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百一十九章 太阳的距离”(1 / 1)云下初见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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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小龙心想,太阳到底距离他们有多远呢?

谁都知道,太阳是个火球,夏天距离他们很近,冬天距离他们有些远。就像火堆一样,靠的近就会觉得灼热,离得远就会感到热度的褪去。

而太阳应该是个很大很大的火球。比眼前能够烧毁一家客栈的火势要大的不知道多少倍。几百倍几万倍甚至更高。

否则不会隔着那么远,依然可以令人汗流浃背。

太阳看起来那么小,就是个很小很小的火球,其实它应该不小,否则不会带来那样的不可忽视的热量。太阳应该距离地面很远,否则不会看着那么小。所以那么小,那么热的太阳。它地多大啊?

而他们在厨房,居然一开始都没有感受到那火场带来的热度。

这厨房距离多远?墙壁又有多厚呢?

就和太阳的距离一样。

如今已经要入了冬了。

他们沿途的清晨,偶尔在一片草叶上都能够看到微弱的白霜。也因为如此,他才那一场河流暗道中,一口气还没来得及运行,就被忽然浑身从头到脚的刺骨冷意给冻的失去了意识。

而那种冰冷的刺骨痛感其实在后来换下了衣服之后也没有消失。

直到他看到了这眼前的火势。已经走了。

刺客已经离开了。

他们丢下了本来准备囚禁容小龙的车厢,独独带走了马匹。

现场有一大片的血迹,一一直蔓延到了火势最凶猛的地方。而刚刚那一声马匹的嘶鸣并没有中断过,且一声悲惨过一声。滕吉的眼睛要比容小龙更快的适应从黑暗到光明的转变,他看到了那火场中的影子。

立刻明白了过来:“他们要杀了咱们的马,结果估计是没预料到绳子被我们做了手脚,马虽然受伤,但是却挣脱了。”

可是

容小龙看过去。

那从地上的大片的血迹就能够看出来,马匹受伤程度不低,即便是没有剧烈挣扎,活下来的可能性估计也不高。因为这种血量,容小龙小时候在村子里见过杀猪,是直接捅刀动脉去放血的。那一刀下去,血量如涌泉那样不止。

而这地上的血迹,除非涌泉,不然绝不可能。

而那马匹受惊受伤,本能逃命,居然不管不顾,直接冲进了火场。

如今看来。马匹大概是被困在了客栈的大堂。那大堂被烧了惨烈,断壁残垣,根本无处冲破。

马匹痛苦至极,不住地在火场里嘶鸣。

容小龙张了张嘴,想说一句:就不能够让它有个痛快吗?

立刻死去,也好过被活活烧死吧。

滕吉对视他一眼,左右看了看,真的给他找到了一根一端有尖利痕迹的木头。他又从靴子里取出匕首,削了两刀,犹豫一番,眯着眼对准了火场中的身影运气掷了过去。

火势太大。

落空了。

滕吉在一片嘶吼中,非常尴尬。

滕吉悻悻地看了看容小龙,说:“毫无办法了。”

他后面半句话没说,因为方卿和教过他,有些事情,你讲半句就行了。后面半句如果太过于残忍,就憋在心里。大家意会。

滕吉当时傻乎乎的较真:“如果意会不过来呢?”

方卿和当时回答:“意会不过来的都是傻子,你为什么要和傻子说话?”

事实证明,容小龙并非是个傻子。他当然意会过来了。

面前火海,照的他的脸有了一点点错觉上的暖意。他其实脸色苍白,手脚冰凉,牙关紧咬防止颤抖。

冬日里靠近火,其实很温暖,一来可以驱寒,而来也可以暖和手脚。但是,如果说这种暖意是建立在另外一个生物的消亡之上,这也太残忍了。

滕吉说:“我们没有马匹了。”

这像是一句宣判。

这句话刚刚落地。那马匹的身影就轰然倒地。

容小龙很久没有出声。

滕吉心疼,有一种冬日里含着一口冰水的,冷透牙关的那种感觉。

他牙疼的假象延续了一会。

缓解后才分了心去看容小龙的动静。他知道容小龙心肠软,做事犹豫不决的。这种性格,不管是在江湖还是想要立足庙堂,都有一种格格不入的排距感。

其实也分不清到底是江湖和庙堂排距容小龙,还是容小龙本能的在排距江湖和庙堂。

滕吉觉得,容小龙似乎有点叛逆。他叛逆于那些江湖和庙堂的惯性规则。江湖人应该果断,应该仁义,应该不拘小节,应该成大事。

这些东西,流传到现在,既然流传,就一定有它的道理在。

可是这种道理和人人都遵守的规定落到容小龙这里就不一定。容小龙不喜欢为了成大事不拘小节的这种感觉,不拘小节这事让他觉得不舒服,他想要舒服,想要在大事和小事情上都面面俱到。

上到家族命运,下到后花园捡来的小鸡小猫,都要照顾到,都要过得很好才行。如果不能够这样,他就不舒服。

那就不要成大事好了。

滕吉有一种感觉,这种感觉在别人看来或许太过于不可思议了,但是若是放到容小龙这边,就很自然:滕吉觉得,容小龙是那种会为了家里的小狗小猫不习惯大房子而放弃荣华富贵的人他是暗中会陪着小狗和小猫长久的住在篱笆小院的那种人。

这种人,在世上有一个说法,叫做醉心于田园之乐。

但是大多数的人,其实为了成全自己的清高和美名。

滕吉看得明白,那些言语离开官场,归于田园的。大多是无能为力在朝堂上继续立足,支撑或者高升。这才离开的。但凡有一个可能和机会让那些人施展抱负才华和野心,他们都不会去给予篱笆,小院和猫一点眼神。

这种的人,和容小龙不一样。

即便是给他一个天下或者一个国库,容小龙可能还会担心这个天下太大让小狗奔跑的太累,国库里面没有小猫喜欢的蝴蝶。

其实也能想得通。

权利地位,看着买的下天地万物,可是买不了一朵花在清风中徐徐开放,也买不来一只自来的蝴蝶。

容小龙在抚摸空气。

一下一下的,在抚摸。

他又拍了拍空气。

然后做了个目送的眼神。

滕吉一直等到容小龙垂下眼帘,才问:“是咱们的马吗?”

容小龙点头。

他很长很长,又非常累的叹了一口气。

滕吉也跟着叹了一口气。

“真是好累,”滕吉说,“身体也累,心也累。”

容小龙点点头。

滕吉说:“没有马匹,我们也的走的。”

他拍了拍胸口:“好歹我们还有银子,出去这个地方,寻了个有人的镇子,我们还能买个驴子或者骡马。”

马匹在南齐算是稀罕。原本血汗马都在北魏,北魏亡国之后,跟着消失了很多特种的好马。有的说那些马私下流窜,去了雪山下的草原,有的说当了野马,有的还说去了西岭。猜测了一圈。反正是都不在南齐。

只有金陵和一些官府中会有马。其余的地方,基本都是驴,骡马能不能寻到都还要去看运气。

容小龙拽住滕吉。

在他手心写:“那些人没走。在要道上守着。”

滕吉看到,挑了个眉:“你如何知道”

他脑子转弯转的飞快,一句话还没说全也就明白了过来:“这里,也有灵魂?”

容小龙点头。

滕吉又问:“当地人?”

容小龙看了看一边下方位置。点了点头。

滕吉想了想,猜测到了什么,说:“难道,这里原本就是有个客栈的?被占了?”

滕吉想到那个新鲜的萝卜,那萝卜上面还有泥巴,明显是刚刚拔出来不久的,如果这里毫无人烟,那就不会有人来这里种萝卜,总不能说,不予楼的刺客过来,为了捕捉容小龙,带人新盖了这个客栈不说,还想得如此周到,带上了新鲜的萝卜?

果然,容小龙又点了点头。

滕吉讲:“你现在这样,不好做事。你把他做出来。我来问他。”

滕吉明白容小龙的犹豫,补充说了一句:“你事后再超度,没什么关系的。而且也不怕这位有什么坏主意。毕竟,灵鬼是靠着你来活的。你哪怕是伤到一根头发,灵鬼可是要断骨抽筋的。”

容小龙皱了皱眉,心想说哪有那么严重,后来很快明白过来是滕吉事先警告这个灵魂。

也懒得计较和分辨什么。

容小龙摸索一番,掏了半天,只掏出来一张湿漉漉的符纸。

容小龙,滕吉:“”

滕吉想了想,扭头翻了一会,从厨房的柴火堆中找到一张柔软且爆的树皮,递给容小龙,问他:“这个行不行?不管如何,这纸就是它做的嘛”

“”容小龙现在若是能够开口,定然要说一句的:他会的是白纸通灵术,不是树皮通灵术。

容小龙到底败下阵来。

他累得很,懒得计较。

接过了树皮。

在这个动作间,滕吉注意到容小龙非常轻微的皱眉。似乎是被吵到。想必是那灵魂在抗议。

但是既然滕吉听不到鬼话,那他就不理会,而能够听到鬼话的容小龙,听到了也当做听不到。

他看着容小龙这一次,用一根木刺刺破手指,缓缓把血滴落到了树皮上。那血迹凝结不久,开始缓缓出现生命。血液自己流动,很快凝结成了三个字:陈二狗。

滕吉没忍住,噗呲一下笑出来。

这是滕吉第一次亲自见证灵鬼的诞生。之前小杨先生那次,容小龙出手太快,根本没让滕吉见证所有经过。这次真是货真价实的第一次。结果如此不严肃。

罪过罪过。

灵鬼这个词,滕吉并不陌生,甚至在遇到方卿和之前,他就知道灵鬼这个词。

来源于异乡人的奇闻录。异乡人说过,他所有的册子,都叫奇闻录。而奇闻录根据他整理的分类,又会有别称。

他当年曾经寻思很久,才决定把灵鬼的故事和梅妻鹤子的故事放到一起去。

因为异乡人觉得,梅妻鹤子的故事,有神有鬼,不知神鬼,而灵鬼呢,恰恰是鬼。

和什么所谓镇子都是童子转世啊,或者什么村子里有个长寿泉,出个五百岁的老人啊之类的,不可同类而语。

毕竟那些什么转世和长寿老人,都是血肉之躯。

可梅妻鹤子和灵鬼,却是不定的。

那是梦,是仙境,是梅花,是白鹤,是血气,是再生。

比如灵鬼。

灵鬼为纸媒血气所化,剪纸成骨,滴血为肉,呵气成魂。亡灵再生。

虽然说是亡灵再生,但是再生时间不可长。寿数已至者,不可过七。寿数未达着,不满长生条件,可尽量延缓。

说到底,都是那句话,上天有好生之德。

你来人间一趟,该去走走,补齐遗憾,弥补恨意。洒脱上路。再睁眼,眼前又是一方清白世界。

这是灵鬼。

灵鬼陈二狗的恨意,是中断的人生。

他属于运气好,又运气不好的。

他中年死了老婆,岳父岳母也跟着一起死了。不是什么凶杀,说白了就是一场病故。他怕死,在得知了老妻的病会传人之后就吓得要跑了,但是到底抹不开脸,没跑成。他就把老妻安放在厢房里,每日熬药送饭,捂着脸送饭,送到门口,敲门。等到病体孱弱的老妻挣扎起来端饭取药,才远远逃之夭夭。

他自觉自己做的算是本分。也算是尽了夫妻的恩爱。

如此做法,已经是仁至义尽。那一帖药要十贯钱,照样抓来。毫不含糊。乡里可是夸得厉害,每次抓药,药方掌柜,街坊四邻,无不称赞的。

甚至有媒婆偷偷言语,老妻若是不幸,多得是看中他肯去做续弦的呢。

他心里蹦蹦跳。

没说什么别的,就含糊谢了。不忘了端上一脸悲愁。

他都如此了,就算是没有来得及能够感动老天爷让老妻容光焕发立刻下地,也好歹让他出门捡个金元宝遇到个美娇娘吧?

结果什么都没有。

他一早醒来,出门想买个早点。

打开院门,迎头就来了俩巴掌。

啪啪两声,给他扇了个耳聪目明。

“岳父大人,岳母大人,二位如何光临小婿贫地?”

如何光临?当然是老妻趁他抓药,蹒跚出门,寻了个走脚的,褪下了瘦的只剩下骨架的手腕的银镯子,请求走脚的去给她临县的老夫老母送了信。

论一个江湖大侠的失败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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