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覃惊出一身冷汗来,嘴里不停的一边咒骂着老神棍,一边叫着:“覃儿?覃儿?你在哪儿?是不是被叶子吸进去了?你等着,我去找老神棍放你出来!”
葛覃发现她失去了与覃儿的心灵沟通,从前她藏在胎记里面,她可以在心里面叫覃儿名字就能感应到她,可现在失去了这种联系。最后,葛覃急了,发出声音叫了几声,也不见覃儿回应。
葛覃开始心慌起来,恨自己太鲁莽了,不应该让覃儿接触这种不知道来历和作用的东西,尤其是个老神棍给的东西。
葛覃急急忙忙的起了身,现在她想出府都不是件容易的事儿了,她几乎相当于被软禁在这高门大院里了。
没有王爷发话,她是走不出府门的。
葛覃坐那儿琢磨了一会儿,她出不去,但是王氏以及她身边侍候的大丫头都是可以出去采买的,只需要向管事婆婆报备一下即可。
她写好了信,便想去王氏屋里让她带着丫头去一趟太史令府。可想了想,觉得不妥,这件事是瞒不过格博克勒甄比的,想想从她入府以来,哪一件事情瞒过了他的眼线?自己根本没有能力逃脱他的掌控。
一想起这事儿,葛覃就泄气,觉得自己就跟做牢一样的,毫无自由可言。
索性也不藏着了,直接找艳丽王爷得了,不就是再去一趟太史令府么?理由也好,就刚刚去太史令府上,太史令对他们祖宅的宗祠格外看重,翻修时要求颇高,她丈量的尺寸有误,想重新再去量一下尺寸。
格博克勒甄比却出府去了,急得葛覃在屋子里团团转,她实在是担心覃儿被困在葫芦叶子里面会有伤害,时间久了,就回不来了。
葛覃告诉自己要冷静,她仔细回想着太史令的每一个动作、每一句话,想从中找到一丝端倪。
结果越想越是缠杂不清,太史令自己是被神灵选中的人,与神灵是有灵魂契约的,而覃儿也是被灵魂契约的,覃儿自杀身亡却不能解除契约,不能正常轮回。而覃儿是自己的前世,自己是覃儿的转世,可是,前世和后世不应该是一个灵魂么?怎么同时出现两个灵魂?
脑袋都想大了,手里的葫芦叶子被她看得连筋脉多少条都数清了,可事情却依然是毫无头绪。
葛覃把牙一咬,不能这么被人牵着鼻子走,这种被人掐着大脖子,随时随地想捏一捏就捏一捏,让她喘不上来气的感觉太难受了。
太史令府宗祠里面,太史令跪在蒲团上。他面前供桌上的铜鼎已经生满了斑驳的铜绿,也不知道过了多少年的老物件能跟出土文物似的。铜鼎里面的三柱高香正在升起袅袅清烟。
太史令口中念念有词:大定三千六百时,法财伴侣共扶持,钟轻撞时提醒,莫教神迷入别尸。
铜鼎之中高香燃了有一半左右,太史令睁开双眼,整个眼珠呈现绿色,白眼仁变成翠绿
色,瞳孔放大变成了墨绿色,看着极为渗人。也幸亏他自己知道通神的时候吓人只把自己关在宗祠里面不让任何人进入。
太史令道:“曾祖母,孙儿已经按照您吩咐施了三遍法术了,却丝毫感受不到应有的回应。那位侧妃娘娘难道不是被选中的人么?我们找错了?”
片刻之后,太史令仿佛自己在回答自己一般,只是声音由浑厚的男音变成了柔柔的,带着沧桑感的女音:“不可能找错了,老身找了她上百年了,她若不是那个被选中的人,怎么能够借尸还魂,你借一个让老身瞧瞧?
她的魂魄是独一无二的,正常饶三魂胎光、爽灵、幽精,七魄尸狗、伏矢、雀阴、吞贼、非毒、除秽、臭肺,那是缺一不可,缺了哪个都是有缺陷的人。
但她却不同,她的三魂七魄是成双成对的,前世和转世可以同时独立出现。
否则,你活了一大把年纪,见过的世面也不少了,什么叫做转世?
不应该是前世的魂魄离体去阴间投了胎,只是喝了孟婆汤不记得前世的种种罢了。
你可曾见过转世借了前世的身体还魂,前世的魂魄还在的?
前世和世后本就是一个人,在同一个时空里面本应只能存在一个魂魄。
可是,你瞧,她却前世与后世的魂魄同时存在,而且各自独立。你是不是觉得有点熟悉?像不像神灵的分身?
可她不是神,她只是个人,却可以拥有神灵分身一样的能力。
所以,不会错的,就是她。”
太史令道:“可是曾祖母,孙儿已经按您老人家的,把神葫芦叶施了法,孙儿应该是可以追踪到它的气息的,也应该能感觉到它是否开启了灵根。
但是,我现在一点儿也感觉不到它的气息,难道那位侧妃娘娘是位深藏不露的高手么?她是会巫术的?曾祖母不是葛氏的巫术已经失传了几百年了么?她怎么可能会?
她来这间屋子时,孙儿已经暗中测试过了,她身上没有会巫术之饶那种灵气,她就是个借尸还魂的凡人。
可是,我的追踪术还是被她破解了,难道她身边另有高人?”
过了片刻,他自己又以老太太的声音道:“猜什么猜,你找个借口去王府瞧一下她不就得了,看看是哪里出了问题。
你必须对神葫芦叶重新施加追踪术,老身被镇在这里多少年了?再不从这里出去就快魂飞魄散了!
所以,老身必须随时掌握那丫头的进展,她若是个有灵性的,至少很快就能解开神葫芦叶的第一层,只要她解开第一层,老身的所受的苦便能轻上一分。
她每解开一层,老身离自由就更近一步。
你们施家这一代代的都是废物,每一代都是老身亲自教导的,没有一个有出息的,对外号称是契约了神、仙、鬼三界的大祭司,实不知,只老身一只鬼罢了,还是一只被困死的鬼!老身怎么如此命苦,碰上你们施家几代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