疲累之下,她已全然忘了景知晚高超的厨艺。
景知晚显然身体不大好,但很有自知之明,早早找了副肩舆抬着,一路悠闲地看书,到了地儿则懒洋洋负手指挥部属行动。尤其对着她们主仆,他简直是颐指气使。于是,再美味的饭菜都已不能弥补小鹿和她家小姐被人当奴仆般驱驰的悲愤。
阿原瞧瞧自己的脚,竟觉不出多少酸疼来。
她着实不像贵家小姐,这身子骨折腾一天,依然骑得了马,拿得了剑,抓得了贼,比贵家小姐的丫鬟还强悍十倍。
生病前后的变化着实有点大,大得连她自己莫名地有些心虚,咳了两声方道:“这个倒也没什么……他要查药材,除了我之外,咱衙门里好像没人懂。”
“可小姐又没学过医,又怎会懂药?”
“额……”阿原忍不住走到铜镜前,仔仔细细看自己这张脸,终于道,“其实我也不明白。但我的确是你家小姐,是不是?”
小鹿点头,说道:“当然是!我跟小姐这么久,难道还能认错人?便是我认错了,难道夫人还能认错女儿?明明……就是这张脸,连声音都没变。咦,声音虽没变,以前似乎语速没这么快,声音软软糯糯的……”
而不是现在这样的清爽干脆,连眉眼都透着山明水秀般的清灵,举手抬足都是令人心舒神泰的明亮通透,全然不同于原来那种出身贵家的娇姿妍态。
如果说,受伤重病后失去记忆,令小姐性情大变,其实也说得过去。
可会武艺,会驯鹰,会抓坏人,还懂什么医药……该怎么解释?
以小姐那品性,若说懂得棂幽炼的那种药,她倒是相信的。
小鹿终于也有些疑惑了,她跑过去揉了揉阿原的脸,悄声问:“莫非……我原来的小姐已经遇害了?你是……借尸还魂?”
阿原头皮炸了炸,转头笑眯眯地看向她的侍儿,“小鹿,明天你别跟着跑了,帮我做件事。”
小鹿脚底又疼痛起来,忙点头道:“只要为小姐做事,小鹿我万死不辞!”
阿原道:“你去给茶楼那说书先生做一个黑檀醒木送过去吧!我应了的事,不能失信。若你脚疼,学那景典史唤个肩舆抬着也使得,银钱到书案上那个木匣里拿,应该还有几串。”
小鹿点头,“好!”
阿原又道:“给了他醒木,就在那里好好跟人家学学吧!能想到借尸还魂什么的,也怪不容易的。既有这天赋,我万不能耽误了你。”
“……”
小鹿终于说不出话来,疑疑惑惑地开始认真思考起她的天赋问题。
借尸还魂什么的,阿原便是想信,也信不了。
活人受伤或遇到强烈刺激,失忆倒是可能;占了身体的什么“魂”,总不至于没有记忆吧?可她醒来时偏偏如一张白纸,干净得仿佛被人抽空过,什么也想不起来。
而且,若说她不是原大小姐,为何还能一口唤出“景辞”这个姓名?又或者,景辞只是潜意识里的一个名字,根本不是她的未婚夫,与景知晚也毫无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