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八十五章 一把年纪了(1 / 1)卿九艺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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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胜颐处理完婢女的事,问言菀他此做法是不是很仁义。

言菀点点头。

这人行事风格的确与别个不同,换成旁的主子,婢子发生这等丑事,不打死才怪。

他居然让人家娶回去。

不过即使嫁过去,日子估计也不会好过,毕竟那户人家不是自愿娶的。

可如果不嫁,那婢子也不能在府里呆了,周围人的吐沫星子能把她淹了。

但这件事,根本怪不得那婢子,应该追究男子的责任才对。

可高胜颐说,此事一旦追究起来,那婢子和她腹中的孩子,便没了依仗,现实就是如此残酷。

其实就算此事放现代文明社会,也有不少三观不正的人会乱加臆测女子是否有行为不检。

他们认为,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哎!

嫁给一个强迫自己的人,那婢子应该也不会多开心。

这吃人的世道。

言菀暗暗叹了叹:“你给那婢子置办些体面的嫁妆罢,另外警告那户人家,善待那婢子。”

高胜颐应允了,到底是高府出去的,即便是个粗使的婢子,也不能被旁人欺负了。

原本他是想打死的。

如此伤风败俗之事,传出会损坏府中的名声。

但他如果真的打死那婢子,女孩儿肯定会说他心狠,他可不能让她对他产生如此印象。

他转了话锋:“今晚我住哪儿?分开许久了。对我的惩罚该够了罢?”

太不像话了!

言菀:“”

清了清嗓子:“看你真心悔过的份上,行罢。下回再让我看到你搂女人,我直接回娘家。”

“妒妇!”高胜颐嘟囔了一句。

言菀没听清,问他说了什么。

高胜颐道:“我说的是遵命。”

言菀微微眯着眼审视他,扭头哼了一声,走了。准备到药田那边的院子找三个徒弟。

高胜颐以为言菀又生气了,急赤白脸的追着她,说真的是遵命二字。

言菀觉得不是,但又拿不出证据。

“你帮我寄封信,行不?”

言菀因为上次与阎风互通书信的事儿,不打算再让高胜颐帮她寄信的。

但阿婵帮她寄的信,总会很久很久才到目的地。

而高胜颐找的人效率要高一些,掏出怀里的信,交给他。

她前两日收到了周嫣的来信。

信里说,她最终逃不过,与她那位表哥订了亲。

三月后成婚,希望言菀到时候能回去参加她的婚宴。

段修的生辰在盛夏,她打算提前回去,给段修过完生日,再为周嫣送嫁。

她说:“过两月我爹生辰了,我得回一趟京都,你若能抽出空,一起?”

“没有皇帝的手谕,我轻易不能擅离职守,你自己回罢。”看了眼信封上面的字,不是写给阎风的便行。

将信拢到袖袍里。

次日高胜颐休沐,晚上便没有节制了,两人闹到半夜才消停。

言菀累及,枕在他的胳膊上,休息片刻后看向他,男人的眼睛是闭着的。

伸手推推他。

“什么事儿?欲求不满么?”

“不满你个头!”

言菀骂了他一句说:“你在勾栏院里那么多女人,她们有没有告诉你一些私密的事儿呢,比如初次可以作假之类的?”

高胜颐一听她这话,就是为了那个周三姑娘。他抱过许许多多的女子,但真正同床共枕的只有她一个。

哪儿知道如何作假?

想了想说:“若是你作假了,我肯定察觉不到。”

“你是不是骂人呢?”怀疑她也造假?

“哪敢啊。”

高胜颐道:“事先准备些鸡血,黑灯瞎火的趁男人不注意往那帕子上一沾,应该便能成。”

“新婚夜屋子里点着红烛的罢?红烛能熄?”

“有何不能的?换我是那三姑娘,我就要熄,不然我不让碰。”

言菀:“”

说了这么半天,等于没说!

言菀打算为周嫣准备一包药粉,待新婚夜毒昏男人,扒了衣裳,就说礼成了。

日上三竿,两人才起来。

高胜颐说带她到郊外打猎,初夏的天气,不冷不热,正适合出去玩儿。

言菀不愿意走动。

经不住男人拉拽,换了一身男装,与他同乘一匹马,身后跟着随从。

走了一段路,言菀仰头,眼睛正对上他的下巴,鼻子,眼睫毛,无一不精致:“有没有人说你长的像女孩儿?”

高胜颐垂眸,顺势低头啄她的唇瓣。

蜻蜓点水的一下,立马便移开了。

言菀赶紧回头,左右看,幸好远离了闹市,官道上荒无人烟,随从又跟在后面。

“你你干嘛啊,你个臭流氓。”

“一把年纪了,害羞个什么劲儿?”

“谁一把年纪了,你说谁呢?”言菀觉得他这话是针对她的。

“我说我自己的。二十多了,孩儿也没一个,与我般大的,孩儿都能打酱油了。”

言菀认为他的理由太过牵强,一时又想不出反驳他的话来。

只听男人又道:“你什么时候能给我生个孩儿,种子放了不少,没见一个长芽儿的。”

“你种子坏了罢,我肯定是没问题的。”

两人斗了一路嘴,到了猎场。

言菀不会骑马,便坐在帐篷里看话本子等高胜颐。

隔壁有女眷,时不时传来欢笑声。

言菀琢磨着去套套近乎,到门帘处又犹豫了,高胜颐是此地主帅,她倒不必自降身份向别人示好。

何况她此时做男子打扮,与女子说话,引起旁人误会便不好了。

又回到榻上,继续看话本子。

高胜颐不多时猎了两头鹿回来,问言菀要不要喝鹿血补一补身子。

言菀直呼血腥。

高胜颐笑笑,旁的女子说血腥倒也罢了,她连人脑子都撬开了,还怕这个?与之对比,小巫见大巫了罢?

言菀让高胜颐别喝,也不让随从喝:“这血补身子的不假,但不是给正常人补的。身子若没有毛病,喝了反倒会伤身。”

高胜颐身边的随从都是十八九岁,血气方刚的小伙子。

猎场女眷不少,喝鹿血万一出了事儿,那麻烦大了。

“吃肉总行罢?”

言菀点点头。

高胜颐亲自下手烤鹿肉。今儿他穿了的衣裳是窄袖,袖口还系了丝带,行事十分方便。不多时,身边便围了一圈来套近乎的人。

高胜颐没有架子,不管男女,他都能与之说到一块儿。

言菀来了信禄峰,极少露面,也不与世家女子来往,认识她的人不多。

权臣福妻美又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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