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拉?
刘叁浪听着有些哭笑不得。这名字起得也太敷衍了吧?要是哈士奇的话,是不是就叫小哈了?
她两只手牵起它的两只前爪,像是在握手一样,“你好,小拉,我是诗诗姐姐。这位是”她指着刘叁浪。
“对了,小刘,你全名叫什么来着?”她问道。
刘叁浪差点吐血!
“刘叁浪。”他尴尬地说道。
“哦,这位刘叁浪就是你爹,听明白了吗?”
“等下,这辈份岔了吧?”他忍不住提醒道。
为什么我是它爹而你是它姐呢?我可不想要个便宜女儿啊!
“嗯?”诗诗很可爱地歪了歪头表示不解。
“没事。”他咧嘴苦笑。
她摸了摸衣兜,“呀,今天没带什么零食啊,拿什么当见面礼呢?”
“我这里有零食!”刘叁浪跑去拿来一袋从宠物店里买的牛肉干,撕开以后递给她。
小拉闻到香味,立刻惶急地不停往她身上爬,馋相毕露。
“来,给你吃。”诗诗刚抽出一片,就被它一口叼住。
牛肉干比较硬,它又正处于换牙期,新换上来的门牙不如乳牙那般细而锋利。它从诗诗手里挣脱出来,把牛肉干吐到地上,用爪子按住牛肉干,利用尖牙撕开,嚼了几下就咽进肚子里,然后又搭上诗诗的双膝,张着嘴要食吃。
“哈哈,不着急,慢慢吃,还有还有。”诗诗抽出牛肉干,一片一片地喂给它。
刘叁浪瞧着这一幕,心里泛起无限的温馨之感。据说对于美国男人来说,老婆、孩子和狗,得到这三样,就代表人生的圆满。刘叁浪虽然不是美国人,但也是心有戚戚焉现在狗有了,就差老婆和孩子了。
他算是一个比较传统的中国男人,有着一技之长,平时话不多,比较节俭,孝顺父母,与同事的关系还算不错,属于君子之交淡如水的那种。诗诗就像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女孩,时尚、活泼、手里存不住钱,有一大帮蜜里调油的死党兼闺蜜。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喜欢上她,也许是由于属性互补的原因,也许根本没有原因,毕竟“喜欢”这种事根本不讲道理。
刘叁浪明白,他与诗诗最终能走到一起的机会并不大,甚至可以说是渺茫。同样传统的父母会不会接受这样一个儿媳呢?她那边的父母又会不会接受他这个泯然众人的男人呢?但是他总要试一试,这样即使失败,也不会留下遗憾。
诗诗来到了他家,虽然仅仅是为了看狗而不是看他,至少算是一个好的开始。
她对小拉的乞食予取予求,很快就把一袋牛肉干喂完了。还没吃过瘾的小拉舔着她的手指,连指尖上的碎渣也舔得干干净净,然后又叫唤了两声,两只前爪交替地在她的膝盖上拍打,仿佛在催促。
“还有没有?快再拿一袋来!”诗诗探过掌心。
“有有!”刘叁浪又拿来一袋牛肉干。
“乖乖,别急,姐姐这里还有呢。”她扯开包装,继续用牛肉干喂它。
满心欢喜的刘叁浪早把训练的事忘到脑后了,没有察觉到小拉对待他们的态度已经越来越不客气。拉布拉多实在是一种很聪明的狗,非常擅于学习,非常擅于观察人,以此让自己过得更舒服。
叫唤就能得到好吃的,叫唤的声音越大,好吃的就来得更快这样的理念正在慢慢融入它的潜意识。
小拉已经不满足于等着喂了,一探头就向她的手叼过来。
有两条牛肉干粘在了一起,太厚,而且有不少筋络,诗诗怕它咬不动,想分开再喂给它,却被它一下子全叼走了。
小拉果然咬不动,嚼了几下又吐在地上,用爪子扒拉来扒拉去。
“咬不动吧?来,姐姐给你撕开。”诗诗毫无防备地伸去捡这一坨牛肉干。
“呜!”小拉突然张嘴就向诗诗的手咬了过去。
刘叁浪和诗诗全都没反应过来,眼睁睁看着它咬在了她的手腕上。
“啊!”
诗诗小声惊叫,花容失色,腿肚子发软,一屁股坐倒在地上。
小拉只是轻轻咬了一下,诗诗受到惊吓后松开了手,牛肉干掉在地上,它就重新去叼牛肉干了。
“诗诗,你怎么样?没事吧?”刘叁浪赶紧去扶她,把她从地上搀扶起来。
“没事没事!我没事!”诗诗惊魂方定,连连摆手。她抬起手腕,注视着刚才被咬的地方。
刘叁浪急得满头大汗,“要不要去医院?是不是要打狂犬疫苗啊?你等着,我打120”他惶急地四下张望,想找找手机放在哪了。
“不用,真没事。”诗诗反倒冷静了,她抬高手腕举到刘叁浪眼前,“你看,连皮肤都没红,它咬在我的手链上了。”
娇嫩如雪的皓腕令他微微失神,注意力全集中在她皮肤下那浅浅蜿蜒的静脉上,几乎醉了。
诗诗没有注意到他的失态,晃了一下就把手腕收回去了。
刘叁浪如梦初醒,喃喃说道:“没事就好,没事就好”他不愿看到那只近乎完美的手腕出现伤疤,不愿看到她受伤,最无法容忍的是被他的狗咬伤!
想到这里,他才算完全回过神来小拉咬了她!
他怒从心头起,挡在诗诗面前,“这狗咬人,我把它送回去!”他的意思是送回宠物店,因为那店长明明说过这是无攻击性的狗,为什么还咬人?是不是因为这只狗不是纯种的?
诗诗以为他是要抛弃这条小狗,立刻冷下脸,不满地说道:“你这人怎么能这么狠心?要是在外面淋了雨,它非得冻死不可!”
“可可是它咬了你”刘叁浪语无伦次地念叨着。
“它不是故意的啊!是我自己不小心,护食是狗的天性啊!再说也没咬破嘛!”诗诗替小拉辩解道。
刘叁浪盯着正在低头嚼牛肉干的小拉,心中犹豫不决。她的皮肤完全无损,没有被咬破,但被它咬了却是事实。这次正巧咬在她的手链上,下次可就不一定有这种好运气了。另一方面,诗诗说的似乎也有道理,护食确实是狗的天性,但即使是主人也不能碰它的食物吗?还是说因为相处时间太短,它还没有承认他和她是它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