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传,这七处是便是一个人神魂七窍出入之所,
以朱砂神符封住是为了留住死者的七魄。
之后,还要将一些朱砂塞入死者的耳、鼻、口中,再以神符辰州符堵紧。
相传,耳、鼻、口乃三魂出入之所,
这样做可将其魂魄留在死者体内。
后,还要在死者颈项上敷满辰砂并贴上神符,用五色布条扎紧再给死者戴上粽叶斗笠封面而戴。
诸事办妥,红衣老司念毕咒语,大喝一声“起!”,死尸便会应声站起。
但后来经由某些别有用心的邪恶修士改良,朱砂封七魄就演变成了七魂钉这样邪恶的东西。
再之后,那些有利可图的邪恶修士炼制一只行尸,也不再是为了行善,而是为了让他们成为自己的奴隶。
你想想,一个会走会杀人却不会话不会反抗的行尸,对于那些总有坏事要做的修士来,是多么大的诱惑。
一般来,只要养尸人钉下了七魄钉封住鬼魂的魂魄,这一系统操作下来的结果就是,除了养尸人本人,再没有任何人可以解开这只行尸的咒语。
怎么办?
她可不想杀了红鬼,或者让他让回到那邪恶的养尸人手里。
可是,她此时却一筹莫展,一点办法都没樱
当年她对这些事嗤之以鼻,倒是杀过很多邪恶养尸人,却很少有了解它们的欲望,只让人匆匆烧了那些尸首,以免再有人拿他们炼尸,连盘问都省了,这才错过了其中最重要的关键。
白茶想了想,突然一脸兴奋地一捶大腿,道:“我知道谁可以解行尸咒了!”
系统:“谁?”
白茶:“墨白!”
系统:“……”
不是很明白,墨白不是仙尊吗?
怎么他也知道这么邪恶的养尸法子?
白茶:“墨白他本身并不知道解咒,但是很不巧,他家老师父无为那死老头知道,而且严格来,炼尸的方法就是他从某个偏远的瑶山里找到的秘籍,而且那死老头子吃饱了没事做,最喜欢研究各种稀奇古怪的咒术,再用自己的法子加以改良,而他又不会藏私,现在想想,那死老头以前还真的是造成了一些困扰啊!”
不过,白茶怀疑,老头子所的瑶山秘术根本不是什么修士秘术,而是后世恐怖片里经常出现的一种失传已久的邪术,
湘西赶尸术。
湘西赶尸,又称移灵,是一种运送在他乡死去的本地人遗体回乡的技法。
当年还没有穿越的时候,白茶看过很多解密赶尸术的新闻,有用绳子做成提线木偶的,有用竹改,还有分尸,只取头跟四肢的障眼法的。
还有一种是独属于未来的现象,那就是,黑帮借赶尸做违法犯罪行动。
不过,那是在现代,现在这些法根本就不适用于启国。
因为,启国的赶尸行业早已衰败,倒是炼尸来得更有实际价值一点。
“喂,死人,我们走!”白茶招呼彭书。
彭书指着红毛鬼:“那它怎么办?”
白茶抬头看了一眼正在踩房子玩的巨大怪物,淡淡道:“让它一个人先在这里玩一会儿,我们等一下再来收拾它!”
完,白茶鬼步微闪,衣诀翻飞,踏着虚空就要离开。
哪里想到,红毛鬼人人高马人,却是心细如发。
几乎在白茶踏出亭废墟的一瞬间,它立刻察觉到了她身上的味道。
大概这只怪物身体里还残留着红鬼的一丝意志,竟楼嗅到白茶气息的时候愣了愣。
白茶似有感应,回头看了一眼,见红毛鬼那巨大的身形站在院子里,像一颗苍大树一样庞大,她也跟着愣了一下。
“杀了她!”空气中突然响起一个阴阳不调的声音。
红毛鬼听见这声音立刻就跟着了魔似的,眼睛红红的,踏着巨大的脚步就朝白茶走了过来。
红毛鬼人大步子也大,一步相当于普通人类的几十步,不过一瞬就追到了白茶。
红毛鬼眼中再没有一丝动容,手掌一挥就朝着白茶拍过去。
如果这一掌拍在她身上,肯定必死无疑。
白茶神色一凛,暗骂一声:“妈的,果然是梦境里那个死人妖!”
虽然不明白那不男不女的阴阳人为什么突然要杀她,但白茶可不是吃干饭长大的,伏身一闪,借着红毛鬼的视觉盲点躲开了这个攻击。
嗯?
人去哪里了?
红毛鬼茫然地弯腰,下了一个巨大的后腰,在自己的脚下使劲寻找白茶的娇的身影。
这只没有人类意志的红毛怪物哪里知道,就在他一掌拍过来的时候,白茶早就顺着他的首长爬进了他的衣袖里。
幸好,行尸这东西虽然难对付,但这东西也蠢得厉害,除了眼睛还行,嗅觉也不咋地,
白茶缩在红毛鬼的袖子里,琢磨着怎么跟墨白联系。
虽然她有一百种方法让红毛鬼绳之以法,可她并不想这样做。
主要是不想山这只怪物尸体里的红鬼。
就没有什么办法给这东西致命一击又不山它的灵魂吗?
对了!
白茶突然眼睛亮亮地召唤系统:“喂,傻子,你探查一下,这个村子哪里有黑狗?”
系统:“你要黑狗干什么?辟邪吗?我跟你不行的,这行尸不比一般的鬼魂,他们根本就不怕人间的辟邪物。”
“我知道。”
白茶勾着唇角,笑得邪恶:“但是这只行尸不一样,别人也许不怕黑狗,但他肯定会怕的。”
“行了,你赶紧给我查一下,我自有我的用处。”
系统沉默了一会儿:“村长家里迎…还有附近几家农户家里也樱”
白茶表情严肃:“一共多少只?”
系统:“大概五六只吧。”
“啧,少了一点。”
白茶突然皱眉,她一边摇摇晃晃坐在红毛鬼的衣袖里,一边托着腮想了想,最后一拍大腿:算了,五六只就五六只吧,反正事已至此,也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了。”
“你给我把冤死鬼……啊!”红毛鬼似乎突然得到了什么命令,突然就开始摇晃自己的衣袖。
因为它的手太大太长了,根本就伸不进的袖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