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四章进四物山
四物山实际上就是小南山,村里人都会这么叫。
坐北朝南,整体形状像个葫芦,山势陡峭却并不高,我目测应该不到十层楼的高度,当然了,我这眼睛也不一定好使。
面包车停到山脚下,开车师傅也是个体面人,帮着把小烧搬下来,笑呵呵的看着我们怎么抬山上去,我这好整以暇的让他赶紧走,山人自有妙计。
说白了,你特么管我怎么搬上去,又没少给你钱,还想看我的热闹,休哥是别人能看热闹的人吗?
不刷点钱还想看直播,想的美!
小南山在以前的时候是抵御外敌的绝佳避难场所,现在也能看到散落在山脚下的碎石和土堆,山体有好几处地道入口,据说当时老百姓,短短几个月就挖好了可以容纳上千人的地道,里面有很多储蓄间,连厕所等应用设施都配套齐全。
很显然,我不可能满山跑着喊司马高瞻让他来接我,青天白日的,突然蹿出来个大耗子,抬着大酒缸呼哧带喘的上山,那特么的绝对把过路的行人全吓尿。
“你别告诉我在这等天黑,这还没到中午呢,我靠。我可不抬着上山,能要了我的命,再说了,我的好腰还留给妹子呢。”
余生坐在酒桶上玩电话,看着陡峭的山,和我抱怨。
我斜眼看他电话,这小子果然给别人发信息呢。
“你是不是这几天胖了?”
电话对面的小女生回道。
“谁说的,我瘦了好几斤了,都不过百了。”
“那为什么你在我的心里越来越重呢!”
“哎呀”
我特么的无语,这甜言蜜语玩的真溜。
“干啥都不耽误你泡妞哈?我真服了你。”
司马高瞻给我的通知就是到了之后消停的等着,他自然会带着众小弟来接我,毕竟也是四物山的二当家。
结果这可倒好,一等就是快黑天了,我和余生都快饿疯了,人家金诺自备小食品,吃的不亦乐乎,我们俩又不能在太岁头上动土,金诺对零食,就像我盯着钱,所以只能干着急。
尝试着召唤几次司马高瞻,无果之后,我一生气。
“走,回家,不等了,一会连回去的车都打不着了。”
“我就说司马老大不靠谱吧?快饿死了。”
正在我准备打电话找车接我们的时候,小南山上突然降下来一片乌云,云朵整个显漆黑色,短暂几分钟的时间,就把这一片天空的太阳遮盖住,天色骤暗。
“我靠,这么大阵仗?”
“呵。”
说实话,我反正是傻眼了,随着乌云降下,视线也变得灰暗。
司马高瞻这回盛装出席,那身唐装换成了靓丽的金色,身后跟着一大群人,没错,就是站立的人型,但有的还能看出来化形不完全,尾巴和浑身灰毛再穿时尚的衣服也遮盖不完全。
“拜见你们二当家。”
“拜见二当家的。”
“二当家的果然是年轻有为,潇洒的提档。”
“那是潇洒倜傥!”
“对对对。”
一大群老流氓啊这是,有点黑社会聚会的意思,果然是有什么样的老大,就有什么样的小弟,一群不靠谱的仙家,满身的酒气,一个劲的看着我品头论足。
我挠挠头有点不解的问。
“老大,咋搞这么大排场?”
司马高瞻小肚子挺起来,一股王霸之气扑面而来。
“这才哪到哪。你来拜山,这点面子老大还能不给啊?”
说罢,司马高瞻大手一挥。
“东西抬上山。”
我只觉得眼前一花,司马高瞻身后的人群便消失了,而余生也一脸苦逼的坐在地上,摔的直揉屁股。
乌云散去的速度也让我瞠目结舌,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诡异的场景,这没大能是够呛能搞出来的场面,看来我还是小瞧了四物山,小看了司马高瞻的背景。
司马高瞻现身,牵着金诺的小手,我们一起爬山。
小南山到了这个时间段,基本上就没什么人了。
也不是风景区,除了一些野鸳鸯过来打野战,谁还上来被蚊子咬,秋天山里的蚊子,个顶个的大,那咬在腚上,保准你好几天都不敢坐下,嗷嗷疼。
别问我怎么知道的,问了我也不说。
爬山本应很累,但司马高瞻带着我们爬山,竟然让我感觉有点轻松。
“老大,你这洞府在哪啊?不能就建在这山上吧?”
“废话,不在山上在哪。”
“那就不怕被人发现了?”
“仙家的洞府,能被普通人发现了,那我们还混个屁。还叫什么仙儿。”
好吧,我二逼行了吧?
我不懂事儿了,笨脑袋没转过来弯,司马高瞻说的对,如果随便上山溜达就能发现仙家洞府,那他们也就别修行了,还是去盗洞攒粮食比较靠谱。
快到山顶的时候,司马高瞻停下脚步。
这个地方是整个小南山唯一平坦的角落,正南方向,大概十几米的面积,这里应该是总有人驻足看景儿,所以被人踩的非常平整,小石头子和尘土自然压制,显得这里有点像观景台的意思。
我知道这是快到了,但丝毫没看出哪是老鼠窝,哎,这时候就看出什么叫吃一堑长一智了,反正我是不问,触霉头不说,挨顿骂谁也受不了。
只见司马高瞻双手简单做了一个印决,奇异的事发生了。
我们正前方无声的出现了台阶,台阶并不是很古老,只是普通的石头堆砌,有点地方还不够平整。
“走吧,这才是真正的四物山。”
我和余生对视一眼,抑制不住满脸的兴奋。
这回可真是见了世面,搞的都有点我心律不齐了,这行果然是兴奋又刺激,惊险的事搁在一边先不提,光是这突兀出现的台阶,我竖一万个大拇指也不够,太牛逼了。
当步入台阶之后,我们似乎进入了另一个空间。
漆黑一片的空间内,只有脚下的台阶可以看清楚,台阶之上我们行走的地方,铺着不知道是什么材质的东西非常规整,白色和金黄色交织在一起,显得格外干净整洁。
继续往上走,大概十分钟左右,司马高瞻停下来,手轻轻一抬。
顿时整个空间亮堂起来,丛林环绕,景色宜人。
我站的位置刚好是山顶,山下层层叠叠,一排排阁楼小屋错落与山间,整个空间最大的特点就是漫山遍野的绿色。
唯一让人接受不了的,就是只要看到活物,就特么的是大耗子,呼呼乱窜的大耗子,还特人性化的捧着东西,嗷嗷直叫的乱跑,兴奋之情溢于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