请进行陪审团审理的申请书进行借鉴,而当初的课堂上,因为这一制度已被看成了鸡肋,所以授课的老师也都是一笔带过,这让张远无从下手。

幸好,还有千搜。

虽然千搜上的内容鱼龙混杂,但基本的格式还是能够确定的,再加上大学里的教科书还在,两相结合,应急是完全没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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