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憨憨沉吟了一会,虽然自己悍不畏死,但是考虑到阿萨姆楼上还有两名帮手,现在动手成功率貌似不太高。
嗯——不划算。
不如先尝试着读取一下憨憨本体内残存的一些记忆?
要知道,穿越这种事情对肉身元神的损伤是非常大的,想要完整的灵魂记忆?实际上是不太可能的事情。
因此,大部分的穿越者都只能拥有本体的肌肉记忆而已,若能侥幸读取当前肉身一部分的灵魂记忆,已是万幸。
简单来说,这是一个充满多元文明、地下城空间交汇、异能者横行的一个超大版图游戏世界——简称:万国之国。
由于地下城空间的存在,这个世界与憨憨之前所处的地球有着非常大的生存差异——地下城空间秘境以外的土地与资源,大多都贫瘠不堪,如果没有外界干预的话,是无法从事耕种农作物等一系列基础劳动的,举一个栗子:
十年催肥一头猪,小麦三十年一丰收,水稻五十年一丰收。
这种速度,谁顶的住?
玩家需要赚钱变强,也需要种庄稼养活自己。
幸运的是,地下城空间秘境里的丰富资源,可以完美的解决外部世界土地贫瘠的问题。
同时,这种资源分配也带来了巨大的两极分化——强者恒强,弱者恒弱。
换言之。
地下城空间可以说是这个世界的宝藏,也可以说是这个世界的坟墓——
它里面蕴藏了数之不尽的名贵药材、珍稀野兽以及传闻足以撼动最强国度王权的神秘宝盒。
同时,也因为其举世闻名的危险程度,而埋葬了数之不尽的玩家枯骨。
即便如此,无论是强者还是弱者,只要是异能者,大家都是围绕着地下城空间而互动的。
就拿这片土地来说,离巨影湖不远处的安德鲁森林中就藏有一个地下城秘境——裹尸巢。
洞穴里生长着许多外界没有的珍稀草药,将它们碾碎以后可以当作特殊化肥使用。
只是,秘境其中的危险程度也是不言而喻的——无数在冬季饿红了眼的平民玩家曾经丧命于此。
民间传闻,只有乌爪王国的精锐队伍才有资格去挑战秘境的深处。
即便是死伤无数,渴望变强的权贵们也要不惜一切去开发这些神秘的地下城,它们的开发程度,往往代表着一个王国的军事水平。
只有将地下城彻底的解放,让人人都可以轻易获取地下城中的资源,取得装备,获得食物,人均国民战斗力才可以提升上来。
就目前的乌爪王国来说,平民百姓大多都缺人缺实力缺资源,在短期内想要挑战地下城秘境,几乎无异于自寻死路。
然而,冬季严寒带来的饥饿和疾病,是不会考虑这些人间苦难的。
于是。
一些玩家在断水缺粮的情况下,不甘心就这样饿死,会兵行险着,冒死前往地下城的最外围,尝试捡漏。
如果可以侥幸获得一株刚刚刷新的雨露草,然后将之磨碎与庄稼种子混合在一起一同种下,明年的冬天便不愁温饱了。
就这样,民间也自发性的掀起了一股探索地下城的热潮。
地下城裹尸巢里,还盛产蜘蛛蛋,这些食物可以开袋即食,是那些缺衣少食的平民在寒冷冬季最钟爱的暖身小零食,如果采集的多,甚至还可以尝试孵化出一些小蜘蛛,其丰富的营养所产生的热量足以让普通人顶过寒冷的冬季。
~
当然,地下城与地下城之间也是互相区别的——它们大抵可以区分为普通级、冒险级、勇士级和王者级。越是强大的国度,拥有的地下城难度也就越高,获得的资源也就更加丰富。
乌爪王国是一个小国,国境之内只有寥寥数个地下城秘境,裹尸巢就是其中之一,属于普通难度级别。
同时,它也是乌爪皇室的精锐队伍尝试攻克数十年的地下城,至今未能通关。
你问,游戏版图大到了什么程度?
不妨想象一下,造物主在冥王星上建造了一个又一个互相之间不断征战杀伐的国度。那便是憨憨现在的处境。
乌爪王国之所以还没有败落,纯粹依仗着四周环山的天险——倘若没有雪山和迷雾的保护,恐怕邻近的强大势力早就发动攻击将之吞并了。
因此。
想死,非常容易。
想生存下去,才是这个世界上最困难的一件事情。
强国之间的异能者想要摧毁一个小国,往往只是与同行者之间几句对话的事情,然后随意的拉起一个小队,几个炎爆术,便能将一个国度彻底摧毁——尤其是选择在地下城中发动攻击的袭击者,更为毒辣,他们往往选择在吃干抹尽之后直接将整个地下城资源摧毁。
不人道?
游戏里讲什么人道?
大家本就是没有肉身的一缕元神罢了,消散与否,无人在意。
但是正是这种设定,更加激起了憨憨内心更加强烈的生存欲——说起来真的是一个情绪波动很大的狗呢,要死要活的。
如果连光明正大的生存下去这种小事都做不到,那么萨爷我岂不是白白在人间走了一遭?
小憨憨虽然年纪不大,但是却将阿萨姆每天大发雷霆的理由都记的一清二楚——它们同样为这个世界的不公而感到愤愤不平!
如果可以,它愿意奉献自己的肉体和灵魂,为自由之风发光发热!
熟读小学课本的憨憨心中明白,想要成为丹柯那样的英雄,必须怀抱掏出炙热心脏的觉悟,高举自由的旗帜,点亮正道的光,将欺压普通玩家的独裁玩家通通都打趴!
~
将脑海中的大部分细节通通都回味了一遍之后,憨憨已经明确了自己的狗生方向——利用金手指,成为版图之王!
为什么底气如此充足?
难道它忘了这个世界的冬季有多么恐怖难捱?
没有!
之所以这些玩家受尽欺凌,忍饥挨饿,是因为他们还没有得到属于自己的金手指——而自己运气不错,开场就有一个金手指,虽然不能抬爪断山河,落爪裂百川,但是稳稳当当的发育,总会有一鸣惊人的那一天。
野兽的肉身强度通常会是人类玩家的数倍,人类可以奴役它们,是因为它们没有人类的灵智。但是,我就不一样了,机智果断的人类灵魂搭配骁勇善战的憨憨猛兽,一统江湖有何之难?
更何况,出身为野兽的玩家又不止他一个!
有市场就会有竞争!
不必妄自菲薄。
至于种田嘛。
当然是人类干的活,本微笑天使只负责微笑。
当然,偶尔客串当牧羊犬也是不错的。
但是有一点,各位可不要想岔了——前世的仇,憨憨可没说不报,阿萨姆的这桩婚事,指定得黄,没跑。
~
阿凯挺着大肚子下了楼,身后还跟着那名炼金师,两人显然已经酒足饭饱,打算拍拍屁股走人。
“阿萨姆,娶亲的事情还须从长计议,不要着急嘛......下周我和炼金师再来你家作客,如果你表现的不错,我会继续考虑把我女儿嫁给你的事情。否则嘛..嘿嘿...”
憨憨趴在地上,对这个满身油污,手中捏着根沾有血丝的牙签在嘴里上下捣鼓的家伙感到十分厌恶。
对在大夏天捂得严严实实的炼金师更是没有一点好感。
明显就是一个恶霸和一个神棍的组合!
哎——小伙子初来乍到,到底还是目光尚浅,看来萨爷我还要再帮帮他(反话)。
阿萨姆这时追下楼来,两人却已经走远——
这已经是两人的第三顿白吃白喝了,虽然摆宴的主题是娶亲,但是席间两人却一直在岔开话题,根本不提正事!
这种规格的款待对于独居的阿萨姆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阿萨姆有些沮丧的看向憨憨,嘴角仍然挂着一丝诡异的微笑,貌似有些后悔当人类,在它们狗界,想要追求佳人——那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没有人类之间的这些繁琐的待客之道,还是当狗好啊...(详情请参见泰·R天)
活该。
死狗。
憨憨的内心非常解气,当下决定不予理会,想要表现出一副漠然傲物的样子,哪知身体却不听使唤,脑袋一歪,嘴角也忍不住弯了一下——回敬了一个萨摩耶式的标准微笑。
“???”
第二次碰面,两者的目光短暂相遇后。
各自离去。
萨爷我作为拥有人类灵魂的憨憨,是绝对不可能对着披着人皮的狗汪汪汪的!
毕竟,在冷战过程中。
谁先开口,谁就是输家!。
不说话,是萨爷我最后的底线。
说出来可能没有人相信,阿萨姆心中竟然也抱着同样的想法,我堂堂雪地三霸之一,岂能对曾经的铲屎官低头示好?
~
这时,湖面再度吹来几股凉风,沿着窗户的缝隙将清新的草木花香灌满了整间屋子——这就是居住在森林里的好处,安逸!
憨憨在这座小木屋附近仔细的巡视了一圈,确保门栓已经就位,并且保证每扇窗户都开了一个小口,以确保仍然点燃着壁炉的室内可以获得充足的氧气。
这样一来,它就能睡一个美美的安稳觉了。
刚刚趴下,
一股奇痒顿时开始在憨憨的耳朵上蔓延——貌似遭到了什么东西的叮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