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社的活动日到来了。
王芳激动不已,她把自己的衣服从柜子里都翻腾出来,一件一件的铺在床上,偏过头咨询杏花,“看看,我穿哪件衣服上去表演合适呢。”
杏花扫一眼有限的那几身衣服,无奈的说,“觉得哪件穿着出彩、哪件能穿出自信就穿哪件。”
王芳来一句,“要不我去借一身。”
杏花看着她为了社团活动大张旗鼓,突然冒出一个想法,“王芳,你是不是对谁有好感了?”
王芳一愣,“没有,没有。那我就挑这件玫红的毛衣吧。杏花,你呢?”
“我又不是你们文学社的人,不用特意准备。”杏花把自己的柜子也打开,随手翻了翻。
“这件鹅黄毛衣倒是平时没怎么穿,浅颜色太容易脏,我嫌洗的麻烦。”杏花从衣服堆里抽出来,“就是它了,参加活动正好。”
“好漂亮!我说没见你穿过呢。”王芳摸了摸蓬松柔软的马海毛。“颜色嫩嫩的,我姨送给她女儿、我舅家表姐和我一人一件,款式颜色都相同,同时穿上,我们三个倒像是亲姐妹了。”
杏花想着自己的表姐们,好长时间都没见了,放了寒假一定要聚一聚。杏花上小学的时候,表姐们上初中;杏花上高中了,巧芸姐已中专毕业,分配到一家国营企业做财务,芳芳姐也当了老师。
两人进了文学社,不大的屋里以讲台为中心,凳子摆成了半圆形的两排,已经有不少人签到。
杏花跟王峰报了节目,王峰惊喜地说,“你也是朗诵《再别康桥》!咱俩志同道合啊!”
杏花一怔,“哦,怎么办?重了。”
“嘿,这不算个啥。我这个社长可不是徒有虚名,底子厚着呢,随手拿出一篇来都能镇住全场。”
“那就恭敬不如从命,说实话,我也就准备了这一篇。”
“找个位子随便坐。咱们的活动都是同学自发的,没那么多讲究。”
杏花和王芳挨着坐下。
活动在王峰的主持下徐徐展开,他首先感谢大家的参与,又按报名作品的不同安排大家上场。
王芳作为新人的感受被排在第三个,兴奋地她小手直搓,估计前两个人的演讲也没听进去多少。
王芳以激昂的语气抒发着对文学社的热爱,杏花见识到了文学青年的激情澎湃。
等她结束,下面的社团成员都热烈为她鼓掌,从她身上,他们仿佛感受到了自己初加入时候的一腔热血。
轮到杏花朗诵,她特别紧张,往台上一站,下面黑压压一片,除了几个人外都是陌生的面孔。
深吸一口气,她缓缓开口,
“轻轻的我走了,
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的招手,
作别西天的云彩。
。。。。。。
那河畔的金柳,
是夕阳中的新娘;
波光里的艳影,
在我的心头荡漾。”
读完这一段,杏花卡壳了,脑袋一懵,一紧张,后面的全忘了。前面的词句背诵多,大概也是不经大脑自然而然说出口的。
她羞红了脸,想直接跑下台去算了,带着征询的目光看向王峰,王峰拿起纸放在眼前,示意她照着稿子念。
杏花像得到了救赎一样,松了一口气,赶紧低头拿起桌上的稿纸,把后边的部分读完了,算是完成了她的第一次朗诵秀。
她不知道自己怎样走下讲台的,坐在王芳旁边的,小脸一直红彤彤,王芳拉了拉她的手,有鼓励有肯定,杏花稍稍心安一些。
杏花忐忑的等到活动结束,赶紧询问王芳自己的表现。王芳说,“第一次朗诵,没有颤音,挺好的了,我们都为你使劲鼓掌呢。大部分人是被你的美征服了,嫩黄的衣服显得身体丰满,衬着红透的小脸,像极了熟透的柿子,对,娇艳欲滴,用词恰当!好几个偷偷跟我这儿打听你呢。”
“去,去!别讨厌!”
杏花跑去找王峰,感谢他关键时刻提醒自己,没有太出丑。
王峰鼓励她,“第一次朗诵表现很好了,你是在做不熟悉的事情,难免会心里没底,多练练就好了。初中时候看你表演跳舞,一点都不紧张对不对,那肯定是你喜欢的!”
“对、对!喜欢是肯定的,关键那时候出场的人多,真到一个人的时候就怵了。”杏花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还是你厉害!嗓音好听、沉稳大气,一下子抓住了全场,学哥就是学哥!”
“哈哈,杏花还挺会夸人的,多练练谁都可以!”
“谢谢学哥,我先走了。再跟你聊天双胞胎该给我飞冷眼了。”
杏花看了一眼双胞胎,走到门口挽起等待的王芳胳膊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