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焰符!”
这是秦天第一次在大秦世界使用符箓,一缕透明的火焰从他的指尖渗透而出,直接指向了刚才那混混。
那混混被火焰所包裹,整个人发出凄厉的惨叫,不一会儿便被烧死。
汉子硬生生地没了。
在痛苦的挣扎中,他的身体都化成了灰灰了去,根本抵挡不住火焰符的火焰。
其他人见到这一幕当即跪下:
“仙人,仙人饶命!”
“仙人,是我们错了。”
“仙人,求求你饶了我们吧。”
见到嬴政这样的手段,这些混混立即就跪了下来。
在秦朝,封建迷信是存在的,比如说陈胜吴广。
在起义前,陈胜找人在白绸写下“陈胜王”,偷偷塞进一条刚买回来的鱼肚子里。当人们烧鱼时,发现鱼肚里的白绸,自然对陈胜心生畏惧,认为是鬼神显灵,暗示陈胜是未来的王。
接下来,吴广在夜里跑到野外学狐狸叫,完后又大喊几声“大楚兴,陈胜王”,让人们更加坚信陈胜就是天派来当王的陈胜吴广起义也利用了渔轮战最后。
还比如说刘邦,刘邦为了加强自己的神圣性,搞了一个“斩白蛇起义”。
当秦天用火焰杀人之后,其他人将其称为仙人。
秦天冷哼一声道:“现在想走,迟了!”
只见他的指尖又冒出几缕火焰,这些火焰向那些混混飞过去,那几个混混被火焰给杀死。
杀人之后,周围的人对秦天更加的恭敬了。
“几位客官请,你们要的狗肉好了。”
店员端着狗肉来,一脸恭敬道:“对了,那几个汉子都是咱们沛县的几霸,但是你杀了他们,可能沛县的官兵就要来了,诸位还是逃命去吧。”
“你觉得我需要逃命么?”
秦天看着他道。
那店小二一愣,随即笑道:“阁下是仙人,仙人来去自由,不受世间法律监督。”
秦天看向四周道:“说我杀人要讲究证据,你们谁看到我杀人呢?”
秦天的指尖冒出一缕火焰,他走到附近的几个客人面前:“你们见到我杀人了么?”
那几个客人看到秦天指尖的火焰都吓得不轻,他们可是见到秦天之前如何用这火焰杀了那几个混混的。
这几个人被吓懵了:
“我们没有看见。”
“我们什么都不知道。”
“仙人,你不要杀我!”
有人甚至被秦天给吓尿了。
秦天对吕稚道:“我就是这么喜欢以德服人。”
吕雉……
这特么是以德服人么?
这是赤裸裸的威胁呀!
如果这些人违背了你的意愿,你估计一个火球就直接丢去了吧。
秦天对店小二道:“你刚才说什么,你说我杀人呢?我什么时候杀人啦?你如果拿不出证据,我告你诽谤。”
店小二……
这是将睁眼说瞎话练到登峰造极的地步了。
不过秦天说的也对,证据被他完全给消灭了。
那几个混混并没有留下尸体,他们的身体直接被火焰给烧成灰了,也就是说物证消失了。
至于人证,谁敢去告状,招惹一位仙人?
平心而论,谁也不知道仙人到底有什么手段,招惹了他,后果莫测。
因为秦天施展手段,街的人以及周围的客人都对他展开了议论,神仙之说,自古有之,但真正的活仙人,他们只见到秦天一个。
“真没有想道遇到一个活仙人,这是我的仙缘呀!”
“等仙人吃完,我等大可去拜访一番,这可是天大的好处啊。”
“这事不错,嘿嘿,我们一会儿就去拜见那位神仙大人,若是能被他看重就好了。”
“想不到真的能见到这神仙般的人,要是被始皇帝陛下知道了,肯定会惊掉眼珠子吧。”
“他一直追求长生不死,甚至早就派人寻找能炼制长生不老药的人,可他居然没有找到这位神仙大人,啧啧……”
有一句话说的好,那就是行下效,始皇帝陛下登至尊之位之后,眼见天下已经被自己征服,他将自己征服的目标换成另一个,那就是长生。
世谁不想长生不死?
可是仙缘难求,仙人难遇。
但他们是何其幸运,今天在这沛县遇到了一位活着的仙人。
哪怕是沾一沾神仙的仙气那也是好的啊,若是能得其赏识,或者有机会跟随仙人一起去修行,那简直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啊。
从此以后他们也能问鼎成仙,长生不死也就在意料中了。
想想就令人疯狂不已。
吕雉看着秦天道:“秦大哥,你真的是仙人么?”
今天秦天展示的手段也把她给震住了。
她以前虽然见秦天发明造纸术,印刷术,以及拿出养颜丹,都没有见他直接使用火焰符来的震撼。
秦天看着吕稚道:“或许吧。”
他的回答模棱两可,因为他现在不是仙人,但他觉得自己未来必定成为仙人。
“大小姐,我也问你一个问题,我刚才杀人,你害不害怕?”
秦天看着吕稚道。
吕稚莞尔一笑道:“他们都是该死之人,公子杀了他,我不但不害怕,反而觉得公子很有男人味。”
“而且就算公子是恶魔,我也愿意不离不弃。”
吕稚的后一句话明显弱了许多,但秦天还是听到了,真是个傻女孩,此时的吕雉哪里有未来吕后的狠毒,活脱脱就是一个对爱情幻想的小女孩。
吕稚看着秦天道:“公子我也想问你一个问题,为什么你称呼我妹妹为素素,却称呼我为大小姐,你是不是更喜欢我的妹妹?”
在吕雉看来,秦天喊她妹妹为“素素”那是亲近之意,喊她为大小姐,那表示有隔阂,对此她心里非常的吃味。
秦天笑道:“大小姐不好听么?”
“我总觉得稚稚这个称呼叫起来有些别扭。”
“原来是这样!”
吕稚露出开怀的笑容。
就在此时,一名不速之客走进狗肉馆,他的名字叫刘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