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咏竞也不在乎自家大哥揭发了他“行贿”的事,急巴巴、笑咪咪地开始“郑重”像新朋友介绍自己:“杰大哥、瑶儿姐姐、文哥哥,我是沐咏竞,也叫小五,我娘说你们是自家的兄弟姐妹,以后我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给你们留一份,但是文哥哥要带着我练武功,还有瑶儿姐姐要让你的白虎、红狐狸跟我玩。”
“哈哈哈,”沐咏竞的二哥、威远侯府嫡次子沐咏麟大笑道,“乍听前面的话,我还以为小五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乖这么大方了,原来是有条件的,这条件还真不少呢。”
对儿子们一向严肃的威远侯也难得勾起唇角:“兄友弟恭,好东西留一份给哥哥姐姐本来就是应该的,哪来这么多要求?”
书杰三人也是笑得开心,都很喜欢这个“明码标价”的小弟弟,书文更是乐得过一过做哥哥的瘾:“放心,你比我小,是弟弟,以后就跟着我了。小乖和火火都很乖,看到人就知道是自家人还是外人,是好是坏都瞒不过它们的。”
小五高兴得不行,直接过来拉着书文:“文哥哥,我今天就去看小乖和火火好不好?小乖是不是那只红狐狸?”老虎那么凶猛,不会“乖”吧?
“好啊,小乖是白虎,红狐狸是火火,都是姐姐起的名字,小乖很乖,火火脾气急,一身毛皮又是火红火红的。”书文自然没意见,他一直是最小的,现在来了个更小的,何乐而不为?以后也可以“教训”弟弟了。
小五高兴之余没有忘记他家里都是爹娘和大哥说的算,他自己答应小伙伴没用的,赶紧看向金喜达和书杰:“金叔叔、杰大哥,我可以去跟小乖和火火玩吗?可以住在你们府里吗?”
沐咏麟好笑:“要求这么快升级了?直接要住到人家府上去了,小五你这个小没良心的,有白虎红狐玩,爹娘和哥哥们都不要了吗?”
姚雪兰一副嫌弃的语气:“去去去,娘就拿你这个皮小子换了你瑶儿姐姐。”
小五不以为然,丝毫没有紧张:“娘您才舍不得呢,多一个瑶儿姐姐你自然开心,少一个小五您才不愿意,三婶婶都说您做生意只赚不赔。”
厅堂里再次爆出笑声,威远侯也状似无奈地摇了摇头,他们夫妻俩都想要个闺女,结果对这个最小的儿子娇宠了些。嗯,多跟书文接触,受些影响倒也不错,书文虽然只比小五大一岁半,却是沉稳懂事很多,将来也是个文武双全的。
金喜达笑道:“我们当然欢迎小五了,你文哥哥过几日就要去考京都幼学,小五你还可以跟他说一下京都幼学的规矩哦。”
书杰也道:“小五不是说了我们都是自家兄弟姐妹?小五什么时候想过去住自然都是可以的,就跟自己家一样。”
小五猛点头,还得意地看了他家二哥一眼,瞧瞧,他多受欢迎?还有,他也是有用的嘛,不是专门去玩的。
书瑶示意蓝锦拿出两个荷包,一个绣着小乖,一个绣着火火,亲自递给小五:“你戴着这荷包,小乖和火火会跟你更亲热。”
书文补充了一句:“那俩家伙特臭美。”
小五喜得不行,赶紧乐滋滋地接过荷包:“谢谢瑶儿姐姐。”
接着威远侯这一房的其他五个儿女都自我介绍了一番。四个男孩,书瑶每人都送了一个荷包或者笔袋,绣的都是马、豹之类动物,送给唯一的姑娘沐水灵的则是一张绣着牡丹的帕子。
威远侯有三房妾室,刚好有三个庶子女,一人一个。
威远厌烦自己那几个庶兄弟的折腾,特别是其中一个庶兄的野心,所以一直不想要庶子,直到姚雪兰生下两个嫡子后亲自劝说,才答应让姨娘们停了避子汤,让她们有一个自己的孩子,也好有个指望和心灵寄托。
好在三位姨娘都能看得清府里的形势,看得清自己的位置,没有也不敢瞎折腾什么,姚雪兰对姨娘和庶子女们也算宽厚,只要没有过份的要求,从不亏待他们。对三个庶子女来说,母亲可比父亲亲厚多了。
也因为如此,这一房唯一的姑娘沐水灵对书瑶的到来非常排斥。
沐水灵的姨娘红姨娘原是老夫人房里的丫鬟,老夫人是老侯爷的继室,只生有一个嫡女,当初一心想把自己的侄女嫁给侯爷不成,就设计在侯爷大婚前几日将自己的丫鬟红儿塞了过去做姨娘。红姨娘到了侯爷院子里一向不得宠,夫人姚雪兰又是个厉害精明的,倒也乖觉老实,不敢生出什么妖蛾子,甚至都不敢同老夫人多联系,毕竟现在府里当家的是侯爷候夫人,老侯爷又向来不受老夫人的挑唆。
沐水灵出生后,虽然是女孩,却是让红姨娘大喜。那时侯爷已经有两个嫡子两个庶子,而且谁都知道在侯爷院子里,庶子绝对越不过嫡子去,侯爷候夫人倒是一直盼着要闺女。
果然,姚雪兰对沐水灵很好,吃的穿的都让人挑好的送来,水灵这个名字也是姚雪兰起的。姚雪兰喜欢女孩,也喜欢打扮女孩,自己这一房又只有沐水灵一个闺女,看到漂亮的面料首饰,只要是适合小姑娘的,不是备着送去玉林镇,就是让人给沐水灵院子里送。
红姨娘总是私下里教导沐水灵要乖巧、要讨父亲母亲喜欢,若是能让姚雪兰将沐水灵养到自己名下去,将来以侯府嫡女的身份谈婚论嫁,她们娘俩的好日子就来了。
可惜红姨娘是丫鬟出身,又向来惧怕威远侯,由她教养的沐水灵,刻意表现出来的“乖巧”却更像是懦弱、小家子气。尤其在威远侯面前,总是双眼盯着脚面,头都不敢抬。
姚雪兰就搞不明白了,自己对这孩子重话都没说过一句,府里下人也定不敢看轻她,怎么就成天这么一副怯怯的模样?
生下小五,姚雪兰觉得自己没有闺女运,在小五六岁开始去幼学读书后,也想过将沐水灵接到自己身边教养,改一改那上不了台面的性子,吓得红姨娘立马卧病不起,她想让夫人把沐水灵认养在名下做嫡女,但不想让沐水灵离开她身边啊,这个女儿可是她所有的希望。
老夫人趁机敲打姚雪兰,侯爷一气之下,让姚雪兰从那以后不要再白费好心,庶女而已,上不了台面就上不了台面。庶女跟嫡女的亲事天差地别,以后配个过得去的庶子就是了,难道还能做当家主母不成?若姚雪兰真想要个女孩陪在身边,从侄女或娘家侄女中选一个庶女带在身边就是。
威远侯的话一传出去,侯府其他各房、包括沐家分支中有庶女的都跃跃欲试,甚至有的嫡女都希望有这个机会。姚雪兰娘家是有名的书香世家,自己当年也是京城三大才女之一,跟在她身边教养出来的姑娘以后还愁嫁?更何况姚雪兰还有三点特性是贵妇人圈中闻名的:喜欢女儿,会赚钱、出手大方,不但夫君爱重、自己人缘也好。
等红姨娘相通、后悔,已是来不及了,不过姚雪兰也没有提选其他女孩的事。姚雪兰虽然喜欢闺女,并不代表她愿意帮人教养女儿,当时有那么一想也是因为沐水灵好歹是侯爷的亲生骨肉,也要喊她一声母亲。真要带女孩儿,她不如等书瑶进京,宋妈妈可是说了,书瑶既知礼懂事又乖巧大方,可人疼。
知妻莫若夫,所以刚才威远侯才会跟书瑶说那句“以后你可得多来府里陪陪你兰姨”。
也恰恰是这句话,让十一岁的沐水灵由衷地讨厌第一次见面的书瑶,认为书瑶的到来将阻碍她成为嫡女的计划。刚才见到父亲柔和地对书瑶说“乖”,她简直恨不得冲上去把书瑶赶出府,父亲什么时候用那般慈爱的口气跟她说话了?
即使母亲这两年都没有再提把她接到身边的事,但是也没接别人啊,而且自己吃的穿的还是和以前一样,并没有变差。姨娘告诉她母亲还是喜欢她的,只要再接着讨好母亲,等父亲母亲气消了,有一天母亲一定会认她做嫡女。
可是现在,书瑶让她感到了不妙,有了书瑶相陪,母亲不会再喜欢她了。
沐水灵没有伸手去接书瑶的帕子,上面精美的刺绣让她更加自卑。她只让身后的丫鬟小圆接去帕子,然后蚊子哼哼地说了一句:“谢谢夏家妹妹。”她是想提醒书瑶,书瑶姓夏,只是个市井中人,她才姓沐,才是侯府的女儿。
书瑶也没介意,上辈子她在侯府小住,回娘家诉委屈的沐水灵就很不喜欢她。
威远侯却是冷哼一声,实在不喜这个上不了台面的女儿,以后还是少让她出现在自己面前的好。
威远侯的那声冷哼让沐水灵不禁打了个寒颤,更加厌恶书瑶,都是书瑶的到来让父亲越发不喜欢她。
书杰代表弟妹给威远侯夫妇送了礼物,是一套貉子毛做的围脖和貂皮手套,刚好都是一对的。只是手套做法不同,威远侯的手套貂毛在内里,五指分开,手腕处绣了一丛兰花。姚雪兰的手套貂毛则在外面,只是大拇指分开,但手腕处同样绣了一丛兰花。兰花是威远侯夫妇最喜欢的花。
书文解释道:“姨父、兰姨,这些皮毛是大哥带着我去狩猎猎来的,也是我们亲自处理的,以前爹教过大哥,大哥现在教给我了。还有这围脖和手套都是姐姐做的,还绣了花儿,娘说过,兰姨和姨父最喜欢兰花。还有还有,娘说,女子的手套毛在外面好看,男人要骑马抓缰绳,毛在里面方便,也暖和。我义父、大哥、还有我的手套也是毛在里面的。”
书杰忍不住笑着嗔了书文一句:“什么时候都忘不了邀功!”
威远侯拿着手套爱不释手:“这东西真好,也只有你们娘想得出来,谢谢你们仨了,姨父喜欢的不得了。听你们兰姨说你们娘不会女红,没想到瑶儿的女红和刺绣如此高超,这才九岁呐。”
姚雪兰笑得眉眼弯弯:“下次下雪天出门,我要都戴上炫炫,可不眼馋死那帮人,哈哈。”不但东西好,三个孩子亲手做的,这份心意更是难得。
沐咏麒眼馋了:“瑶儿妹妹,我那里有些皮毛,你给我也做一双呗,我也是你哥哥诶。”沐咏麟和沐咏竞赶紧举手:“还有我,还有我,我也是你哥哥(弟弟)诶”
姚雪兰笑骂:“你们尽欺负我瑶儿,你们爹这双借给你们做样子,让府里针线房给做去。”
书瑶赶紧答道:“不用不用,两位哥哥和小五的我已经做了,是露出手指的,好握笔,跟大哥和文儿的一样,只是时间紧,还没来得及绣花,等绣好了就送来。”
小五赶紧囔道:“瑶儿姐姐,先绣我的,我的手套小,绣的快。大哥二哥不会跟我抢哦?”
沐咏麒笑道:“不敢不敢,我们小五的耍泼神功无人可及,大哥怕怕。”
“哈哈哈哈”众人都看着小五笑,两个庶子也不吃味,嫡庶有别,他们是不可能让书瑶给他们做手套的,有个荷包已经不错。不过他们知道母亲不会亏待他们,一定会让针线房给他们也做一双。
沐水灵就没有这么好的心态了,因为是侯爷唯一的女儿,她面上懦弱,心里却一向自视甚高,如今见父亲母亲、嫡兄弟都跟书瑶亲近,浑身都往外冒着酸气。
威远侯看看时间差不多了,说道:“我跟文俊去书房谈事,咏麒、咏麟带书杰熟悉熟悉府里,也可以互相学习,咏麒跟书杰都是要参加明年春试的。晚点时候,午饭就在这个院子里用。”
姚雪兰笑着应道:“去吧,去吧,小五你这个小皮猴子也带文儿去你院子里看你那些宝贝。我跟瑶儿我们娘俩,还有柳妈妈正好好好聊聊。”
沐水灵心一沉:果然,母亲口口声声跟夏书瑶是“娘俩”,早已不把她当回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