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起,楠烟抬手拍掉了床头讨厌的闹钟,提起被子盖过头顶,挣扎了片刻,起身拉开窗帘,看着窗外阴沉沉的天气,一大早就压的人喘不过气。
回到顾城已经五个月,差不多也有小半年了,楠烟还是不怎么习惯。
三月的顾城几乎天天都是阴雨连绵。楠烟很讨厌这样的天气,总觉得这样的微雨打伞也不是,不打伞也不是,不如艳阳天来的痛快,阳光耀目,连衣服上都是晴朗的味道,心情都不自觉的会跟着好起来。
虽是这样想着,却还是逃不过要去上班的命运,麻利的爬起来去刷牙洗脸,化个基本的裸妆,换上了前一天晚上就准备好的职业装,看着镜子里这个露出标准微笑的丽人,楠烟有着说不出的感觉,这是27岁的慕楠烟,陌生又熟悉。
今天又是努力生活的一天呀,这样想着,拎包出门,去赶每日都会经历的死亡三号线。
差点把鞋都挤掉了的楠烟,一下地铁就在想看来明天还要再早一点,顺手在公司门口买了两个煎饼果子,一路小跑,刚好踩点打卡,幸好没迟到。
“早!”“早!”“今天又是我最后?不是吧,这个月全勤又没了!”楠烟正在喘气的功夫,简柒一路哀嚎着进来:“本以为楠烟来了,我不会垫底了,没想到每天还是我最后,没天理啊~”“你以为人家楠烟跟你似的啊,天天十个闹钟都闹不醒。”秦朗一边冲着咖啡一边嘲笑着简柒。“说的好像你在我家装了监控一样”简柒撇撇嘴嘟囔着。
“我不用在你家装监控,我只需要看你凌晨两点发的说说,还在网上冲浪就知道了。”“哈哈哈哈哈,看来你很关注我嘛!”简柒斜着脑袋看着秦朗一脸坏笑道。秦朗翻了个白眼,耸耸肩:“简小姐,自恋是病,得治。”说着端起杯子便走开了。“切,谁稀罕。”
楠烟笑看着这对活宝,这样的对话,他们每天都要上演几遍,也算是乏味工作中的调味剂了。
三下五除二的解决了手里的煎饼果子,楠烟开始整理起今天下午要签约的合同资料,对方的负责人很是神秘,至今都没露过面,一直都是电话邮件对接,或是通过助理联系,没有透露任何个人的信息资料,今天都要准备签约了,这个人总会露面了吧。
楠烟边想着边查看着今天的未读邮件,看到建豪集团余小姐的邮件后,楠烟的心跟着停了一拍:慕小姐,您好,下午三点我们这次项目的负责人陆奕辰先生,会到贵司拜访,商谈具体的合作事宜及签约,麻烦贵司做好相关的工作安排,收到请回复,谢谢!
陆奕辰三个字映入了她的眼帘,时间在这一刻像是静止了。
“陆奕辰,我走累了,你背我吧。”“陆奕辰,听同学说,麦当劳很好吃,我想吃。”“陆奕辰,你能不能先不要交女朋友,等我再长大一点。”“陆奕辰,你说你喜欢我,真的吗?”“陆奕辰,我们这样在雪里一直走,算不算一起白了头。”“陆奕辰,我想你了,才刚分开,我就开始想你了”“陆奕辰,去见你的路上,连风都是甜的”“陆奕辰,待会我要飞奔向你,你要接住我”“陆奕辰,我爱你,你能不能不要放开我。”“陆奕辰,陆奕辰,陆奕辰……”
陆奕辰这三个字像是打开记忆匣子的一把钥匙,那些楠烟本以为已经尘封的遗忘的东西,那些在经过时间的洗礼后,本以为已经能够坦然面对的东西,在顷刻间就全都浮现在了眼前。
内心情绪翻涌后,只余一句——那个人……他,还好吗?楠烟看着邮件,轻言出声。
简柒划着椅子挪了过来:“楠楠,你怎么了?发什么楞呐!叫你半天都没反应,王总刚说等下九点开早会呢!汗,又要听他念经了。”
楠烟笑笑“没什么,只是在想下午跟建豪的签约。你既然不想听王总念经,你就加把劲儿,自己坐上那个位置,念经给别人听,顺便也让我抱抱大腿,哈哈哈哈哈……”
“楠楠,我发现你变坏了哈,是不是跟我混久了啊”“可不是嘛,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啊,您功劳卓著呀,简柒同学!”“哎呦喂,我楠楠宝贝不得了了哈,这小嘴甜的已经快得到我真传了”简柒作势就要来捏楠烟的脸蛋,楠烟忙求饶“简小姐手下留情,我知错了,知错了,快准备开会资料吧,一会小心王总点你名提问你。”
“好啦,知道了。”简柒苦大仇深的表情顿时逗乐了楠烟,楠烟摇摇头,又看了看邮件,关闭了页面。既来之,则安之。
听老王念了半天经,楠烟又理了理手上的资料,大半天很快就过去了。
低头看了看手腕上的表,已经两点五十分了,时间差不多了,楠烟刚走到公司门口,准备接待,就看到一辆黑色商务车停了下来,车门打开后,余小姐先下了车,身后的男人也随之而来。
时隔五年,再见已是恍若隔世。果然是他,陆奕辰。如今32岁的他一身西装革履,五官依旧没什么改变,一对剑眉还是那样英气,眼神却已变的深邃冰冷,眉宇间早已不再是我记忆中的那个温润少年,那个会喊我“楠楠,楠楠……”的少年了。
楠烟迎面走上去,没有用好久不见的开场白,也没有任何熟悉的寒暄,只是伸出手,微笑的开口道:“陆先生,余小姐,你们好,我是慕楠烟,是这段时间一直跟你们对接的人,也是这次项目的负责人。”
“你好,我是陆奕辰。”“慕小姐,你好,我是陆先生的助理,我姓余。”“欢迎两位,请跟我来,我们先到会议室坐下来详谈吧!请!”楠烟含笑转身带路。
陆奕辰看着前方楠烟的背影,眉头轻皱:她还是跟从前一样漂亮,身材比从前更好了,衣着气质都比从前好了不止一点点,她以前从来不穿高跟鞋,总是说这种东西发明出来,就是用来折磨女人,取悦男人的。
记忆中她总是一身白色的棉麻裙,一双休闲鞋,不施粉黛,仰着头喊:陆奕辰,陆奕辰,陆奕辰,眼神总是异常的明亮,仿佛有星星在里面,他可喜欢她那时的笑了。
现在她依旧在笑,穿着最得体的职业装,高跟鞋,笔挺的走在前面,可却看不到她眼里半丝光芒了……随之抬腿跟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