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万也是情,一万也是爱,一万块,足以应付三个月的房租了。
张远还以为黄立明等人会有些想法,没想到对方直接爽快地答应了。
速度之快,让张远差点以为自己是遇上了骗子。
明明是自己占了便宜,怎么弄得对方迫不及待似的?
投资的事情确定下来之后,剩下的,项目团队的工作需求也就来了。
现在包括张远在内,整个团队一共十个人,这十个人间的股权分配,出资协议,以及为即将申请注册公司准备的公司章程等等,这些专业性极强的事情立刻全被推到了张远的身上。
不过这是循序渐进的过程,不急在一时一刻,所以暂时的重心,还是在黄立明的案件上。
至于协议全部弄好,章程也修改完成之后的注册公司的事情,张远也实话实说,这种跑腿的活他就没办法代劳了。
当然黄立明等人也并没有全部推到张远身上的打算,因为他们已经在着手招聘行政人员。
一旦有了行政,这些事情自然就有专人负责了。
三天后,黄立明诉鼹鼠科技有限公司的劳动纠纷案件终于迎来了开庭的日子。
时间又被安排在了一早的八点半,张远匆匆洗漱,一路打着哈欠,总算提早五分钟的时间到达了法庭,坐上了原告的席位。
与以前的案子不同,这一回的被告已经比张远更早地出现在了被告席上。
被告方来了一男一女两人,男的样貌平平,看五官表情,感觉有些懵懵的,气质上和黄立明等人有许多的相似之处。
至于女的,就有些难以言喻了。
总之用贼眉鼠眼来形容就十分贴切,至于说影视剧中的巫婆形象,则就更加活灵活现了。
难怪会被黄立明们称做老巫婆。
很快,庭审开始了。
现如今,张远已经算得上是法庭上的老油条了。
对于庭审的程序已经再是熟悉不过,但是被告方的两人则就没有张远这么顺畅,在年轻法官的一步步指引下,这才完整地结束了最开始的确认双方当事人的环节。
而且,张远清晰地看到了法官在面对被告的迟钝是,忍不住多次摇起了脑袋。
法官:“既然双方都对出庭人员没有异议,下面我宣布进入法庭调查阶段,首先由原告宣读起诉书并发表代理意见。”
张远从按照顺序整理好的资料里拿出起诉状以及代理意见,逐字逐句地宣读了起来。
没有陪审团参与的审理,代理意见的行文书写也有一定的差异。
因为陪审团的成员虽然对法律有所了解,但严格算起来,最多也就一知半解,所以代理词一类的意见,就要尽量照顾到他们的理解能力,最好写得通俗易懂一些。
至于法官自己审理的案件,大家都是专业的,满堂的大白话反而显得怪里怪气,这时候,就可以更多的使用法言法语,一些专业的名词和说法也可以更多地出现了。
这么一来,就让坐在被告席上的杨琴和曾荃听得一个头两个大。
什么?你说的法益是个啥?
还有,那个违法和非法不是一个意思吗,怎么不一样了?
对面的那个原告代理人你就不能好好说点人话吗?
两人听得稀里糊涂,但看着法官频频点头的样子,又实在不敢打断张远的发言,生怕弄错什么又惹来法官的嫌弃和批评。
至于张远,他的代理意见更多地使用了法言法语倒不是故意为之。
他也没预见对方堂堂一家公司,参加诉讼居然连律师也不请,直接派两名员工就赶鸭子上架了。
这么一来,反倒让他这精心准备的代理意见产生了额外的效果。
听都只能听得一知半解,等轮到发表答辩意见的时候,不得回答得丢三落四?
花了几分钟,张远表达完了自己的代理意见。
法官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开始转向了被告席。
法官:被告代理人,请发表你们的答辩意见。
“轮到我们了。”
杨琴和曾荃窃窃私语了一番,然后拿过一张纸摆在自己的面前,准备开始发表意见。
杨琴:“那个,法官,能要求原告再说一遍吗?我们刚才没太听明白。”
“嗯?”
法官愣了愣。
张远也一时没反应过来。
所有人都已经准备好了仔细聆听她的意见,没想到她却提出了这么一个要求。
我裤子都脱了,你就跟我说这个?
“被告,原告已经说完他的诉求和意见,现在轮到你发表答辩意见了。”
法官清醒回来之后自然不可能答应被告的要求,
“另外本庭提醒被告,后续的庭审过程中,请认真聆听原告的发言和意见,并进行有针对性的回复答辩。”
杨琴吧唧嘴,看样子还想再争取一下,但看到法官的凌厉眼神,气势立马蔫了下去。
于是,只好硬着头皮,按照自己事先写好的几个关于他们所坚持的事实内容发表了看法。
杨琴:“原告黄立明确实是旷工了三天,这三天时间,公司还曾多次联系黄立明,希望与他沟通旷工的原因,尽量劝说他及时回公司上班。
因为那时候,公司的里由黄立明的团队负责的项目正在关键的收尾阶段,黄立明的工作和协调对于项目的进展十分重要。
但是,旷工期间黄立明的电话直接关机,公司没有办法与他取得联系,而后只好从公司内部临时提拔了人选暂代黄立明的工作。
没想到替代人的工作做得还挺好,项目也顺利继续进展,这么一来,公司就知道了业务并不是缺了黄立明就不能进展了。
而且黄立明无故旷工的行为恶劣,对公司的日常管理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为此,我们还曾进行了调查,希望了解公司员工们对黄立明旷工的看法。
最后的调查结果表明,公司里的所有员工都对这种行为深恶痛绝,觉得黄立明在项目的关键时期一声不吭地离开,简直是对公司信任和栽培的背叛。
所以公司最后研究决定,顺应公司员工的情绪和民意,直接按照《员工手册》中的规定,在黄立明旷工时长达到三天之后,主动与其解除了劳动关系。
而且,我们为了照顾黄立明,不要让他因为被辞退而对寻找工作带来麻烦,所以还曾和他商量让他自己写辞职信。
没想到他态度强硬且蛮横,就算知道对他有利也不肯写,没办法,最后公司只能选择直接把他辞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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