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七妹离开后,孟凡和安迪两人又聊了一会儿天,然后才离开了安迪的房间。
离开之前,孟凡还贴心的帮安迪把蚊帐拉好,并且仔细地检查了好几遍。
在确认没有蚊子躲藏在蚊帐里面之后才跟安迪道了声“晚安”,关灯离开了房间。
孟家村四面环山,所以山青水绿空气新鲜,让人精神饱满,身体舒适。
但是背靠大山也有一个坏处。
那就是夏天蚊虫特别多。
山里的蚊子可不是一般的毒。
只要被咬一口,皮肤就会立刻起一个大包,奇痒无比。
所以蚊帐这种东西,是家家户户必备的防蚊装备。
没有蚊帐保护,就别想睡个好觉。
不管什么血型,不贵男女老幼,高矮胖瘦,只要敢不放蚊帐睡觉,半夜绝对会被蚊子叮得怀疑人生。
尤其是安迪这种在大城市里生活惯了的都市白领,更是容易招惹蚊子。
想要让细皮嫩肉的安迪安稳睡到天亮,就必须放下蚊帐。
有了蚊帐的保护,外面那些饥肠辘辘的蚊子也只能铩羽而归,无功而返。
第二天,天刚刚亮,孟七妹就从床爬了起来,然后自己打水洗脸漱口。
收拾了一翻之后,她立刻离开了家,往隔壁孟凡的院子走了过去。
为了方便孟七妹,院子里的大门并没有栓。
所以孟七妹轻轻一推,就推开了木门,走进了院子里。
然后她直接走进厨房,然后开始用木柴生火。
孟家村可没有煤气灶,村民们都是用干柴烧火做饭。
生火之后,孟七妹又轻车熟路地提着一个木桶去院子里的水井打了一桶井水。
回到厨房后,将井水倒入锅中开始烧水。
昨天孟凡跟她交代过,安迪姐姐是城里人,习惯了用热水洗漱。
所以她才会一大早赶来孟凡家生火烧水。
“七妹,怎么这么早就过来了?”
孟七妹正在厨房里忙活的时候,身后突然传来孟凡的声音。
“小凡哥,早好!”
“我睡不着,所以想提前过来把热水烧好。”
孟七妹的脸露出了憨憨的笑容,小声地说道。
农村和城市里的生活节奏是完全不一样的。
在城市里,尤其是那些大城市,夜生活是非常丰富的。
酒吧,夜店,各种娱乐场所灯红酒绿,彻夜不眠,热闹得很。
但是农村的生活比较朴实,除了两口子那点事之外,夜里基本没有什么娱乐活动。
所以大部分农村人都养成了早睡早起的习惯。
孟凡知道孟七妹肯定会提前来家里干活,所以昨天晚特意嘱咐孟七妹,七点之后再过来。
没想到孟七妹还是提前来了。
孟凡看了一眼墙壁的挂钟,现在才刚刚到六点半。
而看孟七妹的模样,分明已经在厨房里忙碌了很久了。
如此看来,她六点钟,甚至五点多钟的时候就来了。
“七妹,热水烧好后就去客厅歇一会儿,早餐我来做就好了。”
孟凡的目光中流露出一丝怜惜,然后又立刻将其隐藏了起来,用平静地语气对孟七妹说道。
“好的,那我去把厅里的桌子椅子擦一下。”
孟七妹应了一声,然后从厨房拿了两块抹布,提着小半桶水就准备去客厅擦桌子,打扫卫生。
而知道孟七妹性格的孟凡也没有多说,让她自己忙碌去了。
孟七妹离开厨房之后,孟凡轻轻叹了一口气,然后开始做早餐。
食谱早就已经定好了。
今天三人的早餐就是一碗香喷喷的红烧兔肉米粉。
米粉是自己家酿造的,弹性十足,有嚼劲,非常美味。
兔肉也是先杀现做,非常新鲜。
昨天晚,孟凡给自己的兽宠大黄狗下达了一个任务,让它晚去山里捉几只肥硕的野兔回来。
大黄狗在开启了灵智,进化了血脉之后,其能力早就已经超出了普通野兽的范畴。
就算是丛林里最顶级的猎手,也绝对比不大黄狗。
因为它已经开启了灵智,拥有了堪比人类的智慧。
一头实力强大,并且拥有人类智慧的超级猛兽,绝对是一头在丛林里所向无敌的超级猎手。
野兔虽然身手灵活矫健,但是一旦被大黄狗盯,就绝对没有逃脱的可能。
所以要不了多久,大黄狗就会带着它的战利品回到院子里,来到孟凡的跟前,向孟凡交差复命。
孟凡支起一口大锅,然后倒入清水。
再从袋子里将晒干的米粉取出一部分,直接放入锅中,盖锅盖,用大火烧煮。
按照孟凡估算,需要十五分钟的时间,才能起锅。
紧接着,他开始制作作料。
早来的孟七妹已经帮孟凡把葱姜蒜等配菜洗干净,放进盆子里了。
孟凡直接拿来用就行。
生姜切成片,葱切成段,蒜切成块,购买了大师级厨艺之后,孟凡的刀功也达到了大师级别。
一把普通的菜刀在孟凡的手中,仿佛变成了神兵利器,切菜的过程快到不可思议。
那把菜刀化作一道道残影,短短几十秒的时间里,孟凡三下五除二就将所有的葱姜蒜切好了。
“汪汪汪!”
孟凡刚刚切好配菜佐料,院子里就传来了大黄狗的吠叫声。
他离开厨房,走进院子里一看,果不其然,大黄狗满载而归。
只见大黄狗嘴里叼着两只拼命蹬腿挣扎的野兔,一路小跑,跑到了孟凡的面前,对着孟凡摇头摆尾。
“干得漂亮!”
孟凡摸了摸大黄狗的脑袋,对它夸奖道。
“汪汪汪!”
得到孟凡的夸奖后,大黄狗高兴极了,得意洋洋地扬起头颅大声吠叫了起来。
孟凡伸手揪住大黄狗嘴里的两只野兔的耳朵,然后提着两只活蹦乱跳的野兔回到了厨房。
这两只野兔又肥又大,一只足有四五斤重。
由此可见,这两只野兔一定是大黄狗精挑细选的目标。
怪不得它今天比往常回来得要晚一些。
往常大黄狗进山打猎,一定会在天亮之前回到家。
可是这一次,竟然等到天亮之后才匆匆赶回来,这就足以说明问题了。
将两只活蹦乱跳拼命挣扎的野兔提到厨房之后,孟凡手起刀落,割断了两只野兔的脖子,瞬间结束了它们的生命。
然后干净利落的剥下皮毛,在将内脏掏空,洗净之后剁成肉块,放入干净的盆中备用。
而这个时候,锅里的米粉也煮熟了。
孟凡用筷子做了一个测试。
他夹起一根米粉,然后轻轻用力,那根米粉就被夹断了。
见此情况,孟凡点了点头,然后用筷子把锅里的米粉全部都夹起来,放入一个干净的面盆里。
紧接着,孟凡用冷水快速冲洗了两遍面盆里的米粉。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增加米粉的韧性,让米粉口感更好,更有嚼劲。
冲水之后,孟凡将米粉沥干放入盆中备用。
然后,便是制作汤料了。
孟凡将锅里的水倒掉,然后烧干锅底,倒入一勺花生油。
待油烧红之后,再倒入葱姜蒜爆香。
紧接着,孟凡将剁好的一小盆兔肉倒入锅中翻炒数十秒。
再然后,加入清水,盖锅盖,开始用大火熬煮了起来……
二十分钟后,孟凡依次往锅里加入他精心准备的各种佐料,开始给汤汁提鲜。
一股浓郁的肉香味从厨房溢出,快速地向四周蔓延开来,不一会儿就笼罩了整个院子。