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一十章 哪里才是舒适圈呢”(1 / 1)云下初见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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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走是需要勇气的。

但是要在他乡立足,却要头破血流。

就好像现在网上很多人讨论的出走舒适圈的话题。

夏琳觉得那个时候的自己没有什么资格讨论这个话题的。毕竟她当时五百块钱过三个月的时候也算不上是什么舒适圈。

而哪里才算是舒适圈呢,她到现在都不知道。

之后她成名,她并没有隐瞒过那个改变自己之后人生轨迹的原因,很多人是为了梦想,为了理念,为了人生的精彩或者质量。

她不是。

她直接说,我就是失恋,就是想跑路,就是想要当个鸵鸟不用回去面的我爸妈的眼光。毕竟我们那个地方早婚的人很多,我要是那样回去,太丢脸了。我就跑了。反正出国工作,不管我过得多惨,至少在别人眼里,我可是出国工作,工作的名字还挺体面。

粉丝后来把她的经历按照采访整理了一份。

包括路人都觉得,那段在北京的三个月时间是她人生的低估,而她拿到了工作签证和那张机票开始,就是她人生的转折。

她很想说,不是哦。

如果之后再由杂志采访,问道这个问题,她会照样回答,不是的哦。

她在海外的日子,才是她人生的低谷。

说来讲去,百转千回,化作三个字:“超惨的。”

夏琳果然后来在一档工作室要求的直播中讲到了自己出国工作的经历。

她说:“很多,出国的,留学生,会在国外面对什么问题,我全部经历了个遍。甚至是经历了好几遍。”

她去的国家是新西兰。

那个时候她头一次知道,原来英语这种东西,居然分各种口音的?

她之前不曾涉猎过欧美圈。不懂什么伦敦腔和美式的差别,更加对于英格兰北方口音,英格兰南方口音,英格兰中南部口音,苏格兰口音,威尔士口音,爱尔兰口音还有印度口音一个头八十个大。

她如果只是个留学生,那么只需要学会大环境通用的一个口音就好。

但是关键是,她是去工作的。

她所工作的那个剧组不单单演员来路各处,就连工作人员也是千奇百怪的。甚至连地域不同,工作习惯和休息的时间都不一样。

她英文本来就很一般,口语更加是纯粹的‘中式口音’,非常难以改掉的那种咬舌,而且国内学的是美式英语,发音也是偏向美式,但是偏偏那个剧组以英国人居多。因为这种差别,她闹过不止一个笑话。

那个时候,她并没有如同励志小说一样,以自己国家为荣,或者说,因为自己是个华人姑娘,哪怕是练口音到吐血,都不能够让歪果仁轻视她。因为她代表了华人的荣耀.......

夏琳在直播里说:“我每一天每一天,光是为了工作,为了绘图脚本的沟通就累的要死,根本没有心力去搞什么励志的情绪。至于剧组,没人会因为什么你的国籍和口音看轻你.....当时剧组里面还有两个日本一个韩国的工作人员,那口音可歪的厉害,人家照样的么的么地不管对方听得懂听不懂。每天都忙的跟陀螺一样。”

夏琳说:“我虽然英文很烂,口音也很烂,但是我有才华啊,我有脑洞啊,我工作能力优秀啊,导演和编剧说出来的东西,我能够理解的很快,然后迅速给出设计图。这就够了。我去剧组是去工作的,是去完成作品的,不是去搞什么尊严的。”

夏琳在海外五年。

三年时间都在辗转剧组。两年时间拍戏。

她什么时候学会的英文呢?

应该就是没完没了的沟通,吵架,沟通,吵架,这样得来的。

同时,她的同时是怎么学会一口的汉语的呢?也一样。

有一天,她和她的那个英国籍的同事因为一个场景的看法不同吵了起来。一个用英语一个用中文。夏琳用的是英语,那个同事用中文。这下引发了平时见怪不怪的剧组工作人员的侧目。

看着看着就爆笑。

说对方语言进步真快。夏琳才发现,自己会讲英文了。

尽管书面依然很烂。

她和那个同事最后握手言和,成了好朋友。至今。

夏琳说:“如果对比在国内五百块钱三个月,在新西兰算是我的低估,那么对比我后来在英国的工作,新西兰算是我的安乐国了。”

夏琳由衷叹息:“英国物价好贵!”

她小时候就看福尔摩斯,算是侦探小说迷。

她到了英国,她那个已经熟练汉语的同事带她去看福尔摩斯的家。她第一句话就是感慨:“福尔摩斯好有钱!”

这句话不光是同样作为英国留学生的那些粉丝,就连她那个本土同事都觉得非常非常有道理。

住得起那个地方的福尔摩斯,根本不必为了那点侦探费而奔走。他确实是真心诚意的喜欢破案的。

是的吧!这就是为了单纯为了梦想努力的土豪吧!!!

夏琳流下了仇富的热泪。

英国的公寓,冬天还好一些,夏天非常热,且没有空调,因为墙壁很厚的缘故,散热性能非常差,虽然英国普遍没有空调的原因是因为英国本身一年到头就没有几天是热的。

但是整个英国居然找不到风扇这件事情也太离谱了吧。

而且一个很旧的,很偏僻的,位于一楼的爬山虎的一间房间带个院子的小公寓,一个月的租金折合成人民币居然要一万六千块。

夏琳和同事去看了好多公寓,便宜的基本因为安全原因劝退。安全的价格又令人望而却步,贵的根本不敢考虑。

这样想想,在剧组那三年,剧组还会为他们这种海外员工提供住房,真是良心老板啊......

后来横竖没有办法,她最后选择了一开始同事的建议。

她在同事家里打了三个月的地铺。

她一开始很不好意思,后来才知道,在英国,互相去朋友家借助几个月基本是常事。

同事觉得很正常,同事的父母包括奶奶都觉得很正常。

他们只觉得她无论什么时候都要喝热水和热牛奶很奇怪而已。

她后来当了演员,在英国买下了一个地理位置很不错的小小的公寓。她把钥匙给了那个同事,告诉她只要她不再,随便在那件公寓住。

她也有了这个习惯。

或者更多的是华人的传统:滴水之恩涌泉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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