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老周反应快,大叫僵尸!朝他连射三箭,哪知对方皮硬似铁,根本射不进去。
长毛僵尸一步跳到跟前,捏碎了老周喉头,又把老周的腿打断,强行让尸体跪下。
然后又面对两个侄子,嘶吼起来。
两人都吓傻了,大侄子两脚发软,扑通一声跪下,小侄子吓尿了裤子,坐在地上,哆嗦得像暴雨里的鸡仔。
长毛僵尸朝小侄子走来,又吼了一声,指指老周尸体,又指指大侄子。
小侄子还是不明白。
大侄子提醒道,快跪下。
小侄子才翻身跪下,长毛僵尸很满意,又负手踱步,欣赏着他们跪姿。
两人磕头如捣蒜,直到跪麻,僵尸仍不离去,两人挪挪腿,僵尸也没表现出不满,就这样,两人跪了一整夜,直到东方将白,僵尸才心满意足走了。
抬尸回家,办了丧事之后,两人联合乡勇,进山除害,结果悉数被长毛僵尸制服,个个跪地求饶。
而后,又有人在白天阴雨之时,也碰到过这长毛僵尸,这才看得清楚,僵尸浑身红毛,奇丑无比,力气大得骇人,一步抵常人十步远,不得已,这人也跪行才逃过此劫。
十里前前后后请了三个法官驱尸,全都被红毛尸降服,幸好事先知道保命之法,不然性命休矣。
听罢两人所说,陈九陷入深思,“红毛僵尸汲取月精,年久岁深,方能拥有意识,他生前会不会是你们十里的人?”
两人异口同声道,“不会,不会。”
老周的大哥说道,“我们十里的祖坟,有个专门的墓园,先人坟冢俱在墓园之中,数百年都是这样,事后,我们也察看了先人坟墓,瞧瞧会不会是哪个松动了,查来查去,所有坟冢老土未动,全封得好好的。”
“山上呢?”陈九又问,“可有荒坟孤冢?”
“燕秋山太大了,即使有路人死在山中,也早早被野兽撕吃了,哪有什么荒坟。”
陈九微微点头,再次问道,“那红毛僵尸,能不能从衣着相貌上推断出生前的零星半点?”
大侄和小侄都摇摇脑袋,“不能,红毛尸老爷身上的衣裳,少得可怜,穿得跟没穿似的,他身上长了三寸红毛,脸上虽然没有,但黑得像炭头,天知道他是怎么回事。”
从旁观者和元凶身上都找不出有用讯息,难道,要从死者身上入手?
可老周早已入土为安了。
但陈九依然不愿放过任何线索,于是又问道,“不知尊叔父受伤后,是当场死亡,还是……”
大侄说道,“他喉头被抓了个洞,挣扎没一会儿,就死了。”
进入死胡同了,陈九叹了口气,嘴里说着“多有叨扰,”转身离开。
刚走到院门,屋里老周的大侄说话了,“二叔能活到现在,也是赚了。”
父亲训斥道,“你又来了,无凭无据的,凭什么说是你二叔弄死了那个外乡人。”
两人对话,陈九尽收耳底,虽然听起来跟红毛尸没有关系,但他还是返回屋子。
三人见他去而复返,只是稍微错愕,没有露出太多意外,毕竟老周人都死了,即使生前谋害过人,也不能拿老周怎么样。
“三位,方才的话,能否告诉详情?”陈九瞅着老周的大侄子,眼光凌厉。
老周大侄子不敢说谎,和盘托出。
老周大侄子叫周二狗。他小时候曾和二叔一起在燕秋山打野兔,因为身小体弱,二叔也没敢带他进山太深。
两人碰到了一个外乡人。
外乡人身上带伤,穿绸裹缎,一眼就能看出不是普通人家。
他声称遭到一伙山贼袭击,两个仆人都遭了毒手,而他本人侥幸逃得生天,因腿上受伤,加上奔波甚久,饥渴难耐,实在走不动,就央求给点水给些干粮。
二叔也不强壮,无法背其下山,就对周二狗说,“你去家里拿些吃的,再拿一羊皮袋水来,我在这里守着他,免得有野兽打扰。”
周二狗回到家里,弄了些腌肉饼子,又带了些水,来找二叔时,却发现二叔独自回来了。
问起外地人情况,二叔说,你下山没多久,又有别人也途经这里,身上有吃有喝,就分了些给外地人,还背他下山了。
周二狗年幼,相信了。
随着年纪增长,他渐渐怀疑是二叔将这外乡人害了。
因为二叔的话,根本经不起推敲,处处是漏洞。
还有从那之后,二叔突然阔绰起来,新造了个小宅院,还时常去县城快活。至于钱从何处而来,十里的村民众说纷纭。
只有周二狗觉得是二叔见财弃义,害了外地人,抢了人家身上财物。
二叔颇快活了两年,而后又慢慢恢复原样。
期间,曾娶了个老婆,据说来路不正,等他没钱了,老婆也跑了。
其后,二叔一直单身至死。
讲完后,周二狗又说道,“这么多年,每每我提起外地人的事,二叔总支支吾吾,有一回还大发脾气,训斥我再说这种无聊的老黄历,就不认我这个侄子,我也就没敢再提。”
他爹接过话来,“你二叔是气你不相信他,我不是说了,无凭无据的,你就怀疑别人害人,这不是乱泼脏水嘛。”
周二狗为了证实自己有理有据,对陈九说话,“你稍等等,我拿个东西来。”
过了一会儿,他拿来一本册子,材质颇好,已有些年头了。
“这是我整理二叔遗物时发现的,我们全家都不认字,二叔留这个干什么?从何而来?我问过教书先生了,这是一本记事的日志。”
陈九接过,翻了数页,的确是本日志,上面蝇头小字,记录着某年月日,做了何事,最后有字的一页,写着甲辰年,己巳月,乙亥日,今年是辛酉年,已有十七年之久。
“……余千年迢迢,赶赴越县为官,执一方土地,掌举县生死,虽一时乏累,思之如饮甘酿,浑然不觉苦矣,到任后,须将捐官之资,数倍取之于县民,方不枉此笔买卖……”
嗯?原来日志的主人捐了个县官,还没到任,就想着搜刮民脂民膏。
心头一道闪电划过,问周二狗道,“那个外地人你们是什么年月碰到的?”
“我七岁那年,都十七年前的事了,至于具体几月,大抵就是四月份,过了小满没多久。”
“与日志最后一页日期极为接近,这日志应当就是那外乡人的,最后一页所记在他未逢贼人之前。”陈九说道。
心想,这附近多年没有山贼,外乡人何以会碰到一伙强人,真是时运不济。这么一推断,老周定然如侄儿所说,见钱眼开,趁四下无眼,害了这人。可怜刚捐了个官,还没过过官瘾,便化为南柯一梦。
嗯?等等!
官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