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市公安局霍达办公室
张局长的话,让我觉得非常不可思议,明摆着的犯罪却查不了吗?难道执法人员都成了酒囊饭袋?
我忍不住问道:“为什么没有办法?您说的这一切不是都明摆着吗?你们不是都调查清楚了吗?”
“法人!法人制度啊。”张局长说:“贺天明有效地利用了法人制度,规避了我们的调查。”
知道我们对这一块有些陌生,张局长解释道:“贺天明先是成立了公司,行贿人送来的钱都是以合资入股的形式送来的,并不体现为钱权交易。”
“注册成立的公司在形式上又很完备,无论是股份划分、公司章程,还是公司其他方面,表面上都没有问题。”
“至于李莉作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人,她将注册资本抽回到私人账户,确实违反了公司法,但公司法是私法领域,不是刑法。”张局长脸上肌肉颤抖着,说。
“从公司法的角度,李莉抽逃资本转入自己的私人账户,相当于对合伙企业负有债务。就算我们以抽逃注册资本的角度切入调查,理论上李莉只要将抽逃出来的钱还回去就没事了。”
“更甚至,李莉如果获得其他股东的同意,她可以慢慢延期还款,只要在规定时间内还回注册资本就行。”张局长气愤地说:“那三个人都是行贿人,他们敢得罪李莉?”
“这还不是最气人的。”张局长拍着大腿,说:“为了持续讨好贺天明,张大志和其他两个股东通过茶室这个平台轮番送钱。”
“他们的手法很简单,就是到开心茶室消费,不停地消费,大额地消费,购买大量的会员卡等等。”
“虽然名义上,这些消费是茶室的利润,归几个股东所有,但实际上由于李莉实际经营着茶室,她可以通过做高低账的方式,将这些钱明目张胆地侵吞掉……”
“于是,这些消费的金额经过一系列的转化,最终变成贺天明的受贿款。”张局长解释道。
虽然没办理过反贪案件,但在张局长的解释下,总算听明白了。不得不说,贺天明采用了一个高招。
行贿款通过法人制度和第三人的手这么转化之后,不仅犯罪行为更加隐蔽,而且证据上相互割裂,很难形成有效证据链。
挂不得张局长这么愁呢!
“如果说,他们做到这一步,虽然属于高智商犯罪,但我们只要能突破几个人的口供,要证明他们的行受贿行为也不难。”张局长更加无奈起来:“可怕的是,他们还做了一步。”
贺天明还有后手?难道这贺天明天生就是犯罪的吗?我和霍达面面相觑起来。
见我和霍达都是一脸求问的表情,张局长摇头苦笑道:“开心茶室大约开设了两年,两年后李莉以没有时间经营为由对外出售。”
“为了掩人耳目,她请了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开心茶室进行了审计,然后大喇喇地登报进行叫卖,卖假当然很高!”
“由于卖价过高,当然没有人愿意买。不过,李莉不着急……”张局长冷笑道
“因为有一个公司不仅愿意出高价钱买,而且会求着李莉卖那就是中绿公司。”
一鸭双吃?典型的吃干抹净的做法了。
我慢慢品味李莉和贺天明的做法,将自己带入他们的身份之中。
借助茶室这个法人平台,这群人特别是张大志,把相关贿赂款转化成出资款和消费款。明面上,这些钱全部进入了李莉控制的茶室之中,实际上却是到了贺天明的手上。
由于茶室属于一般纳税,其财务制度和账本不可能非常健全。就算非常健全,反贪局也不能逐笔核对每一次的茶水消费毕竟茶水是喝道肚子里了,按摩服务是享受了。
“行贿人间接地通过李莉送钱给贺天明,这是瞎子都能看出来的事情,但是目前我们毫无办法。”张局长无奈地说。
“毫无办法?一点办法都没有吗?”我不服气地问。
这世上没有完美的犯罪!只要对方做了,就一定会留下证据!
张局长叹口气,道:“他们做的非常小心和巧妙,留下的破绽太少了,或者说虽有破绽,但是我们无法利用。”
“两年时间内,每年李莉通过虚高开心茶室的支出,将张大志等人以消费形式送的钱从利润中拿走,利润剩余的一部分按照股权比例在四个人之间进行分配。”张局长说。
“最后卖开心茶室的时候,李莉只拿走了售价的百分之二十,也就是她自己的股权比例,其余的出售款全部按照比例进行分配。”
“换言之,表面上看,李莉等人的手续和账来账往等完全合规合法。”张局长说。
霍达再次点上一支烟,不可置信地问:“你是说,贺天明通过李莉,用了两年时间,完全按照正常的商业途径贪腐了不下四百万,但由于其完全符合法律程序,你们现在那他们没办法?”
虽然霍达说的因直白而难听,但张局长还是苦笑着点点头。
张局长和霍达互相喷吐着香烟,不约而同地沉思起来。
都是千年的老狐狸,果然不能一起聊斋!看着霍达挂在嘴角意味深长的微笑,我瞬间明白了霍达的意思。
搞倒中绿公司是我现在的目标。这个目标和现在的案件不谋而合,霍达在这个时间点把我叫过来,好一手借力打力的太极拳!
虽然明白霍达的小心思,但我不得不自觉自愿地上钩,思谋这个案件。
“难道他们四个人一直都是按照股权划分进行利润以及最后售卖款的分配?”我明知答案是肯定的,但还是不死心的问了一句。
“目前调查的情况看……”张局长翻着卷宗,指着密密麻麻的银行流水说:“从银行的流水单上看,这些钱确实是按照股权比例划到了各个的私人账户上去了。”
“我不明白。”我奇怪地问:“你说张大志也好,中绿公司也好,他很傻吗?”
“中绿公司每天往开心茶室不停的投钱,最后又出冤大头的价钱购买开心茶室,而款项始终是按照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那么除了李莉以外,其他两个股东不都是占便宜了吗?难道中绿公司还同时求着另外两个股东,特意讨好他们?”
张局长看了我一眼,说:“你没办过反贪案件。你说的问题根本不存在。”
“那两个股东一个张大志的朋友,另一个是张大志爱人那边的亲戚。中绿公司根本就不用讨好另外两个股东这些钱完全可能是工程款或其他的款项转化的。”
“还有一个问题。”我问:“张大志拿着中绿公司的钱去行贿,这些行贿款,必然是以各种单据体现在中绿公司其他的会计科目上,比如管理费用等。”
“不管中绿公司的会计是如何做的账目,张大志都是涉嫌职务侵占罪。这难道不是一个机会吗?只要突破张大志的口供,其他的也就迎刃而解了。”我侃侃而谈。
张局长无奈地说:“我们早想过这个办法了,也进行了大量地调查。”
“我们经调查发现,对于中绿这样一个中型房地产的公司来说,制作一些没有发生的会计科目实在是太简单了。”
“比如中绿公司可以虚报一些耗材,如水泥、钢筋等,用这种方式可以很轻松的将钱套出来进行行贿。”张局长说。
“由于虚报的耗材隐藏在真实发生的耗材中间,加上房地产公司业务较为复杂,资金进出流量大,通过会计科目审查,独立分析出那笔是虚报的,哪笔是真实的,这几乎不可能。”张局长说。
“最后一个问题,中绿公司的项目审批方面没有一点问题吗?”我追问。
“有问题,但大方面都没有问题。你想想有贺天明给他们罩着,他们不就是想搞全搞齐手续嘛,贺天明当然会通过各种途径替他们把相关手续等手尾收拾干净。”
听起来像个死结,似乎没有什么能拖中绿公司下水的。我不禁陷入沉思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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