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玫最近对易千然挺上心的。
不过易大师这个职业摄影师似乎很忙,发给他的消息通常都是两三天才回一次。
好不容易捞着次他主动发消息过来,还是帮着邓鹿询问童百笑的意向。
“童老板她肯定是想过去的呀,她大学的时候就老想去邓鹿的公司了,还投了简历,结果石沉大海,渺无音信。”汤玫就回易千然。
“好吧。”过了好大一会,易千然才回复道。
汤玫怕场子冷下来,易千然又要消失几天,便尝试找了找话:“放心吧,我跟童老板是大学同学,而且毕业之后一起来了这里,一起租房,我很了解她的。”
然后想了想,又发了一条信息过去:“你呢?你和邓鹿也是认识了很久的朋友吗?”
那边很久都没有回复,汤玫都想放弃了,那边突然发过来一条讯息:
“是的,认识很久了。”
看来他没有聊天的兴致,汤玫叹了一口气,便不再叨扰,专心工作。
童百笑这边,最近晚上都在胡思乱想,上午都是无精打采的,工作效率低了好多。
带她的姐姐还很关心她,以为她是工作太多太辛苦,给她递了些干果:“最近工作是挺辛苦的,听说有个大公司的文案要跳槽过来,成了的话下周你就轻松了。”
听到这话,童百笑心里五味成杂,接过了姐姐的爱心干果,笑道:“太好了!谢谢姐姐。”
随后主管拍了拍姐姐的肩膀,似乎说是面试文案的人过来了,姐姐便离开了工位。
童百笑叹了口气,继续敲字。
午间休息,大家又挤在柜台前的小圆桌吃喝玩乐。
“哎,小童童,刚刚我听说新的文案这周五就来入职了。”坐在领导附近的阿泓总是消息灵通,乐滋滋的就跟童百笑八卦。
“哦?那太好了。”童百笑把带来的油炸蘑菇往大家碗里分,语气波澜不惊。
其实面临跳槽,有没有人帮她分担工作量已经无关紧要了,只是想到自己一走立马就后继有人,组里的工作没有断链子,良心上也有了慰藉。
“哎,你们猜是男是女啊?”秋哥对新同事很好奇。
“写我们这个东西的应该是女的吧。”阿珊就说。
阿唐就回怼:“也有写女性向写得很棒的男作者好吧。”
阿珊被怼了一下,假装气愤,把一坨土豆塞到阿唐嘴里:“叫你话多。”
阿唐嚼了两下:“哦,阿珊的手艺见长。”
听到此话,大家纷纷动勺,把阿珊碗里的菜拿走品尝,并开始热闹的讨论起做法。
直到短暂的休息时间结束,大家作鸟兽散,回到工位开始忙碌。
临近晚上九点,童百笑的才敲下最后一行字。
正准备喝口水歇歇,放在桌上的手机响了一声,收到了新的讯息。
本以为是姜维发来的,童百笑有些欢喜,拿起手机,一看居然是邓鹿的来信。
难道是出什么差池了?
她有些不安,皱着眉头点开了消息。
“我在你们公司附近办事,现在在你们楼下的咖啡厅,下班后见个面吧。”
没有询问的意思,亦没有事先通知,就这么突兀的一句话。
现在天已经黑了,而且她不想见生人,童百笑咬了咬嘴唇,还是回道:“不好意思,现在太晚了,还是改天吧。”
“别,我其实下午就办完事了,为了见你一面等到现在,等了好几个小时呢。”
“我现在就到你们公司楼下等你。”
那边很快刷刷发过来两条信息。
童百笑心里一阵不痛快,这话说得,就像是他们早就约好了,她要毁约似的,妥妥的道德绑架。
但碍于要跳槽的事情,她不想把话说得太过分,还是委婉拒绝道:“我男朋友也在楼下等我,今天还是算了吧。”
刚发过去,那边迟疑了两秒,就继续回道:“没事,让我见见你的小男友好了。”
童百笑深深吸了一口气,这个人好不讲理,现在是非见不可了。
缓了缓气,她想了想,跟姜维说明了情况。
姜维说公司有事耽误了一会,让她先在公司楼上等十分钟,等他到了楼下再下来。
姜维处理完事情,一路脚步匆忙着过来。
不知为什么,他觉得童百笑有点忌讳那个叫邓鹿的人。
童百笑得见姜维到了的消息,下了楼,刚刷卡出门就看到了邓鹿。
邓鹿穿着件黑色的风衣外套,里面则是正装,看起来非常成熟。
他正在吸烟区吸烟,见到童百笑,脸上挂起了笑容,然后在一边的垃圾桶上熄了烟头,迎了过来。
“童小姐,终于见到你了。”他打着颤说道。
见这人迎着冷风等了自己许久,童百笑心里有点愧疚,语气软了些,道:“不好意思,还有点工作没有处理完,耽搁了一下。”
“嗯,你男朋友没过来吗?”也许是太冷了,他向童百笑靠近了一点,问道。
童百笑往边上侧了一点,想与他保持距离,正打算说话,这时,有人从后面环住了她的肩膀。
“我在这里。”
平时那淡漠到冰凉的声音在这一刻却显得十分温暖。
童百笑紧紧攥着姜维的衣服缩在他怀里,心里也有底气了,不安感刹那间烟消云散。
邓鹿抬头打量了一下姜维,尴尬的笑了一声,然后伸出手去:“之前听汤小姐说童小姐的男朋友帅气,现在看来,果然形象气质极佳。”
“过奖了。”姜维轻描淡写的回答,礼节性的和他握了握手。
三个人在风中沉默了一会,邓鹿开口:“那我们去咖啡厅坐坐吧。”
反正不去这人是不会放他们走了,有姜维在,童百笑也就不过多推辞。
咖啡厅里,童百笑和姜维坐在一边,邓鹿对坐在另一边。
童百笑不喜欢喝咖啡,就要了热牛奶,一边捂着手,一边饮用。
见那憨态,邓鹿笑了,回头注视着姜维:“没记错的话,姜先生是做IT的吧,在哪家公司工作?”
“小公司而已。”姜维不想多说,淡淡回道。
“哦?”看姜维不想过多透露自己的信息,他便换了话题:“我今年二十八,看你的样子,应该比我小吧?”
“比笑笑长一岁。”姜维又答。
“哦,那是二十三,刚毕业一年啊。”邓鹿的语气里有点惊讶,然后抿了口咖啡,继续道:“我当年只身一人过来时,也差不多你这个年纪。”
姜维不语,邓鹿便放下杯子,两手交叉杵在桌上,望了一眼童百笑,眨巴了一下眼睛,继续道:“在城中村租的房,过了一两年穷苦日子,跳了几次槽,才逐渐走向正轨。”
听邓鹿开始谈自己的成功之道,童百笑好不厌烦,正巧手机响了,便起身打断道:“抱歉,家里人的电话,我回避一下。”
随后逃也似的去了洗手间,桌上只剩两个男人。
童百笑刚走,邓鹿便盯着姜维,那眼神冷冷的,像是刀子般扎过去。
过了一会,他开口,语气与刚才截然不同:
“小姜啊,你刚毕业一年,现在应该也只是普通员工,薪水勉强够自己开销,对吧?”
“邓先生何意?”姜维听这话,知来者不善,也不含糊,冰冷的回敬。
“我当时看过小童的简历,虽然不是名牌大学出身,但成绩很好,省级优秀毕业生是吧?而且附上的小说也很有意思,”邓鹿冷笑了一声,瞥了瞥童百笑方才坐过的位置:“所以我认为,她是个很好的苗子,跟对了人,以后会有大作为。”
他加重了“跟”这个字。
“既然邓先生看出了笑笑的才华,为什么当时连她的求职消息都不回复,是算好了会再遇到笑笑吗?”姜维坐怀不乱。
邓鹿眼神往下晃了一眼,没想到姜维也不是什么好惹的鸟,便回:“说出来不嫌丢人,当时有人挖来了无才的关系户,现在出了差错被处理掉了,这个回答你满意吗?”
姜维皱着眉头盯着他,继续冷冷问道:“那你说跟对了人,是指字面上的意思呢,还是指其他意思?”
邓鹿笑了一声,直起身子往后靠,看了一眼隔壁桌一个光鲜亮丽的女孩,摇头道:“小姜啊,女孩子再有才华,都要靠男人养的啊。”
然后又看向姜维,睁大眼睛问道:“难道你认为真有那么天真的女人,想和你同舟共济,过个几年连化妆品和衣服都买不起的苦日子吗?”
“难道你认为,她每天愁着吃穿住行,柴米油盐,还能有十足的精力写出绝佳的东西?”
“难道你认为,李清照、鱼玄机、张爱玲和林徽因,是靠的才华,才过得那么潇洒自如?”
这三连质问入耳,姜维咬着牙,眼眶有点泛红。
邓鹿看姜维红了眼,摊了摊手,笑:
“啊,不要误会,我的意思不是说我看上了小童,所以棒打鸳鸯,毕竟在我的圈子里,有比她好上几倍的女人。
我只是惜才如命,不想让好好的人才被埋没了。”
话音刚落,不紧不慢伸出手来,往姜维的咖啡里加了几块方糖,继续道:“顺便,也给你们这些天真的小年轻小小的提个醒,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