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好!你真识货!三个极品珍宝水晶杯只需要三千枚金币,可不是每个人都能有这个机会买到的!”
“是!巴奈特知道!多谢城主大人!”
巴奈特满怀感激地说道。
这三个水晶杯,他有信心,只要转手就能以至少一千二百枚金币的价格卖出去!
陆凡对于聪明人还是比较欣赏的,毕竟交流起来不用太费劲。
“现在说说你们那边有什么货物吧?还是要全部用钱币交易?”
“城主大人,我这边有新鲜猎杀到的野鸡、野兔、野牛、野猪等,还有一些兽皮、兽毛之类的,以及两车的草药。”
巴奈特恭敬地说道。
“你报个价吧,我看看需要些什么。”
“那些野兽肉的话,总共是五枚金币,包括三十只野鸡、四十只野兔、两头野猪以及两头野牛。还有那些那些兽皮,野兔毛皮是每张五枚铜币,野牛皮三张,每张两枚两枚银币,还有两车草药......”
“行了!”
陆凡打断道:
“你就说你那些货物总共值多少钱吧。”
“城主大人,那些货物总共十枚金币。”
“行!城主府全买了,还有你们应该也不用那么多匹马了吧?开个价,你们能卖几匹马?”
陆凡打算省事一点,反正对方都把马牵到家门口了,买下来也方便,而且现在这落月城里就城主府有两匹马,出行很不方便。
陆凡还打算组建一支马车队,专门放在落月城内作为公共交通工具使用,这样能大大缩短城内民众走路的时间,也能提升不少的生产力,而且现在耕牛还没到位,用马来耕田也可以勉强替代一段时间。
巴奈特当然不知道陆凡的想法,他眉开眼笑地说道:
“城主大人,我们只需要七匹马就可以了,剩下十三匹都可以卖给城主府,每匹马的价格是二十枚银币,也就是两枚金币。”
陆凡略微沉吟一番,价格也还可以,比牛贵了三分之一,这是因为马可以进行长距离的运输活动,也很能驼东西,要是品相和耐力好一些的,可以当作战马售卖,价格还会更高。
“可以,那十三匹马都要了。”
陆凡点点头说道。
十三匹马超出了陆凡的预料,不过他不介意,马是越多越好,后续也是需要的,毕竟落月城的交通现状实在是太差了!而这个时代,最好的代步工具也就是马了。
最后跟巴奈特商定的价格,除去巴奈特那些货物以及十三匹马,巴奈特还需要支付给城主府四千一百三十三枚金币。
这令伯特感到十分高兴,才一转眼的时间就赚了这么多的金币,资金的危机可算是解除了。
而且,他没想到的是,少爷的货物居然可以卖出一个这么高的价钱!
那要是多卖几次,岂不是财源滚滚来了?
陆凡当然也想过这个问题,但这是不可能的,首先那些瓷盘子、玻璃杯,一旦卖多了,最后肯定遍地都是,价钱就会大大下跌。
所以这个并不是长久之计,只能偶尔卖卖,还不能卖得多。
而且现在落月城兵不强,马不壮,也不能经常卖,万一被人盯,说不定直接杀到落月城里来洗劫了!
要不是缺乏启动资金,陆凡也不会冒这个险去拿瓷盘子和玻璃杯出来卖。
而且一个城邦想要长远发展,必须立足于农业建设,要不然这粮食生产问题一旦被人控制,可就相当于自己的半条小命被人拿捏住。
这一点陆凡非常清楚,他知道那个“诸天便利店”只是起辅助作用,真正靠得住的还是实际领地的发展建设。
如果光靠这个系统来做“二道贩子”,那可就太浪费了!简直是大材小用!
......
当天中午谈好价钱,巴奈特跟班尼一起离开了落月城,要去取钱回来。
不然你以为谁会带着几千金币到处走?
而巴奈特为什么会有这么多金币储蓄呢?主要还是因为他年轻时候的一个梦想,他的梦想就是赚够一万枚金币,然后到国都去当个小贵族,慢慢老去。
二十几年的打拼,巴奈特从一个小伙子慢慢变成一个中年人,而他离自己的目标也越来越近了!
经过这次跟落月城城主府的交易,他相信,只需要再过三年,最多五年,自己就能存够钱到国都退休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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