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回去。”秦夕顿了一下开口,不同于周千寻清纯的长相,她属于浓艳型美女,眉目间透露着成熟的气息,无论是五官还是身材走的都是性感路线,不化妆就够火辣了,她却偏偏对美妆搭配极有兴趣,绝对是走在时尚前沿的人。虽然有着这样的设计和艺术感,她却和莫以司一样,主修金融学和经济学。
“唉?结果你们三个都要回去?小千,我记得罗德斯教授有意让你在这直接留任导师吧?还有阿司和小夕,你们不是都收到留任邀请了吗?”对于成绩一般的琼斯来说,这三人的做法显得十分不可思议且无法理解。
“啊,那个啊。”周千寻不好意思的摸了摸鼻子,讪讪笑道,“我婉拒了。虽然很对不起教授,但我的梦想大概没有教书育人那么高尚。你们也知道,我很懒的,这么神圣的工作我做不来。”
众人相视,他们都知道,千寻不是做不来,只是不想做而已。别看她平时常犯小迷糊,可一旦是她认定的事,她比任何人都要认真和坚持。
这大概就是她能一步一步成为女神的原因吧。
红发少年摊了摊手,表示无可奈何,然后转向莫以司和秦夕,“你们俩不会也是这个借口吧?”
“我父母希望我能早日回去帮忙,况且,在这里已经待的够久了,是时候回家了。”莫以司微笑,他是天生的商人,懂得算计和伪装,微笑和待人处事是必修课,他一直掌握的很好。
只有周千寻,能够让他回归真实的自我,会大笑,会生气,会想要坏心眼的用些小手段捉弄她,然后就能看到因为她气急败坏而更加俏丽夺目的脸庞。
“哼,莫氏有绍北哥哥哪里需要你啊,自己想回去就直说嘛,还找借口。”周千寻不遗余力的戳穿他,莫以司有个大哥,比他们年长五六岁,两年前结了婚,现在出任莫氏集团行政副总,几乎是公认的莫氏未来的接班人。
关于这点周千寻悄悄为他抱过不平,绍北哥哥虽然对她也很好,但客观来说,他的实力不如莫以司,如果真要挑候选人,毫无疑问是莫以司更合适。
但,这是莫家家事,她不会过问,更不会在背后乱说话。
“我为什么要回去你不清楚吗?”莫以司突然靠近,几乎是鼻尖碰着鼻尖的距离,她可以清楚的感受到他身上淡淡的柠檬混合着薰衣草的香水味。
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喷香水的呢……渐渐的,也从一个身上会有汗气的小男孩长成了一个懂得装饰自己的男人……
她愣愣的发呆,甚至忘记了要将他推开。
旁边一堆围观群众睁大眼睛盯着他们看,八卦味超浓。
“咳咳。”秦夕轻咳一声,周千寻一个激灵回过神,正对上莫以司透着惊讶的瞳眸,她迅速像往常一样扯住他的耳朵,不客气的用力拧起来。
“人与人之间还是要保持一定距离的,知道吗,莫、先、生?”她微笑,后三字咬的极重。
莫以司正要上手挠她,忽然她自己想起什么,倏的松开,转向秦夕,“小夕,你还没说你为什么要回去呢。你不是一直想留在E国的嘛?”
经她这么一提醒,注意力全被这两人吸引去的众人才想起来,纷纷点头。
其实周千寻很会照顾别人,只是她自己没怎么在意罢了。
“之前是这么想的。”秦夕似乎并不在乎自己被众人遗忘,倒不如说,习惯了。
她和周千寻相识于高中,当初和她一起竞选学生会长,最后以悬殊不大的票数获得了第二,与这个位子擦肩而过,但也由此,二人成了挚友。至于莫以司,似乎从一开始就盯上了副会长的位子,因此没有参与这场竞争。
秦夕是秦家大小姐,秦家虽不是商业巨鳄,却在政坛拥有极高的声誉。秦夕的太爷爷是建国元勋,秦家祖祖辈辈都是军政界响当当的人物,她虽是女生,父母却也希望她能从政,她一直也在这样的教育下成长,凡事争先,身体力行,从小到大,无论是她的家庭背景还是她本人,都是令人瞻仰的角色。
直到遇见,莫以司和周千寻。
“你们都回去了,我一个人留在这异国他乡的多寂寞啊。所以改变主意,和你们一起回去咯。”她笑,当真应了那句“一笑百媚生”,说不尽的千种风情,万种妖娆。
这样的人,不该被遗忘才对。
“小夕,像你这样的美女学经济真是太浪费了!我觉得你应该直接进军好莱坞,绝对的明星气质。”周千寻忍不住赞叹,琼斯等人也是连连点头,一点不错。
莫以司只是淡淡微笑,不见有什么特别的感情。
可秦夕,最在意的就是他的反应。
“我要是能去当大明星,那阿司也可以了,他这模样整天对着电脑和数字不浪费吗?”秦夕装作不在意的调笑,极富欧美气的耸了耸肩。
“他?”周千寻偏头,莫以司也不回避,他倒要看看这丫头的嘴里又能蹦出怎样贬低他的话。
“他应该……不喜欢这种抛头露面的事吧?”周千寻用手点着下巴,出乎意料的没有任何主观意见。
莫以司微愣,然后舒展开笑容捏了捏她的脸,“是啊,不喜欢。”
他是气质多变的男人,微笑时温润儒雅,不笑时沉冷漠然,而当发自内心展露出最自然的表情时,便是像现在,精致妖孽。
周千寻不满的拍掉他的手,强抑住心头狂跳。
真是……讨厌!
秦夕从旁看着,眸色倏然一沉,但转瞬即逝,不在意的笑道,“我也不喜欢,现在这样挺好的。”
她为了莫以司,弃政从商,无非就是为了,离他更近一点。
就算只能做旁观者……也好。
钟声响起,终于到正式毕业的时刻。方才还在笑着打趣的众人忽然多愁善感起来,这才想起,从此一别,不知何时才能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