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密斯船长,你确定你只是丢失了几件衣服?没有其他的贵重东西?”
我的眉头皱成了疑惑的花折子,实在是不敢相信那个身手矫健的黑衣男子,费了那么大的功夫,只是为了偷几件衣服?
“嗯!”史密斯连连点头,心中也是疑惑:“或许这真的只是一场恶作剧?”
“不像,史密斯船长,你再想想,你是不是有什么瘦个子的仇家?而且喜欢用两把三叉戟作武器?”
我并不相信这是什么恶作剧,向史密斯描述了那个偷窃者的人体特征,希望能给他提供一些思路。
“我想起来了,一定是他!”
史密斯听到我的话语,恍然大悟,拍了拍自己的脑门,似乎想起了什么,迅速看了看自己的手表上的时间,思绪有些混乱:
“坏了,坏了,01:50了,还有10分钟就到凌晨2点了,六音先生,你先在这里等我一下,很快你就知道那个人是谁了?”
史密斯说完,急匆匆地往船舱里跑,那个样子跟他刚刚在走廊里撞到我时,一样地冒失与着急。
当时,水手还在打捞那个背包里丢落的衣服和一些零星的衣衫碎片,我觉得里面肯定有什么被忽略的线索,遂在甲板上看着他们打捞。
不过,我马上就意识到事情有些不对劲,因为史密斯很看重时间,我在他走后,就向水手们询问了一下时间。
奇怪的是,这些水手的表里的时间都显示是凌晨的-01:40-,与史密斯的刚好差了十分钟。
这相差的十分钟,肯定存在问题。
很快,10分钟就过去了,水手门还在打捞,时间应该是-01:55-,史密斯从船舱里急匆匆地跑出来,一边跑还一边向我招手,当他跑到我身边的时候,都激动得手舞足蹈了。
“六音先生,我知道了,我知道了,那个小偷我知道是谁了,不过我赢了?”
史密斯船长依然激动,说话时,呼吸都有点不顺畅了,两撇络腮胡子抖动成了一弯泛水的柳舟,红着的脸上满是欢喜。
“小偷是谁?什么你赢了?”
我满脸疑惑,他突如其来的话语让我云里雾里。
“六音先生,或许你应该猜猜,这样的生活才有神秘感?”
“史密斯船长,我猜不到!”
我摊了摊手,有些无奈,英颠国人的幽默我实在难以理解,都这种时候了,还注重什么生活的仪式感。
而我实在想像不到有什么事情能让一个被偷了东西的中年人,高兴得像个孩子。
如果真的有,那一定是他那年老的母亲,死而复生!
“六音先生,你真的是太无趣了,你还那么的年轻,这样下去,你一定会变得和我家隔壁的克丽丝夫人那样无趣的,她整天就知道去教堂作一些无畏的祷告,回到家里后又沉默地一言不发!”
史密斯船长对我失望地摇摇头,我知道他很急切地想要告知我事情的原委,可又不想让我觉得他是个藏不住秘密的人。
“史密斯船长,请原谅我的无趣,我实在是猜不出!”
我摊了摊手,再次表示无奈,虽然我理解不了英颠国人的幽默,但我知道,只要我接下来保持沉默,就能听到一个惟妙惟翘的故事。
因为每一个喜欢冒险的人,绝不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人,他们可能会在沉默中爆发,但绝不会在沉默中死亡。
果然,在我保持沉默的这段时间里,史密斯的嘴像开了光的机关枪那样,-突突突-的说个不停。
原来,史密斯跟船上的一个叫白话眉的青年郎打赌,那青年承诺在今晚凌晨02:00到02:05分的时候,会潜入屋子里偷一把史密斯珍藏的金色手枪。
若成功了,史密斯会将那把金色手枪无条件赠予那青年,若是失败了,那少年也需帮他偷一样指定的东西。
我虽然不知道那青年是谁,不过这样的打.赌,倒很有趣。
结果貌似是史密斯赢了,他一边跟我炫耀地说着,一边让我看他手表里的时间。
我看了下那里的时间,显示的是02:15,离他与那青年郎约定的时间,刚好过了10分钟,不过我那时已经明白过来,史密斯可能已经输了。
“史密斯船长,或许你藏在屋子里的手枪,已经被人偷了!”
我看着有些得意忘形的史密斯,觉得他已经输了,因为他那枚鲁德出产的鳄皮手表可能是坏的,现在的时间应该是-02:05分才是。
“不可能,我刚从房间里出来,那时已经-02:10分了,我敢保证那柄手枪还藏在保险箱里。”
史密斯笑了笑,丝毫不相信我的话语,为了使我相信,他还特意扬了扬手里的鳄皮手表。
我听到史密斯的话语,摇了摇头,更加笃定了自己心中的想法,或许史密斯不转回房间,那与他打赌的青年根本就不知道他的手枪藏在哪里,即使知道了,可能也无法知道密码。
不过,现在恐怕。。
正当我准备提醒史密斯,他的手表是坏的时候,有一个二十岁左右的青年人,缓缓地从船舱里走了出来,他一边走还一边对着我们笑,手里拿着一把散发着金辉色精光的手枪。
我看了那青年一眼,有些熟悉,好像在哪里见过,可一下又没太想起来。
他身材瘦小,个子略矮,不过168CM,却颇为英俊,穿着一身白色的长衫,长衫上纹了一只正在昂首飞翔的白鹤,背上插着一对锋利的长兵器-三叉戟-。
从这青年的打扮中,我马上就看出了他是千鹤一脉的风水师,人称千里夜猫的-白话眉-。
此人在武术方面的功夫不行,可是脚下功夫一流,在轻功方面的造诣堪称绝顶,据说,达到了-飞檐走壁、踏木点的一流地步。
不过,我与白话眉却不曾相识,听闻他有个坏习惯,喜欢偷东西,曾发豪言,这全天下就没有他-千里夜猫白话眉-偷不来的东西。
“史密斯船长,你输了,你这枚珍藏版的瓦特手枪,我就笑纳了!”
白话眉一走到我们跟前,就将那枚手枪摸锥了两下,迅速放入了自己的怀中,疼爱之极。
也难怪他喜欢,我仔细看了一眼那把金色的手枪,那是一柄由纯金特制的PPK手枪,底盖渡了一层白钻皮,它长15厘米,口径为7.65毫米,夹弹容量22发,后座力强,杀伤力重,是手枪收藏者的挚爱。
这种手枪,现在已经绝版了,当年的大魔王西瓦特就是用了这样的一枚手枪饮弹自尽,这更让这种黄金手枪奠定自身的王族地位。
“慢着,白话眉先生,我想你应该看看时间,现在距离我们的赌约已经过了10分钟!我想,应该是你输了才对。”
史密斯扬了扬手,满脸笑意,至今仍不知道自己上当,因为他的手表已经-02:16分了。
“很抱歉,史密斯船长,我想你有什么地方搞错了,或许,你再看看我的手表,可能会变得清醒一点。”
白话眉耸了耸肩膀,一副胜券在握的样子,说着,将一块银色的怀表,从肩上取了下来,丢给了史密斯。
“不可能?你是说我的手表快了10分钟?”
啪的一声,史密斯迅速将那枚银色的怀表打了开来,与自己的手表对了对,发现自己的手表快了10分钟。
意识到自己可能输了的史密斯船长脸色变得有些难看,立马叫来了几个海员与自己对了下时间,知道自己的手表出了问题后,脸色变得更加难看了,像一张干枯的橘子皮。
“你赢了,希望你能善待我的金色手枪,那是每一个手枪收藏者的梦!”
史密斯苦笑了下,他是个重守承诺的人,虽然脸上挂着失望,但还是将那枚银色的怀表给白话眉丢了回去。
“呵呵,善不善待你可就管不着咯,那是你们的梦,可不是我的梦,我的梦是躺在某位姑娘的腿上,喝酒,聊人生!”
白话眉无畏地摇了摇头,拿了那枚金色手枪出来,看了看:“就是不知道,这王者之枪,到底值几个钱,能跟几个姑娘畅谈几回人生?”
白话眉说着,把那枚黄金手枪放在食指上转了转,一脸无所谓的样子,往船舱里走去,以他这样的态度,保不准,真的会拿这把枪去换钱。
“慢着,我的手表一直没有离身,我只想知道你是什么时候在我的表上作了手脚的?”
史密斯看了看自己的手表,顺带调了下时间,满脸狐疑,这才是让他输得最不爽的原因。
“呵呵,告诉你也可以,不过你船上的灯得打亮点,不然我怕我的朋友看不到我在船上!”
白话眉一脸坏笑,一便往船舱里走,一边傲慢地说道:“回去看看你的萨克斯,那里有一颗黑色的磁铁,有时候对猎物下手不一定要对猎物出手,对他们身边的人出手,才是最高明的手法!”
我听到白话眉的话语,高看了他几眼,他肯定是将一块高能的磁铁放在了萨克斯的底下,这样的话,只要史密斯一但拿起萨克斯演奏,手表必然会受到影响,会快上几分钟。
我佩服的不是白话眉这些耍小聪明的小伎俩,而是,他对人性的把握,以及人们习惯的摸索,这才是一个人真正让人害怕的地方。
可白话眉实在是太嚣张了,嘲笑完史密夫,竟将矛头指向我,眨了眨眼:“相柳一脉的小子,你踢了我一脚,我会记住的,晚上要看好自己的被子,小心失火!”
“哦?看来我晚上得点着灯睡觉咯!”
我插着腰,倒一点都不怕他,望着他逐渐消失的背影,回敬了一句,当时真想挫一挫他的锐气,不过他是我们望气一脉的人,我也不好跟他撕破脸皮。
“全部引掣开始减速,瞭望台开始打灯!”
史密斯船长极其生气,向瞭望台上的海员吼了一嗓子,然后,甩了甩手,望船的里舱去了。
我看着史密斯生气的表情,也不敢说些什么,我想他是去拆那该死的萨克斯去了。
这时,甲板上大概只有我一个人了,我在甲板上坐了一下,夜色有些昏暗,夜里的浪花出奇地大,然后,我突然看到三道亮光,瞭望台上的海员又放了三盏紫色的闪光灯,很有节奏地亮了三下。
大概过了10分钟左右,在远洋号的左侧,有一艘很大的轮船,朝我们极速地驶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